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发信息 河北李彬被枉判七年半

更新: 2021年12月11日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泊头市法轮功学员李彬,因为“微信发东西了”,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河南安阳公安局文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入室绑架、抢劫、非法关押在河南安阳市构陷,十二月八日,李彬的妻子接到河南法院的电话得知:李彬被枉判七年半,并勒索罚款五万元。李彬正在上诉至安阳市中级法院。

在这过程中,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为了阻止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面对律师的十多次询问,一直到开庭之后,都称“查无此人”,剥夺了李彬请律师辩护的权利。

李彬(李斌),男,50岁左右,修炼法轮大法后,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为人变得直爽,勤快,亲朋好友及邻居经常找他帮忙。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泽民团伙迫害法轮功以后,李彬夫妇曾经多次被迫害,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在学校附近只有七、八平方米的小房子里开设了一个小小的商店。夫妻俩勤快,敬业。父老乡亲们都称赞这俩口子的为人。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点左右,河南安阳公安局文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四个警察,由泊头市河东派出所协警崔艳红等二人带领,非法闯到李彬家绑架、抢劫。当时文峰警察只问了两句:你是××手机号的机主吗?你学大法吗?当得到李斌肯定答复后,便闯入李斌家非法抄家抢劫、绑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当天下午四点多,河南安阳公安局国保大队把李彬劫持到河南安阳,非法关押到安阳市看守所迫害。

五月份,李彬的妻子去安阳看守所给李彬送东西,给安阳公安局来绑架李彬的警察打电话:安阳的警察说在外地了,没法见面。看守所既不叫家属存钱、也不叫存衣物,他妻子白白地跑了两次看守所。后来,家属问安阳警察情况,警察只是回答:李彬微信发东西了!

六月五日,李彬的妻子接到河南安阳公安局文峰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电话,被告知她丈夫李彬被文峰区检察院批捕,次日收到批捕通知书,所谓的“罪名”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他家过年时贴的“福”字也被列为所谓“罪证”, 这些福字上同时有“真善忍”字样。

随后家属聘请了律师跟进,六月份家属和律师去了李彬被非法关押的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内黄县公安跟律师说,这起案件是公安部督办的案件,可能七月一日过后会起诉。内黄公安是协助安阳文峰分局办案。李彬转发的文章不涉及法轮功,只是揭露中共恶党阴暗的文章,属于“寻衅滋事”。但是在家里搜到的法轮功宣传品有几百份,就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实施逮捕、起诉入罪。

此后家属多次督促律师追踪案件进展,律师一直跟内黄县的办案警察联系,跟进李彬的案件。八月三十日,律师接到公安电话,告知构陷李彬的案件已经移交到文峰区检察院。律师告诉了家属,随后家属致电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检察院案管办接电话的办案人员说“查无此人”。

此间律师一直多次打电话询问,可是始终得到的答复是查无此人。十月十五日,律师考虑到检察院办案的最长日期已经到了,案子该到法院了,再次打电话到文峰区检察院,可是案管办的人仍然坚持“查无此人”,让下周再打电话再说。

十月十八日再次询问还是“查无此人”。十月二十一日,律师再次联系公安确认,公安明确告诉八月三十日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并告诉交到了谁的手上,律师随后打电话到检察院,案管办的人员依然回复“查无此人”。律师说公安已经说交到谁的手上了,怎么会“查无此人”呢?案管办的人说可能是案子太多,没来得及扫描存档。

十一月三日,律师打电话到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说李彬的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律师赶紧联系家属,决定安排一下做完核酸检测,就去文峰区检察院。按照正常程序,案卷到检察院还要待一段时间才会移交法院,跟家属商量阅完卷,再商量下一步的辩护。

十一月十五日,律师与家属赶到文峰区检察院,检察院案管办的人当着律师依然说“查无此人”,律师说,你们十一月三日就让我们可以过去了,怎么又查无此人啊。案管办的人慌忙说,屋里还有个老系统,我去查一查,后来告诉律师十月四日已经交到法院了。

随后家属和律师会见李彬商讨开庭辩护的事,先去看守所见李彬,李彬说十一月十日已经被视频开庭。

十二月八日,李彬的妻子接到法院的电话得知:李彬被枉判七年半,并勒索罚款五万元。

河南安阳市公检法相关人员违法违宪、罔顾事实和法律故意制造冤假错案。参与此案的公检法人员:张慧杰、王瑞霞、尤建、刘姓警察、严重失职、渎职,肆意践踏法律和人权,在李彬一案过程中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公安局制造伪证警察;
刘韦鸣 15737215751 王俊安

河北省泊头市河东派出所
电话:0317-8283217
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
邮编:456300
电话区号:0372
局长王日升:0372-7726601办;0372-2929505宅;13503726238
政保科长申继英:0372-7726603办;0372-7726969宅;13903725209
内黄县国保大队队长谢贵恩:0372-5118041办
副队长耒利敏:0372-5118041办

