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四日上午,李凯的律师赶到凌海检察院查阅了卷宗了解案情,整理辩护意见。
三月五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律师到锦州市看守所会见李凯,李凯告诉律师自己是因为身体不好才开始修炼法轮功的,现在(劫持到看守所后)血压高,肝脾有点疼。李凯说年后凌海检察院来人要李凯认罪,李凯不同意,检察院人员告知李凯(案子)要往法院送。
三月五日下午两点多,律师把“不起诉建议书”递交到凌海检察院。负责接待人员(一名李姓男子)称办案检察官周丽丽(女)不在,会负责转交。
律师离开不足五分钟,凌海检察院电话通知律师,刚刚送来的“辩护意见”已经没有了意义,因为(构陷)案卷已在今天(五日)上午被递交到了凌海市法院了。
律师质问,今天(三月五日)上午(构陷)你们要把案卷交到法院去,那么昨天(三月四日)律师去检察院阅卷时为什么不及时告知?而且今天(三月五日)律师将辩护意见整理好递交到检察院的当时也不被告知,偏要等到刚离开才通知:上午已将案卷转到法院。
凌海市检察院在不到十天的时间内迅速移交案卷,利用律师阅卷和提出辩护意见的24小时之内欺瞒律师,目的是故意回避和拒绝采纳律师提出的“不予起诉建议”的辩护意见。
李凯原是锦州华光电力集团职工,修炼前患有肝炎,曾在锦州市传染病医院接受过治疗,但久治不愈,家人很苦恼。修炼法轮功后,他的肝炎病消失了,身心健康,心情愉快。另外,修炼前他有赌钱的毛病,发工资从不交家,输完为止。读完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后,李凯明白了做人的道理,他向全家宣布:今后不再耍钱了。从此,李凯戒赌了,家人看到了他的变化。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凯因坚持信仰,屡遭绑架、非法关押,曾两次被非法劳教,累计三年,后被非法开除公职。二零一五年四月再次被绑架,遭非法判刑四年。多年来多次的迫害,给李凯及家人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二零一五年非法判刑关押期间,84岁的老母亲苦苦等待儿子的归来,但还是遗憾的离开了人世,没有见到爱子的最后一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李凯在锦州凌河区石桥子早市发真相资料,被石桥子派出所绑架,然后警察去李凯家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与真相资料、笔记本电脑、房本、身份证、户口本等私人物品,至今没给家属物品清单。
李凯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警方也没给家属拘留通知书。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凌海检察院对李凯非法批捕,也没给家属批捕通知书。十二月二十八日,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了李凯,得知二十五日左右,凌海市检察院对李凯做了询问笔录。李凯告诉律师,肝区时常疼痛,检查出乙肝。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家属委托律师到办案单位石桥子派出所了解情况,办案人员李旭告知律师,一周之后就把案卷递交到凌海检察院。
注:二零二零年八、九月间,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的构陷案件统一转到下属县级市凌海市检察院、法院办理,明显违反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侦查终结案……移交同级检察院审查决定。
相关单位及人员信息:
一、锦州市石桥子派出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兴业里54号
区号:0416 邮编121000
值班电话 0416—3818635
石桥子派出所所长何晧亮 13591288232
石桥子派出所办案警察李旭 警号 653106
李宁
锦州市凌河区公安分局
电话区号:0416 邮编:121000
二、锦州市凌海检察院
邮编:121200,区号:0416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
值班电话:0416—8107100
办公电话:0416—8191070、0416—8191067
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批捕科 电话:0416—8107161
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公诉科 电话:0416—8107195、
0416—8107130
凌海检察院办案人员:周丽丽 女 40多岁
联系电话:0416—8107162
三、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
电话区号:0416 邮编:121200
院长:李宏 8152001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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