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公安局局长林春生遭恶报被立案审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林春生被立案审查调查。林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二零二零年年七月被免去江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中共官方通报指,林春生对抗审查;违规收受礼金;在干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经商办企业,搞钱色交易;利用职权在案件查办、承揽工程、协调纠纷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林春生,男,汉族,一九六三年二月生,广东惠来人,二零零四年二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反恐怖行动工作处处长;二零零七年四月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侦局副局长;二零一零年九月任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副厅级);二零一一年六月任广东省阳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广东省惠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广东省江门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警务督察长。

以下是林春生二零一一年六月任阳江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惠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江门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期间积极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恶行:

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的法轮功学员李圣瑜,四十八岁,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下午四点,在家中遭阳江市公安、阳江市610、阳西县610绑架,当时绑架者超八人闯入他家中,翻箱倒柜洗劫财物,抢走打印机两台,台式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大法书籍、电子书和真相传单一批,还有六、七百元人民币。当时李圣瑜被警察用绳子将手脚捆绑不能动、不能坐(绳子是家中吊井水用的绳索被恶人切割下来的),并且眼角上被打致一处伤口鲜血直流,不予任何包扎止血。李圣瑜被阳西县法院枉判五年。

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何镜如二零一七年四月四日,在惠东县平山镇街道处,手写“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惠东县国保、610办绑架带走,被关押在惠东县看守所,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份下旬被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惠州市惠东县四十岁的法轮功学员黄敬贤,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被惠东县梁化镇派出所,用手铐直接绑架到惠东县看守所迫害,执法人员没有通知其家属,家属四处追寻,通过一番周折,才得知他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同年八月二十六日被惠东县国保、六一零办迫害致死。

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周育琴,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绑架,并抄走家中法像,大法书、电脑、打印机、以及若干财物,二零一八年三月被冤判十年、勒索罚金五万元。

惠州市惠东县法轮功学员石雪梅,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绑架,并抄走家中法像,大法书、电脑、打印机、以及若干财物。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被冤判九年、勒索罚金三万元,

惠州市法轮功学员刘庆强,在河源市电梯公司上班,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四日,他正在工地上工作的时候,突然来了几部警车、从车上下来几十个便衣警察,几十个便衣警察气势汹汹的把刘庆强包围住,这几十个便衣警察分别是:广东省、河源市、惠州市、惠东县的国保、六一零办(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把刘庆强戴上手铐,直接强行拉上警车,绑架到河源源城派出所,把他的双手吊在窗户上受刑。刘庆强家里的所有法轮大法书籍、打印机三台、内存卡六~七张、两部小汽车、两部手机、收音机等全部洗劫一空。二零一八年三月刘庆强被冤判四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江门市余荣新、谢清夫妇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分别冤判八年半和七年半,分别勒索现金三万元和二万五千元。余荣新夫妇不服判决,上诉到江门市中级法院,同样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中院仍然维持原判。余荣新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韶关市北江监狱,谢清被非法关押在广东省女子监狱。

江门市法轮功学员王斌,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二日被当地六一零及警察绑架抄家,非法关押在江门看守所一年七个多月,二零一九年一月初,家属收到律师发来的江门市蓬江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法院竟以王斌用VIVO牌和中兴牌手机注册微信号建群传播真实消息为由,非法将他重判八年并勒索人民币三万元。

举头三尺有神明,神目如电,人做了什么,都要承担后果。善恶报应是天理,只争来早或来迟。历史走到了今天,对于善与恶的抉择,对于善与恶的辨别只在一念之间,守住善良,为自己和家人留下一个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