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贤秋,江夏区五里界人,水电工,长期在工地上从事水电安装工作。二零二零年腊月十八,他在东湖高新区龙泉镇向百姓发放真相资料时,先是被龙泉派出所警察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至二零二一年正月初三,后转为非法刑事拘留,被转送到武汉市第四看守所关押。
二零二一年五月九日,构陷王贤秋的案卷由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转到洪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案卷转到洪山法院。
家属为王贤秋请了维权律师。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贤秋被武汉市洪山法院人员非法庭审,庭审的地点是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
维权律师为王贤秋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王贤秋本人也坚称自己无罪。在庭审陈述阶段,王贤秋简单明确地向现场参与庭审的公检法人员阐述了修炼法轮功合法,无罪,希望公检法人员认清形势,公平公正审理。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律师通知家属,王贤秋被枉判一年,勒索罚款两千元,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冤狱到期。
目前,王贤秋仍被关押在第四看守所。第四看守所位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葛店。
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颠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恶,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甚至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给广大法轮功学员和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
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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