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书芬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在家中被昌乐国保绑架,次日收到法院判决书,莫名其妙地被诬判七年并勒索罚金八千元。于书芬提出上诉,潍坊市中级法院找她了解情况,是曾承诺不会再找她,并说会把情况反映到昌乐,但事后仍非法维持冤判。这次昌乐法院在没有告知家人缘由的情况下,直接对于书芬执行之前的非法判决。
于书芬在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被转到潍坊市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家人找律师会见,潍坊看守所拒绝,理由是案子已了结,现在是执行阶段不能见。家人从于书芬绑架关押到现在没见到过她本人,也不了解她的情况。
三年前莫名其妙的被非法判七年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下午,昌乐国保大队的人拿着搜查证到于书芬家,把她家里包括储藏室都翻了个遍,什么也没找到,就把桌子上的台历搜走了。十八日上午,国保大队单既成和赵世胜带领几个人又突然把于书芬绑架到城东派出所审问,非法关押了一天后,于第二天下午,将于书芬送往潍坊看守所。因她血糖高,看守所拒收,才让家人领回家,并逼迫其家人交了五千元钱,说是取保候审。一月二十五日,单既成又给她丈夫打电话,以叫于书芬去拿手机(十八日非法扣押的)为由,将她骗了去,非法审问了一下午,逼迫她说台历是秦丽丽(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做的,直到下班时间,才叫她回家。
四月二十日上午,昌乐检察院打电话叫于书芬去,一个叫王松梅的非法审问了她半天,也想让她承认台历是秦丽丽做的,于书芬拒绝回答。五月十二日,昌乐法院给于书芬打电话,叫她下午两点过去,还是问她台历的事,于书芬告诉法院从来没见秦丽丽做过台历,是国保单既成乱说乱写的。法院人员问明白后,就叫她回家了。
七月十九日昌乐法院刘强电话通知于书芬第二天所谓“开庭”。次日(七月二十日)于书芬被昌乐法院非法开庭,当时休庭后回家。开庭之前不久,单既成带两个警察再次把于书芬从家中带走,第二天下午带她到昌乐中医院做检查,验血结果出来了,血糖很高。单既成气急败坏地说:我实话告诉你,你别以为你血糖高看守所不收,只要你死不了,我就能送你进去。
到九月份,单既成又绑架了于书芬,直接把她拉到潍坊医院,检查结果血糖还是高。即使如此,单既成还是硬把于书芬送往潍坊看守所,跑前跑后忙了半天,看守所那边也没收,只好又回了昌乐。单既成一再说我们还要送你。于书芬被迫流离失所。单既成多次给于书芬家人打电话骚扰,后电话通知她丈夫于书芬被判刑七年。
二零一八年新年,于书芬回家与家人团聚。可是三月十三日早上七点多,昌乐县国保警察赵世胜等共五、六警察身着便衣乘于书芬的丈夫上班时机,闯入她家,再次非法抄家,连小孩玩坏的mp3都没放过,还有衣橱里的一千多元现金都被抢走。警察又把于书芬绑架到昌乐城东派出所,非法强行采指纹、审问,后带于书芬到潍坊第二人民医院查体后送潍坊看守所,因身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又把她拉回昌乐城东派出所非法关押。
第二天上午,警察来说是待会法院有人来问点事就可以回去了。直到十一点多法院还没来人,又有警察说是法院人忙,没时间过来,叫于书芬过去一趟。到法院时,赵世胜和另一人在那儿等着,给于书芬拍照并拿出一张纸叫她签字。当时于书芬看纸上写的也是无关紧要的内容就签了字,接着警察给了她判决书,让她离开。于书芬看了判决书才知道被判刑七年,还有罚款八千元。于书芬提出质疑,他们说有什么问题可以上诉。三月二十一日,于书芬已提交上诉书。
五月二十二日,潍坊中级法院打电话叫于书芬次日去一趟,了解下情况。次日于书芬去了之后有一男一女两名法官,二人态度都很和气,女的做笔录,男的问于书芬上诉书是不是她写的,判决书是否收到等问题,并说上诉书上内容写得很详细,还有没有需要补充的,于书芬给他们讲她的修炼过程,并告诉他们法轮功是叫人修真、善、忍做好人的。他们静静地听,男法官说:“好了,你没事了,我们不找你了,我有个案子要开庭,你有问题要补充的跟她(做笔录的女法官)说。”最后做完笔录核实好了,叫于签了名就让她回去,于书芬问:“要是昌乐那边再找我呢?”女法官说:“我们会把你这个事反映到昌乐那边去。”就让于书芬回去了。
三年多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于书芬被两个便衣非法从家中带走,所谓的“理由”是二零一八年对于书芬非法判刑七年,现在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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