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害致死案例
锦州市黑山县张振才被大连监狱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晚,黑山县东关村法轮功学员张振才夫妇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功的美好和被迫害的事实,外出传真相,在舒心园附近被绑架。
第二天上午,警察和村书记到张振才夫妇家,找来他们的儿媳,警察说要到屋里看看,儿媳说没有钥匙。警察说,我们这有,随即用从张振才夫妇身上抢来的钥匙开门进屋,抢走家中私人物品。
七月二十九日张振才夫妇遭非法批捕,构陷到检察院。后来张连荣被非法判刑两年零两个月,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迫害,张振才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十一个月,非法关押在大连某监狱。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大连的监狱狱警给家属打电话,说张振才被检查出胰腺癌。二月七日,张振才在监狱被迫害离世,而张连荣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
二、被非法判刑案例
(一)刘万胜被非法判刑六年
刘万胜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人、行事,不仅健康了体魄,心灵也得到了净化。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集团残酷迫害法轮功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刘万胜曾多次被公安、国安警察非法抓捕,遭到罚款、拘留、劳动教养等多种迫害,全家也在巨大的压力和痛苦中煎熬着。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刘万胜在锦州汽车站讲真相时,被锦铁派出所巡防员高峰发现后,恶意构陷,叫来该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刘万胜。当日下午,锦铁派出所五、六个警察到刘万胜的租房处非法抄家,随身听等私人物品被强行搜走,就连在市场上买来的一个香炉和几捆香,都算作了“犯罪”证据被抢走。随后刘万胜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
刘万胜的八十多岁老父亲去锦铁派出所要人,要求释放无辜的儿子,但屡屡怀着希望而去,失望而归,最后老人家在悲愤中离世。
四月末,刘万胜被锦州市凌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很快被非法起诉。九月四日,凌海市法院以视频开庭的方式非法庭审刘万胜,正义律师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九月三十日,凌海市法院罔顾事实和法律,诬判刘万胜六年刑期,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流离失所七年 吴宝贵又被诬判三年
在中共对法轮功二十余年的迫害中,吴宝贵曾三次被绑架、非法关押。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已被跟踪几个月的吴宝贵被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三个警察绑架,家中笔记本电脑等私人物品被抢走,后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三年一月中旬,迫害吴宝贵的卷宗由锦州市古塔区检察院退回到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但反邪教支队不放人;四月二十日,锦州市古塔区法院对吴宝贵进行非法庭审;七月二日,吴宝贵因左脑有五厘米的囊肿,右侧肢体瘫痪,办理取保候审回到家中。
九月二十八日,古塔区法院通知吴宝贵回去第二天再次开庭,他未听从恶人的安排,没有到庭; 十月八日古塔区法院三个法警驱车去吴宝贵的家乡葫芦岛市,要当面宣读判决书并要求他签字,吴宝贵没有配合,未与法警面见,从此流离失所。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流离失所近七年的吴宝贵在葫芦岛兴城市红崖子乡大集讲述法轮功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红崖子乡派出所警察绑架,劫持到葫芦岛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五月三十日被转到锦州市南山公园隔离十四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被枉判三年。
三、严重迫害案例
(一)辽宁女子监狱惨无人道的折磨法轮功学员徐桂贤
徐桂贤是二零一九年三月初遭凌河区法院诬判四年,四月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非法关押到五监区六小队,一直遭到残酷的折磨。
