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平度市香店村法轮功学员被政法委人员频扰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平度市香店村法轮功学员近期被政法委、610人员及村干部等频繁骚扰。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在香店村原村委主任张明周的带领下,平度市原610人员代玉刚一行骚扰了至少四家香店村村民。

在李芳家,代玉刚进门就问她:还炼不炼了?李芳说:共产党管天管地还要管人的思想。代玉刚狠狠地威胁道:“就得管着你,你这又过了两天好日子了(二零零九年李芳曾经被绑架到青岛洗脑班迫害),看起来你还炼,拘留你半个月。”并抢走一些大法书籍,走的时候,撕毁李芳贴在门上的劝善对联:“敬天地积德纳福 行善事福泰安康”。

代玉刚一行还去使劲拍打另一村民的门,拍了很长时间才离开。骚扰王振芳时,代玉刚抢走她家的福字。

骚扰法轮功学员曲辉芳年近八旬的父母时,代玉刚胡言乱语,恶毒地问一些令老人伤心的话,如你原来有三个女儿,大女儿(曲辉芳)死了,是不是?不顾事实,颠倒黑白地污蔑,并溜到另一个房间探头探脑。

曲辉芳生前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中共邪党人员的绑架、非法关押、骚扰恐吓、敲诈勒索等迫害,二零零零年农历十一月份,曲辉芳依法到北京上访,后被非法拘留、关押共计四十多天,被敲诈五千元钱。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曲辉芳曾经被迫只穿单薄的秋衣秋裤,赤着脚站在雪地上,原香店党委有关人员逼迫她将双手手心贴在冰冷的水泥墙上,站在阴暗的楼后,被冻了整整一宿。关在一间小屋里,一直不让睡觉,一睡觉就打她。回家后,曲辉芳原本健康的身体出现了严重问题:面色发黄、食欲不佳,最明显的是口腔有氨臭味。

失去了静心学法修炼的环境,整日生活在担惊受怕之中,曲辉芳的身体每况愈下,于二零零九年含冤离世,年仅39岁。包括代玉刚在内的有关邪党人员颠倒黑白,将曲辉芳被邪党残酷迫害导致的身体伤害以至于离世,污蔑为修炼法轮功不吃药所致。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7点半左右,村委文书曲统河骚扰李芳,非法索要她个人电话号码,被拒绝。十月十五日曲统河再次去李芳家骚扰。十月十八日,曲统河对李芳说来严的了,要每个星期都汇报一次,并说平度政法委的人现在就在大队,你见不见?你炼法轮功会影响孩子的升迁,你真自私,你只要说不炼了就不影响孩子了。李芳拒绝与他们见面。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平度政法委有关人员给李芳的女儿打电话。称十一月一日下午要到她工作的学校找她谈谈。后来政法委人员又给她女儿打电话,要求十月三十一日见面谈谈,被拒绝。家人称他们没有法律依据,如果继续迫害,会走程序讨要说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十一月十七日下午,曲统河称他们(政法委人员)又来了,就问问李芳还炼不炼(法轮功)了。

信什么,不信什么,是公民的思想自由,任何人、任何机关、任何政党都无权要求改变别人的思想。

参与骚扰人员不表明自己的具体身份,其工作方式不合法;不出示法律依据,不仅违法而且侵权。政法委、610并非政府机关,根本没有行政、司法方面的职权,也就是没有合法的授权,属违法操作。村委会配合所谓的政法委的犯罪行为,一样受到追责。

村委会只是一个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没有行政职能,其职能也只是为村民提供服务,不该扰民。村委没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授权,没有执法权,更没有骚扰民众的权利。

村委会成员是属于村民选举,理应为村民服务的人员,却反过来参与对正信者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法律角度讲也属于共犯,所有参与骚扰迫害的人员都涉嫌剥夺信仰自由罪。不但应当受到法律的追责,更会受到天理、道义的惩处。最终不明真相的话,就将面临失去生命永远的未来。

相关人员电话:
香店村书记袁爱先(女):15653216816
香店村主任:张明周(男):13505324169张明周妻子马春芳:13730966177
香店村文书曲统河(男):15318752327
平度市原610人员代玉刚之弟:代玉恺,电话:13589372988;053288319989
代玉恺牙科门诊平度市南京路38号101户(永安新村34号楼东头底楼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