曝光青岛市即墨区法院院长曹伟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四日】曹伟,原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金融庭庭长,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任青岛市即墨区法院院长,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九日起任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院长。根据了解,青岛市即墨法院曾经因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份李红蕾、邱青华等案证据不足不愿积极参与对好人的迫害并向青岛市中级法院申请全院回避(二零一六年十月~二零一七年二月具体时间不清楚),但是自二零一七年二月曹伟调至即墨区任法院院长以后,即墨区成了非法审理法轮功学员的主要法院,原本不属于即墨法院管辖的案子也移到了即墨法院,而且对属于即墨管辖的都肆意枉法裁判。

比如:二零一九年七月,即墨法院非法审理莱西法轮功学员郑全花,并非法判刑7年。郑全花是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被莱西公安在莱西非法抄家并抓走,该案应有莱西法院管辖。青岛市城阳区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孙吉芬和孙策贞,分别在二零一九年中秋期间和二零二零年四月份因告诉百姓法轮大法好的真相,被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十二月遭即墨法院非法庭审后,孙策贞被冤判三年,孙吉芬被冤判三年。城阳法轮功学员杨桂芳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被青岛即墨法院当庭非法枉判三年零两个月刑期,并罚款三千元。

曹伟在即墨法院任职期间还参与多起对即墨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如: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非法判李建春一年零三个月。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诬判吴建平五年,陆耀贵两年零六个月,吴肖霞一年零七个月。疑被活摘器官的法轮功学员何立芳,也是在曹伟直接参与下,导致不能取保或者不能无罪释放,而在即墨法院开庭时间段发生的人间悲剧。

以上仅仅是一部份,在此不一一列举。法轮功学员都是在努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他们没有违法,根本就不应该被关押。这是每一个执法者心知肚明的事,但是一些中共官员与所谓“执法者”为了自己的升官发财,不惜出卖自己的良心,一次次干着违背法律和良知的事。

曝光曹伟的恶行,希望其停止对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不要出卖自己的良心,不要继续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而应该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与曹伟同一时间从青岛市中级法院调至胶州法院任院长的刘世明已经被抓,虽然是因为其他案件出事,(二零一七年二月前曹伟任金融庭庭长,刘世明任刑一庭庭长,二零一七年二月两人同时离开中院,曹伟任即墨法院院长,刘世明任胶州法院法院院长)但是刘世明在任青岛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也是参与了对众多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在胶州也参与多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判刑才遭恶报。不要觉得出事的人是偶然,其实没有一个是偶然的,深究一下每一个都不同程度参与了对善良好人的迫害。张新起也是一个明显例子,全国所有参与迫害的所谓政府官员正在一个个遭恶报。

请记住善恶到头终有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请停止对善良好人的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