辽宁省女子监狱二零二零年六月一日开始对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徐桂贤实施了又一轮的强制转化,进行惨无人道的折磨:电棍毒打、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开水烫等等。
中共酷刑示意图:背铐、电击、棒打、踩踢 |
三小队刑事犯李晶春、六小队刑事犯娄爽与徐桂贤是一个行动组(监狱里也叫互监小组,至少三个人,互相监督,不许单独行动)。白天大家出工的时候,她们在车间一楼的一个仓库里,娄爽拿着一根电棍,电棍上包有毛巾,趁仓库里没人的时候,她就拿电棍打徐桂贤,有人进去的时候,就不打了。只有六月一日,有人见过徐桂贤出来上厕所,而后从六月二日到四日的三天,没有人再见过徐桂贤出来,整个出工期间,徐桂贤一直被非法关在仓库里,不许上厕所。
从六月一日到三日,收工后徐桂贤被关在五监区监舍四楼的食品间内,遭六小队的部份刑事犯打骂。六月二日到四日,晚上就寝后,三小队刑事犯李晶春、一小队刑事犯王艳被狱方安排在徐桂贤居住的404室内,她们整宿折磨徐桂贤,让其以固定姿势站立,打瞌睡就打,姿势稍有变也打。在监舍期间,依然不让徐桂贤上厕所。
从六月二日到四日,至少三天三夜,徐桂贤未被允许上厕所,没能睡一点儿觉,以至于便在了裤子里;四日白天,有人说徐桂贤已经认不清人了。
六月四日晚八时左右,在404监舍内,在刑事犯肖淼的主导下,肖淼、宋兰杰将装满滚烫开水的饮料瓶残忍的烫在了徐桂贤的后背上,同时李菲菲强行按住徐桂贤,使其不得动弹,导致她大面积严重烫伤。后来后背大约宽10厘米,长20厘米左右的皮肤全部脱落,当时监舍内有很多人亲眼目睹。
事后虽然狱方带着徐桂贤到狱内医院治了烫伤,但同时强迫徐桂贤录像承诺不对相关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二零二零年曝光的往年迫害
1、何涛
二零零三年三月太和区法院的梁贺祥枉判何涛四年,四月一日她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在监狱一天十六小时被劳役,何涛所在三监区五小队做各种服装,包括出口的。她入狱不久的五至七三个月,正是大热天,恶警不让喝水,吃干窝头;天天不让上厕所;连续四十二天晚上不让睡觉,白天干活,收工回来在水房蹲着,让那些杀人犯、贩毒犯看管着,进行转化。犯人们想尽办法折磨法轮功学员:掐乳头、拿拖布杆打小便等处;抓头发往墙上撞;几个人拽着胳膊,在监区道上跑等等。
在狱警的唆使下,两个犯人包夹一名法轮功学员,用车轮战术等卑鄙的手段毫无人性的搞转化。若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警察加奖金,犯人减刑。一次凌晨一点多,她们在水房把何涛的衣服扒掉,飞机式的吊起来,用各种残酷手段逼迫转化。罚站、罚蹲、面壁更是家常便饭,何涛的双腿、双脚肿的象大象腿一样粗,血压上升,收缩压280、舒张压160。即使这样,她还被强迫干活。另外犯人们还用螺丝刀撬开何涛的嘴,灌损伤神经的药物,后来她绝食抗议八天。
2、景翠珍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五日,景翠珍在发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在太和公安分局恶警张久义、戴勇等恶警对景翠珍进行刑讯逼供,景翠珍被毒打致双眼充血青紫、嘴唇肿的变形。他们还将景翠珍双手背铐,用一木棒穿过,木棒两头各搭在一个椅子上,脸朝下,双腿用铁丝捆一起再用一绳子吊起。手铐勒进肉内、双手肿的象馒头,膝盖青紫,鼻子滴嗒滴嗒不停的流血,这种酷刑一天之内给景翠珍用了三次。景翠珍要求上厕所,恶警不让,造成尿湿裤子。上刑时一人说买辣椒去,过一会儿就给景翠珍灌辣椒水,把牙都撬活动了,胳膊、手麻木很长时间。当家人质问为什么把景翠珍打成这样时,派出所恶警王定科说:“她自己撞的,没人打。”太和公安分局刑警队柴姓恶警还张狂的说:“爱哪告哪告去。”太和区区长更扬言:“(对景等)往死里整。”
中共酷刑示意图:“上绳” |
后景翠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女子监狱,她被强迫坐小板凳(长15厘米、宽7厘米、高2.5厘米),同时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只要一打瞌睡,犯人范旭、赵立绵就用铁链子抽她。开始抽时,景翠珍还能睁开眼睛,后来铁链子抽,她只知道疼痛,眼睛却睁不开,这时范旭就把景翠珍拖到水房,用凉水从她头上往下浇。沈阳的冬天非常寒冷,刺骨的凉水浇到头上、身上。这样持续的抽打、浇凉水、片刻不停的非人折磨,三天后景翠珍已无法站立,到了第四、五天,她已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瘫在小板凳上,即使这样,恶人丝毫没有减轻迫害,第六天才停止。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凉水 |
3、崔亚宁
崔亚宁曾两次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据她自述:
第一次在马三家教养院女一所,那里压制信仰自由,不让炼功。“炼就往死里打”,这就是所谓的“人民警察”授意犯人的话。吸毒犯韩雪梅用一把新笤帚狠狠的抽我,笤帚被抽到粉碎,我被打的满地翻滚,上臂多处青黑。犯人刘春荣对倒在地上的我猛踢胸背,象踢铁桶一样“咚咚”有声,我的左胸肋(心脏处)被踢伤,三、四个月里,低头、呼吸都疼。
