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组数据: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中共政法系统、公安部开始所谓教育整顿,称“刀刃向内”,并称:“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冤假错案之人追究终身责任”。同时,最高检察院的网站刊文称:将对检察警察违纪违法办案展开“过筛子”式“倒查”。短短半年时间,对政法委、公安系统实行“倒查20年”,处分的警察(含公检法警察)已有72000多名。
现在政法系统大整肃在持续升级。中央政法委在六月七日发文称,将“倒查20年”升至“倒查30年”。六月十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通报:自二月以来,全国共有一万二千多个警察主动投案;二万七千多个警察被立案审查调查。七万二千多个警察被处理。据一县级市政法委工作人员透露,等待交代问题的公检法人员都排了很长的队。从单位一把手到普通的工作人员,人人自危如惊弓之鸟,随时害怕下一个被纪委约谈的是自己,即使不是自己,也随时担心被约谈、被调查处理的人员供出的罪状会不会牵连到自己……
目前网络上最火最经典的新闻之一就是吉林省吉林市五大班子齐聚监狱“办公”了,市委书记、市长、人大、政协、纪委,全进监狱了(百度可查)。不仅仅这几个头头,他们手下几大部委办局的头头也几乎都进监狱了,时间早晚不一。有好几位都已经退休了又被抓了判了。这些落马官员的履历有一个共同特征:在法轮功遭受迫害的这二十多年,他们全都在政府部门担任要职,几乎全都涉嫌在任职期间参与谋划指使迫害致死、致伤、致残法轮功修炼者,是典型的现世报应。这个现象不只是在吉林省吉林市出现,几乎各个省市都有,一位官员落马往往牵出一窝贪腐犯。
据国际媒体明慧网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文章《山东临沂市政法系统17官员落马》报道:中共政法委系统开始所谓整顿,称“刀刃向内”。据悉,山东临沂市(包括市县)至少已有十七名政法委官员落马。其中包括:市政法委书记一人、市公安局二人、区公安分局三人、区法院二人、派出所所长一人、县(莒南、兰陵、临沭)公安局三人、县(莒南、兰陵、蒙阴、沂水)法院四人、县(临沭)检察院副检察长一人。这些落马的政法系统官员中,几乎全部曾参与迫害法轮功。
在江泽民犯罪集团胁迫整部国家机器疯狂迫害法轮功的二十二年中,招远市各级政府官员、政法系统人员、各单位负责人等等盲目听从上级指令,罔顾道义良知,不知自保,一直死心塌地的听命于江泽民的迫害指令充当了残害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急先锋,造下深重的罪业。
据不完全统计,招远法轮功学员在当地派出所、洗脑班和外地劳教所被直接虐杀至少6人;因被迫害在家中含冤离世的104人;被非法判刑的45人次;被非法劳教的134人次;被开除公职29人;被开除大学学职5人。另有被绑架到洗脑班、拘留所、派出所折磨迫害的;被扣发工资勒索钱财的;被非法入室抄家的、抢劫钱财物品、生产资料的;株连恐吓家人不让上班、不让上学的、被电话监控骚扰、敲门骚扰和骚扰家人等不计其数。
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者也开始恶报连连,或暴病身亡、或撤职开除、或落马入狱,或殃及家人……山东招远公检法、政府官员、及单位负责人参与迫害法轮功部份遭恶报的也有数十例了。
恶警林涛曾多年任迫害法轮功专案组的头目,今年患癌症死亡;“六一零”头目姜忠勤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因受贿罪被正式逮捕,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被判刑13年,妻子张进华也被逮捕,在英国洗钱的儿子被网上通缉;曾经红极一时的正县级女干部张桂芬分管迫害法轮功非常积极卖力,于二零一五年被双规,判刑7年进了监狱,等等。在今年的政法系统大清查正在进行中,都知道江泽民当政时代就是贪腐治国,利用金钱和权力威逼利诱各级党政军公检法司官员对法轮功修炼者犯下滔天罪恶。下一个落马被清洗的轮到谁还不一定。但是手上沾上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的血泪的一个也跑不掉。
