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信仰屡遭迫害 广汉陈福珍被停发养老金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现年六十五岁的陈福珍因为修炼法轮大法,重获幸福人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疯狂迫害,她坚持真、善、忍信仰,不放弃修炼,二十年中历经八次被绑架,其中三次被非法拘留,两次被非法劳教,一次送洗脑班,其中劳改和劳教关押的时间一共是七年半。

一、修大法病痛消失 遭迫害家庭破碎

陈福珍是四川省广汉市法轮功学员,原广汉石油钻采厂工人。于二零零零年单位改制买断工龄下岗(失业)。

修炼法轮大法前,陈福珍经常头痛、头晕和肚子痛,有时肚子痛得从床上滚到地下却查不出病因。她性格倔强,争强好胜,脾气也不好。一九九八年四月,她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做一个好人,全身病痛消失,性格也变好了。过去因没读多少书,认不了多少字,陈福珍修炼不长时间,就能自己通读《转法轮》这本宝书。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发起对法轮功疯狂迫害,陈福珍因坚持自己的信仰,多次被毒打、罚站、穿约束衣、睡死人床、用手铐吊、反臂铐双手、辱骂、扣工资等,还多次被抄家,丈夫因承受不了压力和打击,强迫与她离婚,原本很好的一个家庭被拆散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陈福珍在金雁桥头广场炼功,被广汉市公安局警察李俊、姜天兴和陈福珍所在的单位石油钻采厂综合办主任郭熙汉等绑架到广汉防暴大队。姜天兴狠命地打陈福珍耳光,打得她的手都痛得直甩,又找根尺子准备继续打,因怕当时出人命而被制止。随后被抄家,抄走大法书,遭广汉看守所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三至四月期间,因陈福珍的工资被扣(被迫离了婚,无其它经济来源),每月只有六十元生活费,根本就不够用,就做家政。因在她家听师父的讲法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陈福珍被绑架,然后又被抄家,抄走大法书和师父法像,被广汉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不久,一位法轮功学员准备送陈福珍点米,约好在金雁桥头拿。结果一到桥头,就被香港路派出所的警察绑架,怎样解释也不听,结果被拘留,陈福珍绝食五天后才被放回,那位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

二、上访遭酷刑折磨 被非法判两年劳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底,陈福珍和广汉一些法轮功学员到北京上访。二零零一年陈福珍和同修们乘机动三轮车去天安门,半路上被警察截住并被非法关押到燕郊公安局。在这里,陈福珍和其他同修被冻了一天一夜,饿了一天一夜。第二天非法搜身,陈福珍随身携带的所有东西被抢走,包括几百元现金和一个六千元钱银行卡。

然后陈福珍被劫持到河北三河检察院、公安局。陈福珍和同修们在这里被非法审讯,来了两个又高又大的警察,用警棍毒打陈福珍。又将陈福珍的棉衣脱去,拖到外面的空地上去,把陈福珍的双手反过去,背抱着一个直径两尺多粗的水泥柱子,手铐铐住双手。手被勒得很紧,手铐都陷到肉里去了,鲜血直流,从上午铐到下午。

这天晩上大约九、十点钟,陈福珍和其他大法弟子十七、八个人被强行塞进两辆长安小面包车,警察将车开到去唐山的路途中,把他们甩下来。那里前无村、后无店,下着雪,路上无行人。陈福珍和其他大法弟子艰难地步行到一个村的旅馆住下。

他们还要上访,不幸被人出卖,被四川驻京警察劫持到四川省驻京办事处。几天后,警察把陈福珍劫持到成都戒毒所时,他们指使吸毒犯狠命地毒打,尽往致命的地方打,心脏、胸部、脑袋等。打完后又把陈福珍弄来贴墙站。陈福珍站了几分钟就晕倒在地不省人事。然后又给陈福珍输液,但是输不进去,饭也吃不进。他们找了四、五个人野蛮灌食,灌不进去就将管子从鼻孔插进去,然后又抽出来,几次反复,弄得流了很多鼻血。

后来广汉警察和陈福珍单位保卫科谢军、曾祥兵将陈福珍劫持到广汉拘留所拘留一个月,这次陈福珍被非法判了两年劳教,被关入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迫害。管教人员李霞搜走陈福珍一块进口手表(那是四川省石油管理局奖给局优秀教师的奖品)。

二零零五年,所谓的敏感日,广汉公安局警察姜天兴,单位保卫科的邓贤荣等,把陈福珍从家里骗出来,把陈福珍绑架到广汉和兴洗脑班迫害。随即被抄家,抄在陈福珍处的女儿的电脑、大法书、师父法像、手机等。陈福珍绝食抗议,他们野蛮灌食,把陈福珍按在床板上,用螺丝刀、铁勺撬开嘴灌食,没有灌进去。陈福珍断水、绝食五天,瘦成皮包骨才被放回。