二零零一年“天安门自焚”煽动仇恨事件后,对法轮功学员的强迫转化加剧。我被体罚坐小板凳,罚蹲(早六点~晚十二点),连续五天,腿都肿成硬棒子;因拒绝转化,遭电击,头、背、腋下,痛如蛇咬,电击处布满1~2Cm大水泡;时时刻刻被警察精神恐吓,要求“必须转化”,“要么死路一条,出了这个门(劳教所),进那个门(监狱)”。
中共体罚示意图:长时间罚坐 |
第二次在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这时已更名为“思想教育学校”,高峰时关押四千人以上,自称转化率达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迫害手段五花八门,随心所欲。
我曾被关在厕所、走廊里罚站,最长一次连续八天八夜,脚腿肿胀到看不到纹理,头晕脚软,眼前发黑,出现幻觉一样,感到眼前阴蒙蒙的一片,脚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没根,又象脚下一个坑一个坑似的,看不清路,走不直,几经跌倒才停止体罚。
由于我告诉被“转化”的人,“转化”是不对的,对国家,对警察,对自己都是欺骗,不符合修炼人的原则。被关进大约2X4m的小号。一日两餐,两次如厕,手脚固定锁在铁椅子上坐了九天九夜。十二月下旬的沈阳,天气很冷,雪花从小屋半开的窗口飘入……元旦前一天被放出,她们把我拉去烤暖气。当晚手脚腿全肿,脚有两倍厚,皮肤要撑爆裂般剧痛,不能走路,上厕所,十几米远的路走不过去,一个被“转化”学员看我可怜,把我抱了过去。脚上布满了2~3cm大的血泡、水泡。手脚麻木失去知觉,手不能持物,拿不起一根针。这次冻伤,手脚麻木畏寒的后遗症过了一年多才有所康复。
四、骚扰案例
二零二零年四月份,“武汉肺炎”的阴霾,并未散去,成千上万人的性命还在面临着威胁,然而锦州的警察及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们却开始花心思和精力开始骚扰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从明慧网的报道中可以看到各县区均有骚扰,有具体报道的就达三十五人,更多的没有提及详细情况无法统计。
(一)凌海:凌海市建业乡哨所、金城公安分局、大凌河公安分局、建设街道、新楼委社区、南山社区等参与到骚扰中,问炼不炼法轮功了,还拿笔和纸做了笔录,有的甚至把整个过程中都给录像、录音。
特别是建业乡哨所警察伙同乡村干部在四月中旬到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家骚扰。一九九九年以前炼过,现在不练的,村官带着乡政府的四、五个人去走访,以孩子升学、工作、还有养老、地补等威胁,要到乡政府办理手续,证明你彻底不炼法轮功。
(二)北镇:五~六月,北镇市在政法委的指使与胁迫下,各地派出所,居委会对城区、市内和农村多名法轮功学员进行电话骚扰。有的到学员家里骚扰,有的相关部门给学员家属打电话,要求学员在所谓的决裂书上签字,有的社区还扬言,不签字后果自负。广宁乡综治办的人还拿个条子,上面写的七条不准决裂书(大概内容是和法轮功决裂),让学员按手印,签字。
(三)市区:康宁派出所、正大派出所、榴花派出所、菊园派出所、北街社区等
辖区的部份法轮功学员,受到当地派出所或社区人员的登门或电话骚扰。社区人员敲门进入法轮功学员家中,让其签字,并欺骗说:签了字,以后就把“案底”抹去了,以后就不再找你了等等。据悉,社区人员是按照当地派出所提供的法轮功学员名单敲门的。
太和区女儿河派出所对辖区的法轮功学员执行邪党的骚扰行动,针对部份农村,派出所把法轮功学员名单落实到乡,乡具体落实到了村。
(四)清零行动不仅对法轮功学员的生活造成严重干扰,更为严重的是为了逼迫学员签字,有的恶人竟以家人的工作、升学作为要挟:
凌海市新楼委社区一行五、六人到一老法轮功学员家,说是来登记排查,问老学员是否还炼法轮功,并让她写不炼功的保证,她不写。这些人到她房间里看到了一本《转法轮》要劫走,被她抢下了来。他们又给老学员照像,并恐吓她说:“要交给国保处理,你是典型,拘留你,不给你开退休金,连你的孙子考大学、参加工作都受影响”。家人被这阵势吓住了,因老人的孙子今年正好面临高考,家人怕影响孩子前途,就代老人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片警和社区的人又逼迫老学员照着家人写的“保证书”上的话念一遍,那上写的都是反对法轮功,拥护中共的话。
凌海市南山社区人员找不到一老年法轮功学员的家,他们给该法轮功学员的儿子打电话进行要挟,说:让你妈签不炼功的字,你妈要不签,就找你单位领导,停发你妈的退休金。此事造成这位法轮功学员不修炼的丈夫、儿子、媳妇都跟她闹翻了,儿媳妇闹着要跟她儿子离婚。丈夫让她走。儿子单位领导找谈话,这事处理不好就要开除他,给这位法轮功学员造成极大的压力,家人也被裹挟其中。
五、聚焦养老金被停发案
(一)锦州地区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被停发养老金
中共对社会资源的疯狂掠夺和制度性贪腐导致各地社保严重亏空,需要国家财政额外补贴,中共为了减少养老金的支出,就挖空心思在百姓身上做文章。所以中共人社部就滥发文件,如:人社部(2012)69号、人社险函[2020]17号文件等等。文件下达后,各地社保纷纷跟风,大肆侵吞剥夺公民的养老金,他们把中共因贪腐造成的社保亏空的恶果转嫁到了被判刑者身上,尤其是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身上。