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二年来,因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遭恶报的事件一直没有停止过。“善恶到头终有报”是天理,罪大恶极的官员不断被以“反腐败”的名义清洗,中共政权已成土崩瓦解之势。仅迫害最残酷的省份之一吉林省近两千人遭到恶报,在明慧网上可查。追随江氏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帮凶周永康、李东生、周本顺、奚晓明、马建、王立军、朱明国、张越、武长顺、赵黎平、秦玉海等大批政法高官有的暴毙,有的落马,这些案例百度上都可查到,终极老虎江泽民曾庆红也即将落马。各级公检法司政府官员的落马,无论其表面原因是所谓的“贪腐”、“违纪”,还是中共派系斗争中的“牺牲品”,从本质上讲,只不过是众多迫害好人遭到现世恶报案例中的一例。
上天有眼,所有参与迫害者的罪行笔笔有账,都已被一一记录在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在做,神在看,诽谤佛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罪大恶极,必将遭到清算和天谴!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恶首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时是指挥利用整部国家机器开足马力发动迫害法轮功运动的,不明真相的各级官员及工作人员几乎全部被裹挟着进入了这个犯罪链条中,许多人为了迎合讨好上司,为了升官发财,以极其疯狂残忍的手段参与迫害坚守“真善忍”的善良百姓,到底惨烈到什么程度这里不赘述了,你们本身就是参与者、实施者与知情者。
法轮大法修炼者并不想看到“六一零”以及中共体制内追随江泽民迫害好人的人遭遇惨烈的恶报,相反真心为遭恶报的人员及其家人深感痛心与惋惜。参与迫害的无论官职多高,他也是父母的爱子、妻儿的依靠,他们也是从踌躇满志的少年走到风华正茂的青年,可是不幸的是他们被江泽民之流祸国殃民的政治流氓集团胁持了,被动的被裹挟着充当了帮凶。其实到了今天,在各级机构中还在死心塌地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是江氏爪牙,处心积虑,维持迫害,死不悔改,幻想能够逃避被清算的恶运。
时至今日,虽然中共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仍在持续,从去年以来,由政法委“六一零”发起的“清零行动”,接连不断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在全国范围内绑架、勒索法轮功学员,甚至设置高额“举报奖金”、公开煽动“人人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但是真心替江泽民卖命的已经少之又少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清醒了,认识到那些所谓的“内部通知”、“指示精神”都不是法律,根本无法为参与迫害者开脫法律责任,相反却是各级政府官员裹挟下属迫害好人违法犯罪的证据。
迫害二十二年的今天,你们应该静下心来想一想,江泽民当初发布的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到底是对还是错?法轮功都洪传全世界了,明眼人一看就是当初迫害的命令是错的呀!迫害法轮功到底有没有法律依据?正确答案是:没有!你替江泽民卖命,迫害一群修心向善的同胞你得到了什么?江泽民及其同伙都被国际法庭宣判犯下群体灭绝罪、酷刑罪了,你作为同伙和帮凶就是同案犯!善恶必报是天理。恶报发生了,不要觉得是偶然的,更不要拿自己的命和全家老小的幸福去赌,毕竟生命是可贵的,而且只有一次。
下面讲给您的真相希望您百忙之中看一看,用心听一听,希望真相能使您拨开迷雾见光明,帮您解开迷惑,找到真实的正确的答案,能够让您从江泽民编造的世纪谎言中彻底清醒,不再被江泽民犯罪集团利用充当打手与迫害好人的工具。真心希望您能彻底清醒,并且寻找时机抓紧时间弥补自己迫害好人造下的罪恶,用正义之举赎回自己的未来。
一、几个真相
真相之一:法轮功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功法?
