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马民庆被非法超期关押 律师要求法院告知依据

【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广州市越秀区法轮功学员马民庆,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中午在住处附近的越秀公园公交车站准备乘坐公交车时,被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二月底,马民庆被转移到海珠区看守所。

'马民庆'
马民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海珠区检察院的许为国将马民庆构陷到海珠区法院,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马民庆在海珠区法院被非法庭审,经办法官是刘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报最高法院批准。”

马民庆被构陷到海珠区法院已经超过两年时间,属于超期非法羁押。马民庆的代理律师向海珠区法院提交了“要求告知批准延期情况的告知书”,但海珠区法院置若罔闻,一直没有回复。

马民庆的母亲王雪祯(今年76岁)也在同一天被绑架,也被非法关押到广州市第一看守,二零二零年二月底,被转移到海珠区看守所。在被迫害致无法站立的情况下,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七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经办法官陈澎。构陷王雪祯、马民庆母子的检察员,都是海珠区检察院的许为国。

'王雪祯'
王雪祯

海珠区法院是广州市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两个定点法院之一,刑庭至少十几名法官参与迫害,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冤判,主要在海珠区法院进行。参与迫害的法官至少包括:邓玉林、周征远、刘颖、陈澎、邹世发(已转到广州市中级法院)、贾存锦、王洁、陈荫亭、衣海君、杨佩霞、陈文玲等。

海珠区法院在处理法轮功学员案件时,基本的法律都不遵守,嚣张之极。贾存锦在办理法轮功学员曾加庚(78岁)被构陷的案件时,超过半年时间不接听律师电话,不回复律师提交的取保申请;几乎所有的法官都不提前告知法轮功学员开庭时间,导致非法开庭时,法轮功学员毫无准备,无法为自己进行有效的无罪辩护。

在海珠区法院,宪法被践踏,当事人的权益被剥夺,法律成了一纸空文。

海珠区法院参与迫害的法官信息
邬耀广,男,1965年8月19日出生,2011年开始至今,任海珠区法院院长,电话,020-83005301、18126766888、13502400817
邓玉林,男,审委会专职委员,1968年12月3日出生,020-83005314、18126766642
周征远,男,刑庭庭长, 1979年1月27日出生,020-83005550、13570056518
刘颖,女,刑庭副庭长,1981年1月23日出生,020-83005567、18126766669
邹世发,男,现广州中级法院刑二庭,1978年11月19日出生,手机18126766885
陈澎,男, 1985年6月28日出生,020-83005594、13826472522
贾存锦,男,1985年12月31日出生,020-83005518、18126766762
陈荫亭,男,1979年12月10日出生,020-83005516、18126766664
王洁,女,1986年11月12日出生,020-83005423、18126766736
衣海君,男,1988年4月4日出生, 18819800899
杨佩霞,女,1987年7月24日出生,13570224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