这种名义上为停发、实则抢劫的强盗行为,异常残忍,因为它剥夺了老年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生存权,使相关法轮功学员的生活处境变的异常艰难,随之而来的压力、艰辛、痛苦与伤害是巨大的。它给法轮功学员本人及其家庭带来的伤害,以及在社会上的负面效应是相当严重的,颇具危害性。
实际上,非法停发服刑人员、尤其是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的所有依据完全是非法的。根据中国《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无需返还已领取的服刑期间养老金。
养老金本质上是退休职工的合法财产,不是国有资产,任何部门都无权要求返还服刑期间的养老金。对于离退休人员,其在工作期间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到社保部门的养老保险金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所有权范畴,是受宪法保护的一项公民权利,非经合法的司法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
非但如此,养老金对于家庭而言,它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兼具赡养老人和抚育幼小、完成子女教育的作用,因此对公民养老金的剥夺是对家庭生存和生活来源的剥夺,是不人性和不人道的行为。
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锦州凌海市法轮功学员魏秀英被扣发养老金至今,三年多的时间里,锦州地区魏秀英、徐秀云、周玉祯、武秀兰、吴宝贵、王彦秋、任桂霞、白铭芳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因曾经被诬判入狱或正在被非法关在监狱,陆续被锦州市社保局或下属分局停发了养老金,包括企业单位退休的二十多人,事业单位退休的近十人。
锦州地区乃至全国各级社保局都知道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没有法律依据,停发、追缴他们的养老金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社保局之所以敢于肆意妄为,是因为他们知道中共的迫害政策,历来讲究政治压倒一切,这也使他们心安理得去侵吞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
中共这种自上而下的邪恶迫害政策,背后政法委参与了其中,而且也正是有它们的撑腰,使得锦州社保局能够连续不断的扣发、停发法轮功学员的养老金——从冤狱期间领取养老金的,到冤狱期间没退休、没领取养老金的;从企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到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从社保局的局长到主管养老金发放的副局长,从发放处处长,到发放科科长,再到办事员,全都积极参与其中。
(二)养老金行政上述案被枉法裁判,白铭芳将申诉
白铭芳因修炼法轮功遭诬判入狱七年,二零一九年九月末结束冤狱。在此期间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正常领取了养老金,但自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起养老金被锦州社保局非法停发。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白铭芳在与锦州社保局沟通后不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起诉了锦州社保局,锦州市松山新区法庭受理了此案,结果白铭芳败诉。随后白铭芳上诉至锦州市中级法院,十一月十九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十一月三十日锦州市中级法院参照《关于进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的规定,虽然撤销了一审的行政判决,也判锦州社保局在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恢复发放白铭芳冤狱期满释放后的基本养老金,但是仍然非法判决锦州市社保局非法追缴白铭芳冤狱期间已经领取的部份养老金合法有效,并在此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缴回(近十万元)。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白铭芳将向上一级法院申诉。
(三)法院和社保演闹剧 魏秀英生活雪上加霜
锦州凌海市金城法轮功学员魏秀英,因坚持信仰,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诬判七年,在监狱中受迫害九死一生,二零一四年四月保外就医。二零一六年十二月,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以下简称凌海市社保分局)依据所谓的上级文件停发了魏秀英的养老金,并要求其返回服刑期间的养老金104635元。
