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明示:“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1]虽然我们做的是最正的最神圣的事,可是邪恶要利用来迫害我们,我们不能去配合,无论他们知道的和不知道的都不要去配合。
从一九九九年到二零零零年期间,我多次被非法关進拘留所,面对警察的问话,我都是闭口不说话,我不想牵扯别人,也不知道警察到底掌握了什么。最后警察就告诉我是谁谁说了我什么,我一听,就配合承认了。我当时只认识到不能出卖同修,不能牵连同修,自己担当,自己做的自己承担。
后来我去和一位老年同修交流,她所说的让我感触很深,也找到了差距。她说,也是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大量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关進洗脑班,有的学员就说大法资料(也可能是师父经文)是她给的。警察就问她,她一口否认,警察几次问她,她都拒绝配合。警察急了就破口大骂:“你个老不要脸的,人家都承认了,你还不说。”老年同修说:“她是她,我是我。”
后来这个警察在路上碰到她,向她赔礼道歉,说:“大姨,对不起,我不该骂你。”
是啊,她是她,我是我,她不修了,我就不修了吗?修炼就是修自己,以法为师,不看别人。当时师父的经文还没有发表,同修就能做到不配合邪恶,坚定自己的正念。
交流时我看到了同修没有一点显示自己做的如何的心。
现在,邪恶还在迫害大法弟子,大家要把握住,邪恶知道的不知道的都不要配合,坚定正念,否定迫害。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编注:本文代表作者当前修炼状态中的个人认识,谨与同修切磋,“比学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