二零零六年,陈福珍被广元六一零、广汉公安局警察姜天兴、单位保卫科长梁兵等绑架到广元看守所迫害。他们威胁陈福珍,陈福珍就绝食抗议,又被灌食,从嘴里灌不进去,就从鼻子灌,也灌不进去。他们把管子插进鼻子后不取出,然后每半小时灌一次,折磨了陈福珍六、七个小时,陈福珍同意吃饭才把管子抽出来。

由于陈福珍坚持不背监规,不参加点名、不站队,因此被铐上手铐,戴上脚镣,铐在床上二十多天。然后他们把陈福珍劫持到广元洗脑班,因为身体太差,洗脑班不收。就是这样还被广元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八中队迫害。

在八中队,在劳教所警察的唆使下,陈福珍遭到吸毒犯等人用最下流的语言辱骂,还对陈福珍拳打脚踢,通宵罚站,不准解便。当时陈福珍身体很差,连走路都困难,还要打扫厕所,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

三、遭绑架被诬判劳改四年 遭遇种种酷刑

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她正准备出门买菜时,原所在单位的广汉石油基地服务中心保卫科科长梁兵、副科长曲润楠等人,与广汉香港路派出所所长代伟、副所长王良合谋,被当地香港路派出所王良、张波等恶警伙同广汉石油基地警务室“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人员韩勇等以“奥运”为借口绑架,于当年十二月二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同时抄了陈福珍的家,抢走了大法书籍及资料,还抢走了陈福珍的笔记本电脑。陈福珍先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后被非法关押在广汉看守所。一个月后,广汉法院构陷诬判劳改四年。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四川省简阳养马河女子监狱一监区。

刚到监狱,就被狱警王平、陈英、姚某搜身,并把陈福珍带的被子、垫絮等全扔了。同时还抢走了一个别致、精美的银簪(是陈福珍的女儿送的)。为了要陈福珍“转化”, 狱警施以种种酷刑:

第一种:白天奴役,晩上罚站,站在室外阶梯上,站在三阶梯的中间一梯,不能全足站,只能用前足掌站,通宵站。陈福珍刚站一分钟就摔下来,头上起一个大血泡,用一块冰敷一下继续站。这一站就站了两个月。

第二种:吊铐,双手用手铐挂起,双臂呈”v” 型,足尖离地或足尖点地,人稍一动手铐就陷入手腕,手就肿起来。就这样被挂了三天。还不“转化”,就足下垫一个很小的凳子,照样铐吊,陈福珍又被吊了两天。现在手上还有铐手留下的伤疤,手很长时间连筷子都拿不起。

第三种:穿紧身约束衣,这种衣穿在身上稍一动就越紧越难受。人穿上十分钟不到就受不了,陈福珍被穿了两天。

第四种:罚站。白天奴役,晚上在室内罚站,通宵不准睡,站了两个多月。后来站到凌晨两点才准睡,又站了两个多月。后来站到十二点才准睡,又站了两个多月。在监狱里,有一年的时间从早上六点到晚上九点不准解便。

四、遭非法停发养老金

二零二零年八月,陈福珍被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中心非法停发养老金。理由是陈福珍于二零零八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期间因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在监狱服刑期间,存在“违规”领取养老待遇,因此,按《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7号文件)要求,将其服刑期间所领取的养老金:128820.95元,从八月份开始被非法强制从陈福珍现有每个月应领的退休金中全部扣除。

为此,陈福珍依法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和经办人依法讨要应得的养老金,并说明她炼法轮功没有错,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判刑是错误的,同时还告知经办人:她除了养老金以外,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她要生活,希望他们不要助纣为虐,但得到的回复总是说等等。他们还要求她在一份打印白板的《认可情况告知通知书》(只有前一页,无后一页)上签字,说:签了这个认可通知书,才可以看下一页的内容,才可以考虑给她一点生活费,如果不签那张认可书,那就让陈到省上社保中心去了解政策,他们就无法给她答复。结果,从二零二零年八月份到二零二零年十月一日,陈福珍没有得到一分钱的生活费,全部被扣完。

现在,陈福珍孤身一人,女儿在外地打工,挣的钱只能够她女儿自己一家的生活。德阳社保中心非法扣发她的基本养老金,让她无法生活。社保是她自己交的,《宪法》三十五条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三十六条规定,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三十七条规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权利;三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所有人都不能私闯民宅……因此,二零零八年的判刑属非法行为,八月份德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强行停发陈福珍的养老金行为是绝对错误的,也是非法行为。

我们呼吁所有善良的人关注一个老人的生死存亡,用良善之心来制止对法轮大法修炼者的迫害!天灭中共即将在眼前,正告那些所谓的“执法者”,不要再为一个即将灭亡的邪党卖命了,立即停止迫害,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