历经一年的时间,魏秀英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通过法律诉讼获得了胜诉,锦州中法判定执行凌海法院的判决:“被告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扣发原告魏秀英养老金的行政行为违法”、“被告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凌海市分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全额履行支付原告魏秀英养老金的行政职责”。但凌海市社保分局置法院生效判决于不顾,且狂言:不承认法院判决,只听从上级文件,若魏秀英不服哪告哪接着!并继续违法追缴魏秀英的退休养老金。鉴于此,魏秀英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凌海市法院执行庭法官李刚接案后,让魏秀英重新起诉社保局以确认金额,此荒唐之举不但不合理,更不合法。魏的家人据理力争,李刚才答应与凌海市社保分局“面谈商量”。但是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二日,李以该法院判决条款中“未明确养老金的数额、不符合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具备的明确给付内容的条件”为由,驳回了魏秀英的执行申请。
凌海市社保分局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向魏秀英送达“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决定书(凌人社决字[2019]第1号)”,责令其返回服刑期间领取的养老金104635元,逾期六个月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金城街道的才妗(音,女)骗开了魏秀英家门,凌海市社保分局、金城街道和公安局共十一人鱼贯而入,为首的是凌海市社保分局发放科的科长戴岩,他们拿着凌海市社保分局的《关于限期缴回服刑期间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催缴通知书》, 并声称,如不缴回,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实际上自从凌海市法院李刚驳回魏秀英的执行申请后,凌海市社保分局上门骚扰魏秀英家已达四、五次之多。
魏秀英虽然胜诉,但凌海法院和社保部门沆瀣一气,使判决成了一纸空文。目前魏秀英被停发养老金已整整四年,使原本就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
六、因迫害法轮功被举报案例
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表《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锦州地区以下人员因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被举报。
(一)蔡玉莉,锦州市公安局第六大队(技术侦察支队)原大队长。
蔡玉莉其所管辖的技术侦察支队一处利用技术侦察手段负责非法监控法轮功学员的手机、电话、网络等,然后进行定位,为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提供依据,锦州市发生的多起大规模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都与其有关。在二零零九年的所谓“春雷行动”(实为有预谋的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代名称)中,蔡玉莉因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多人,得到了中共的所谓“嘉奖”。
(二)叶成,曾任锦州市太和区政法委书记,大约在二零一二年调至义县公安局任局长,二零一七年起任锦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
多年来,叶成追随江氏集团指挥或幕后策划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常卖力。叶成自从担任太和区政法委书记之职起,就采用长期跟踪、蹲坑、手机定位、秘密录像等卑鄙手段,大肆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仅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和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地区就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数十人被劳教、判刑,其中项英、刘凤梅、宋亚平被非法重判长达十年以上。由于叶成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分别于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八日、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七日两次被追查国际组织发出通告追查。
