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临夏县七旬宋宗孝被枉判三年半

更新: 2021年02月18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甘肃临夏县七旬法轮功学员宋宗孝,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被枉判三年半,并处罚金四千元,目前向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上诉。

宋宗孝(宋有福)现年七十岁,男,临夏县新集镇梁家山村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二年六月份因写法轮大法真相标语被绑架,被非法秘密开庭、枉判四年半,在天水监狱遭受迫害

宋宗孝在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被临夏公安局及新集派出所人员劫持到临夏县公安局。

二零二零年二月三日(正月初十),临夏县新集派出所警察四人穿着便衣到宋宗孝家骚扰,并撕毁大门上的真相对联。

临夏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伙同新集镇派出所二零二零年四月份绑架新集镇梁家山村六社法轮功学员贾春臻(七十五岁)与宋宗孝。

宋宗孝与贾春臻被绑架到看守所非法关押、构陷,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宋宗孝被枉判三年半;七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贾春臻被枉判四年,并勒索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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