法轮功,又称法轮大法,自一九九二年五月由李洪志先生在吉林长春传出,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功以真、善、忍为修炼核心,以道德提高、精神升华为目标,并辅以优美、舒缓的五套功法,通过修炼使人身体素质和心灵道德能得到极大的改善与提高。
法轮功自传出以来,因其祛病健身效果明显,备受社会各界喜爱。自一九九二年传出到一九九九年被中共迫害前的短短七年间,通过人传人、心传心,吸引了上亿人学炼。法轮功现在已经洪传到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四千多项。而法轮大法的主要书籍《转法轮》,已被翻译成四十种语言文字,在全世界公开发行,并可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
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发生前,国内许多报纸、中央及省市电视台、电台都对法轮功做过正面报道,赞扬法轮功在提升人的道德和祛病健身方面的神奇功效。
一九九八年,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北京、武汉、大连及广东省的医学界专家,对近三万五千名法轮功学员做了五次医学调查。调查表明,修炼法轮功祛病健身的有效率高达98%以上。
一九九八年下半年,前全国人大委员长乔石组织人大一些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数月的深入调查,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
你可能接触过一些法轮功学员,其中很多人都是为祛病走入法轮功的。有的人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又无钱医治,走投无路时,有幸遇到了法轮功。修炼法轮功后,身体迅速得到了康复,多种疾病都不翼而飞,有一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修炼法轮功,不仅解除了疾病的痛苦,也给国家和单位节省了大量医药费。
法轮功在过去是口传心授、历代单传的,是从来不传外人的一种极其珍贵的性命双修的秘炼方法。是李洪志大师慈悲,看到人类的道德已经败坏到一个极其危险的程度了,为了挽救人,才把这么珍贵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传给人,这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万古难遇的珍贵机缘。
真相之二:国务院、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名单和法轮功没有关系,在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合法。
从二零零零年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公安部认定和明确的邪教组织共有14种,而这14种里面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公开重申了这14种邪教。表明在中国大陆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现任当政者以这种方式表明了自己对法轮功的态度,向各级公检法司人员和公务员传递了一个清晰明确的信号,修炼法轮功合法。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法律指证法轮功违法,没有法律依据的迫害从根源上违法,这决定了所有针对法轮功的不公正对待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所有涉案人员从命令主使者到实施迫害者都将面临被追责。
真相之三: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解除,持有法轮功书籍合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百度可查到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令)
上面的两个文件和中共历次害人运动的文件一样,是江泽民九九年为迫害发布的颠倒黑白的罪恶文件。法轮功书籍没有任何非法之处,都是教人向善的。法轮功的书籍已经被翻译为近40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如今,这两个非法文件被废除,说明现任当权者已经认识到发布这两个文件的荒谬,也说明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也是合法的。任何以公民拥有、阅读和传播法轮功书籍为借口进行迫害的都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犯罪行为,最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真相之四:讲清法轮功真相并不构成任何犯罪,相反帮助人们从谎言的毒害中清醒,让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认同并真心敬仰“真善忍”理念是修炼者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大善之举。
目前,涉及法轮功的案件多数是因为法轮功学员用不同方式讲清法轮功真相而被冠以《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案件。
熟知中国法律的专业人士都知道法律上没有一条法轮功违法的立法,更不可能找到所谓被法轮功破坏的法律实施,就好比一个人没有给过你鸡蛋(没有给法轮功制定法律),就不可以指控说你打碎了他的鸡蛋(破坏了法律),更不可能说你破坏了鸡蛋的孵化与小鸡的成长(法律的实施),就这么荒唐!所以,利用《刑法》第300条给法轮功学员量刑定罪的行为全都涉嫌违法犯罪。法轮功不是邪教,更没有破坏任何一部法律的实施,以真善忍为理念约束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与修养的人群是最值得敬仰和推崇的,这才是事实与真相。事实上法轮功遭迫害二十二年了,许多最正直善良的好人被迫害致死、致伤、致疯、致残,当权者江泽民制造了数不清的冤案与苦难。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并不违反一部国家的任何法律,是完全合法的,这一真相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