(三)吴言军,曾任辽宁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二零一六年一月被任命为锦州市中级法院院长。
倪凯,锦州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诬陷案。
据悉,锦州市所有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一审均是经过市中级法院院长吴言军及该院刑二庭副庭长倪凯审批后,才能下达判决书,各区、县法院基本没有裁决权。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即便上诉,也都被锦州市中级法院驳回,非法维持原判。
多年来,吴言军、倪凯对法轮功学员根本不讲法律,他们将法轮功学员向民众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的合法行为进行有罪认定。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证人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仅凭主观臆断,甚至个人好恶就枉判法轮功学员。倪凯甚至放言:法轮功属政治问题,他想咋判就咋判,想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因此经其手被判的法轮功学员刑期大都很重。
(四)姜海涛,就职于锦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
在锦州市地区发生的多起大的对法轮功学员的绑架案中,负责监控法轮功学员手机、电话、网络等,利用定位、人脸识别等手段获取信息,专门给各级“610”、国保大队等迫害法轮功部门提供关于法轮功学员的各种所谓“情报”。多年来姜海涛使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如绑架、劳教、判刑、甚至迫害致死,是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参与者之一。
(五)张久义, 二零零三年下半年起任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女儿河派出所所长, 二零一五年至今任太和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久义直接参与或操控国保大队等对辖区内众多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骚扰、绑架和抄家,并进一步构陷致使学员被非法劳教或判刑,制造了一起起人间悲剧,被他们绑架的学员中黄成、刘凤梅、李艳秋被迫害致死。
为迫害锦州市太和区汤河子地区的法轮功学员,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成立了“清河行动”迫害专案组,主管迫害的副局长张久义任总指挥。二零一六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间,太和分局警察有预谋的非法抓捕了汤河子地区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二十六人,其中遭非法判刑十五人,一年以上(含一年)刑期十一人,最高刑期达七年;非法行政拘留五人;另外有三名法轮功学员及三名家属在派出所遭非法拘禁;骚扰至少三人。
这些警察做恶的手段十分卑劣:使用万能钥匙、甚至撬门砸锁,不穿警服、不出示搜查证件等,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家中抓人,并疯狂抄家;诱惑、威胁当事人,伪造证据,包括提供假证人;编造谎言,阻止证人出庭作证;恐吓家属、制造假证词等。
(六)张光,自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任凌海市建业乡派出所所长。
他积极执行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政策,施行绑架、抄家、骚扰、拘留、酷刑折磨、毒打、野蛮灌食、勒索钱财手段等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并且还恐吓:不拿钱就送进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或教养院。
七、结语
岁月如梭,不知不觉中,中共迫害法轮功已有二十二个年头,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没有倒下,他们秉承“真、善、忍”的修炼原则,不顾个人安危,顶着迫害的压力,平和的向广大民众讲述着迫害真相,唤醒民众的良知,就是让民众看清中共本质,平安渡过劫难。截止到目前,已经有超过三亿七千万的中国人,从高官到平民百姓,都做了“三退保平安”,为自己和家人选择了一个光明的未来。希望在这次针对中共而来的凶猛瘟疫过后,您会庆幸自己因为冲破了谎言、了解了真相而平安的走入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