安阳市法院主审法官;王瑞霞 电话;03722097312
公诉人:张慧杰 电话; 03725102189 18537218959 03725102159
文峰区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 刘志英(女) 40来岁,0372-5102189
公诉科 常亚科(女)0372-5102189
原公诉科科长 郝晓红 0372-5102161 13137216161
侦查监督科(批捕科)科长 崔慧斌 0372-5102131 18537218258
副科长 谢倩 0372-5102131 18537219011
科员 陈振光 0372-5102131 18537218611
科员 王菲 0372-5102131

文峰区检察院监督电话:0372-5102191 举报电话:0372-12309
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地址:
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946号
文峰区政法委
文峰区六一零主任:侯尚法0372-5396287 13700716959
六一零副主任:赵连生0372-5100154 13937226667,在安阳市文峰区六一零专职参与迫害法轮功二十多年。身份证号:410503197502021018。
文峰区六一零办公电话:0372-5913402 、0372-5100154
文峰区六一零办公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明大道文峰区委办公大楼东侧文峰区信访局院内
文峰区检察院监督电话:0372-5102191 举报电话:0372-12309
安阳市文峰区检察院地址:
安阳市文峰区迎春东街946号

四、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法院
值班电话:0372-2097400 0372-2097337
文峰区法院院长接待电话:0372—2097300 2097301
24小时自动接听举报录音电话是:0372-2097331
举报电子邮箱:wfqfy001@163.com
1、刑庭(审判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
杜建民 庭长(原民三庭庭长) 6楼606房间 0372-2097393 13323723653
胡科 政委 6楼612房间 0372-2097355 13007693029
王瑞霞 审判员 6楼603房间 0372-2097312

安阳市检察院驻看守所检查室主任 甘军
地址:安阳市韩陵大道 安阳市看守所内
文峰区检察院:区号0372
检 察 长:王 飞:手机13783896769 办公室:5102001
副检察长:王彦朝:手机13803723680 办公室:5102003
起诉科长:郝某某:手机13137216161 办公室:5102161
邓泓--文峰区检察院检察长 办5957199 宅2935999 13703720999

河南安阳市文峰区“610”电话号码:办公室5100151

副书记、“610”主任--黄泽 13837218383 办公室5100153 5913402 (其前妻遭恶报已死亡,经大量揭露和劝善后已不敢公开出面)

主任--郭秀红13598128318 家2936365 小灵通5162056(目前跳的最高的恶人)
成员--岳文英13569008622 家2983886或2962808 办5100260
郭瑞萍13837220099 家2990386或2551922 小灵通5135266
韩永志13513722599 家2995026 办5100154

安阳市检察院:0372--2261099 2261700 2261050
孙建国——检察长:2261001 13938699888
卜德华——副检察长:2261005 2925698 13903720609
谢战原——副检察长:2261006 2556529 13603729366
陈连东——政治部主任:2261007 2555969 13837226966 13603729868
李忠海——副检察长:2261009 2927488 13700725699
闫关成——纪检组长:2261010 2927016 13837209888
许宏建——副检察长:2261011 5968799 13903720007
赵新——副检察长:2261016 13569096226
朱耀民——政委:2261018 13937299988
石江平——政委:2261192 6812065 13903721858
王跃 6808001 6811552 13903728566
张廷安 2261077 13903721436
邓泓 2261076 2267166 13903720999
王劲晓 2261081 5932266 13513722119
吴吉星 2261098 2295018 13598138636
呼江利 2261082 2968089 13569015209
安阳市中级法院:0372--3163311 3163114 3163518
王长法——党组书记院长:3163001 2925658 13937201688
曲海滨——党组副书记副院长:3163003 5959919 13903720662
贺晓清——党组成员副院长:3163004 5028509 13903728341
索艳霞——副院长:3163005 2920116 13803721665
李银栓——副院长:3163006 2555905 13903725186
李德春——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3163008 2551208 13608620068
冯如潮——执行局长:3163151 2943368 13903724329
张钧——纪检组长:3163009 2289118 13837298888
马福强——正县级审判员:3163007 13603720359
郭旭光——审委会专职委员:3163525 13603720138
张烈——审委会专职委员:3163418 13703729318
宋胜利——办公室主任:3163309 2999956 13937229858
李长奉——办公室副主任:3163324 2282919 13937259909
郭新建——宣教处处长:3163513 2985688 13837218335
李亚坤——人事处处长:3163511 2910991 13803726910
陈新友——人事处副处长;3163503 2290832 13503978740
闵富强——立案庭庭长:3163101 3920945 13503976046
张慧玲——立案庭副庭长:3163105 2511021 13783810005
李万生——立案庭副庭长:3163106 3952268 13323725889
张为民——刑一庭庭长:3163201 5920571 13903729511
侯江书——刑一庭副庭长:3163200 2962765 13700726609
常树军——刑一庭副庭长:3163203 13803720602
王小波——刑一庭副庭长:3163205 3920946 13608622727

泊头市河东派出所电话:0317-8283217

河南省内黄县公安局
邮编:456300
电话区号:0372
局长王日升:0372-7726601办;0372-2929505宅;13503726238
政保科长申继英:0372-7726603办;0372-7726969宅;13903725209
内黄县国保大队队长谢贵恩:0372-5118041办
副队长耒利敏:0372-5118041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