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报告迫害资料显示,申海青2005年4月调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与时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局长王立科(遭恶报,于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被最高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逮捕)狼狈为奸,配合610(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组织),采用特务手段对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跟踪、监控实施绑架;酷刑迫害致死年仅33岁的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范德震并将遗体强制火化;指挥命令葫芦岛市的公安系统绑架、抄家、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勾结检察院,法院对10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投监迫害。申海青2017年8月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兼任盘锦市副市长期间,对老年法轮功学员葛玲仁绑架迫害,并对优秀青年张树德被非法判重刑负有主要责任。
一、申海青任葫芦岛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案例1、2008年2.25葫芦岛市大绑架中,一人被迫害致死,十人被非法判刑
2008年2月25日早晨6点,在葫芦岛市610授意、公安局局长王立科指挥,副局长申海青等配合布控下、绥中县公安局暴力绑架了:杨光武、冯柯兰、杨兆芳、杨兆颖、沈文玲、裴志华、周迎春、杨将威、李小明、范德震、杨小雪、王元举、张崇月,共13名法轮功学员。过程中警察行为野蛮并大肆抢劫法轮功学员家的财物。
被绑架的13名法轮功学员中周迎春、沈文玲在非法关押中遭严重酷刑迫害;年仅33岁的法轮功学员范德震被迫害致死遗体被强制火化;十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2至10年。
2008年2月25日早晨6点,杨光武、冯柯兰、杨兆芳、杨兆颖、一家四口被绑架,杨一家人不配合邪恶,恶人就调来了消防车爬梯,上到3楼,砸碎玻璃,跳入室内,进行野蛮绑架,抄家,连杨家的存折都被抢走。
2008年2月25日早,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周迎春,在葫芦岛看守所全身多处被打伤,腰椎被打骨折。沈文玲在葫芦岛看守所因被迫害得有生命危险,被送到公安医院。
法轮功学员范德震于2008年2月25日被绑架,4月20日早上被迫害致死,遗体被强制火化。
年仅33岁的法轮功学员范德震,其孩子才出生9个月。2008年2月25日,范德震和妻子同时被绑架,范德震被非法关押在绥中看守所,2008年4月20日早上将近7时50分范德震被绥中县看守所迫害致死,晚上7点多看守所才告知双方家人。
范德震的遗体,两只胳膊,腹部以下膝盖以上伤痕累累,尤其是腹部和臀部被打得最严重,面部扭曲,明显是在被毒打折磨的剧痛中离世的。
2008年4月21日下午,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局长下令强行火化范德震的遗体。家属被拉到火葬场,有超过六七十名便衣等候在那里。家属被要求都到休息厅等候。火化时并称已“戒严”,不许其家人离开火葬场的休息厅。就这样,亲属们连范德震遗体最后一面也没有见到。
案例2、葫芦岛市李艳群被非法判刑十年
葫芦岛市法轮功学员李艳群女士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被当地恶警绑架,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非法开庭陷害李艳群,之后对李艳群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零八年,中共邪党假借奥运为名,疯狂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六月一日,李艳群被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等恶警们绑架,抢劫,在李艳群被绑架时,恶警们将她打倒在地,用脚踩她头部很长时间,如土匪一样,对李艳群进行威逼恐吓。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八日,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不顾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非法开庭,诬判李艳群十年。
案例3、葫芦岛市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2009年12月8日晚,葫芦岛市“610”授意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公安分局、龙港公安分局、双树乡派出所恶警,疯狂绑架了八名法轮功学员。
2009年12月8日晚7点多,龙港区公安分局由局长王杰亲自带队,10多个警察,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宫昌兰住处,将宫昌兰夫妇绑架,宫昌兰的丈夫右眼被打红。恶警抄走大约5万元人民币、笔记本电脑等私人财物。
2009年12月8日晚8时多,葫芦岛市连山区法轮功学员王丽娟被绑架、家被抄,还有一牛姓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
2009年12月8日晚8点左右,龙港区双树乡派出所所长带着龙港区公安分局大约二、三十个警察,到双树乡老合台安艳玲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安艳玲及安艳玲的公爹史玉甫。当时,本村法轮功学员陈中兰及另一安姓法轮功学员正在安艳玲家,也被绑架。
二、申海青任盘锦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
案例1 、盘锦市74岁老太葛玲仁被绑架迫害
盘锦市法轮功学员葛玲仁(女,74岁)2018年4月24日早上9点多被渤海派出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在两次强迫体检,老人血压高达170/100,拘留所拒收的情况下,渤海派出所所长及办案警察第三次到盘锦辽河油田第二医院弄了个假单据后强行送到盘锦市看守所迫害。4月28日,看守所警察给葛玲仁检查,血压高达180/100。5月10日上午9点,渤海派出所给葛玲仁家属打电话声称已对葛玲仁非法批捕。
案例2、优秀青年张树德办延期居住证被枉判七年 投监迫害
黑龙江省二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树德二零一八年新年前,被辽宁省盘锦市公检法共同作案非法判七年,并勒索罚款两万元。
张树德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是哈尔滨市双城区农村走出来的唯一一位研究生,应聘到辽宁省大连理工设计院,后外派到盘锦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他按照真、善、忍的法理做人、工作,是一位诚实、可信的好青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张树德到所在地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派出所办理顺延手续时,警察问他有什么信仰,张树德坦诚相告:信仰法轮功。警察拒绝给张树德办理居住证。六月二十九日兴盛派出所警察,及西水湾一社区人员,将张树德绑架。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盘锦市兴隆台区法院对张树德进行非法庭审。张树德被非法判刑七年并罚款两万元。张树德被劫持到沈阳东陵监狱第五监区。
张树德的父母及其他亲人不远千里往返二十多趟到盘锦市的相关部门,对张树德的冤情申诉控告,被盘锦市、区多个执法部门、政府机关的官员们互相推诿,多次欺骗。
附:申海青个人信息
申海青,1969年3月出生,2000年7月任辽宁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副主任,2005年4月任辽宁省葫芦岛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2年7月任辽宁省公安厅反恐怖工作总队政委,2015年12月任辽宁省公安厅技侦总队政委,2017年8月任辽宁省盘锦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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