真相之五:办理法轮功案件面临的严重的法律风险。
(一)给法轮功学员冠以《刑法》第300条罪名而涉嫌的犯罪。
1、涉嫌“徇私枉法罪”。
《刑法》第399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前所述,法轮功学员既不具有“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的情形,又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客观后果。而有关警察执意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移送审查起诉;或有关检察官执意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公诉;或有关法官执意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处以刑罚。那么,有关警察或检察官或法官(包括批准签字的领导)均已涉嫌《刑法》第399条“徇私枉法罪”。
2、涉嫌“诬告陷害罪”。
《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如前所述,明知法轮功学员既不具有“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的情形,又不存在“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客观事实和客观后果。任何人执意使法轮功学员受到《刑法》第300条的刑事追究,都将涉嫌“诬告陷害罪”。
(二)警察和有关人员极易涉嫌的其它犯罪。
1、各地利用开除、降职、降级或关入“转化班”、“洗脑班”、劳教所、监狱等场所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有关组织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51条“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等罪行。
2、各地非法抓捕、绑架、关押法轮功学员,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9条“绑架罪”等罪行。
3、各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抄家、罚款、勒索钱财等,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63条“抢劫罪”、《刑法》第274条“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0条“侵占罪”等罪行。
4、刑讯逼供、殴打、体罚、虐待法轮功学员,指使者和参与者均已涉嫌《刑法》第247条“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252条“侵犯通讯自由罪”。致人伤残、死亡的,涉嫌《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等罪行。
这些涉嫌犯罪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如何规避这些法律风险?如何走出夹缝困境?如何把握自己和家人的未来?
(一)请您坚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法底线,维护法律尊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在保护自己。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司法人员遵守这个原则,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有力的保护了自己。离开了这个原则,不顾“事实”和“法律”,以“内部通知”、“内部指示”为依据办理案件,必将成为江氏的替罪羊,断送了自己的未来。历史的教训是惨痛的。 中共当政几十年来,中共历次发起的运动都是“发动群众斗群众”,而每次运动之后,先抛出那些“被发动起来的群众”也就是那些忠实执行上级“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分子们〔群众〕,作为替罪羊,为“被迫害的群众”平反昭雪。中共迫害法轮功套路也是如此,可悲的是各级官员从上到下除了罪大恶极的几个,几乎全被蒙骗利用了,充当了迫害好人的工具。邪恶之徒迫害好人的道路已经在全世界都知道其罪恶之时就走到了尽头。江泽民犯罪集团的成员已经面临被全面清算,因为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已多次被告上国际法庭,大量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的罪恶已举世皆知。曾经替江泽民卖命积极参与迫害善良民众的各级公检法司政府官员无论官职大小最终都逃脱不了被抛弃、被清算的命运。
其实,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责任的退路。《公务员法》与“依法治国”、“依宪治国”、“ 案件终身负责制”、“责任倒查制”等新政共同斩断了执行违法决定或违法命令而想逃避法律制裁的所有公务人员的任何希望。
(二)请你充分运用现行法律法规为武器,拒绝邪恶的操控指令,行驶自己的职责,真正的捍卫正义,守护善良。
中办、国办印发并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八日生效施行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1条规定:“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2条规定:“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都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
第3条规定:“对司法工作负有领导职责的机关,因履行职责需要,可以依照工作程序了解案件情况,组织研究司法政策,统筹协调依法处理工作,督促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司法机关创造公正司法的环境,但不得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裁判等作出具体决定。”
