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地有位同修,今年八十多岁,看上去好像才六十多岁,孩子都在外地工作,她独自一人在农村生活,被村上评定为贫困户。
二零二零年秋天,镇政府干部、派出所警察和村干部,拿着豆油、大米去她家,说是给困难户发的,然后村干部拿出三张纸,让这位同修签个字。同修以为收到豆油大米这些东西都得签字,这也是合法的手续。当她签到第三张时,才发现纸上面写的是“揭批书”!
当时这位老同修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说:“你们这是在骗我,让我写‘三书’,我决不会做的!你们把这些东西拿回去,我不要。”说着,就顺手把那三张纸撕碎了。来人一看阴谋没有得逞,无趣的都走了。
二零二零年年末,同修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儿媳回来看望母亲。村主任听说他们回来了,就借机会又到同修家劝说,希望她在“三书”上签字,以免影响儿子及下一代的前途和工作。
同修的儿子和儿媳都是国家机关干部,儿媳还是在社区主管迫害法轮功工作的,所以儿媳就给婆婆施加压力,逼迫婆婆在“三书”上签字,还说了一些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可同修根本不动心,并再次给她讲大法的美好和自己身体的变化,拒绝签字。村干部没有办法,就走了。
隔了几天,镇政府干部给村干部打电话,说他们不作为,没有完成“转化”指标。为了完成任务,村干部又给同修打电话,说一会还要去她家,希望配合。同修说:“配合不可能,你们来吧,我还有话给你们说 。”村干部一听,也没有去她家。
过了些日子,儿子、儿媳要回工作单位了,在马上上车时,这位同修含着眼泪,对儿媳说:“为了你和家人的生命,为了你们的将来,在工作中,千万别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啊!……”
儿子、儿媳回到家中,儿子支持大法,他因媳妇对妈妈的态度很生气,并用事实说服了媳妇。
儿媳感到后悔了,觉的不该那样对待婆婆,于是给同修打电话说:“我对不起妈妈,我向您老人家道歉,我很后悔……。”同修说:“你别和我忏悔,你向大法师父忏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