第4条规定:“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不得执行任何领导干部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5条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司法人员均应当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
第6条规定:“司法人员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行为,受法律和组织保护。领导干部不得对司法人员打击报复。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将司法人员免职、调离、辞退或者作出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
第9条规定:“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8条所列行为之一,造成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领导干部对司法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依照……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0条规定:“司法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有两次以上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情形的,依照……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主管领导授意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依纪依法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这个《规定》不仅斩断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幕后黑手,同时又授予了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一把抵制和拒绝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尚方宝剑。把操控者全面如实记录在案,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不让他们逍遥法外。请你理直气壮的堂堂正正的运用这把尚方宝剑抵制和拒绝操控,维护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真正的保护了你自己。
说这么几件事,希望带给您启发意义:
“某地一公安局长让安排他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上级出示‘红头文件’,结果心虚的上级不敢出”(上级怕留下证据)。
“某地-法官不愿枉判法轮功学员,叫逼迫他的上级和“六一零”人员签字,说只要有人先签字,他再判。结果没有一个敢签字的。”
“某地一个‘六一零’主任说:‘我对法轮功是出工不出力,法轮功修炼‘真善忍’,又不干坏事,总有一天要平反的。我今天参与迫害做坏事,平反那一天,我脱不了干系,自己犯罪不说,还连累我全家老少”。
“某市有远见的领导,对迫害法轮功的上级指示也多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们都在用实际行动赎回自己的罪业,为自己留后路,为自己选择美好未来”。
三、快快找寻出路 赎回未来<、b>
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官员很多,也许恶报暂时还没降临,这是上苍的慈悲,给你们改过赎罪的机会,机会可能越来越少。大法弟子不畏生死坚持讲真相就是不愿看到你们步恶报者的后尘,成为一个被中共当枪使、事后卸磨杀驴必然会被当成替罪羊的人,成为一个为了暂时的眼前的小利就对这个世界上最善良的群体下毒手而且不顾及家人与自己未来的人,不愿看到你们作中共的陪葬。
迫害虽然已经发生了,但是上天慈悲,恶报不到临头对每个参与迫害者来说都还在给机会改过。在这里为曾经参与过迫害好人如今已经后悔的官员包括普通的工作人员提供几个思路供您斟酌选择,希望全新的思路可助您在已经到来的残酷的政法大清洗中减轻罪责,甚至可以保全自己,顺利脱身,给父母妻子儿女一份安宁。
(一)如果您是一线工作人员,那么请拒绝所有迫害法轮功的指令,停止所有迫害法轮功的行为,在职权范围尽可能的保护善良百姓。
如果做不到直接拒绝违法命令,那么可以采取暗地里拒绝执行邪恶指令,可以通风报信,可以抓不到,可以抓到了悄悄的放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保护好人不被迫害方法有很多,只要想做总能做到的。因为您保护的是神的使者,他们在危难来临前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三退保平安”信息,真心希望所有人危难临头可保全性命,他们传递的是救命的真相,给你的资料是救命的法宝。您想一想如果你参与迫害这样一个不顾个人荣辱得失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面对他举起屠刀的施暴者还在劝其弃恶向善的人,那么等待你的下场会是什么!惨烈的恶报案例足以令人警醒了。
(二)被动参与迫害好人面临的困境
如果你曾经参与迫害过法轮功学员,那么你的罪行很可能已经在国际媒体明慧网记录在案,那么您因为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您将面临所有受害者、知情者、正义之士随时都可以也都可能拨打举报热线“政法警察违纪违法举报平台”热线电话;还可能将举报信投到各省市公开的举报信箱里;更快捷的是直接登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进行网上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您或者心存侥幸,替自己开脱,迫害不是我自愿的,是领导命令我干的。那么领导命令你执法犯法对当事人故意伤害、刑讯逼供、敲诈勒索、非法抢劫、徇私枉法、诬告陷害了吗?你拿不出证据你是主犯,拿出证据你是从犯。事实就是这么残酷。
每一位守法公民、受害者、正义之士包括主持正义的执法者监督者都有权利也有义务,随时可以拿起电话或者利用网络举报罪犯,为受害者与死难者伸冤控告,伸张正义。正义在回归,意识在清醒,政法大清洗的大潮会更加的猛烈,波及的面会越来越广,被清查的官员会越来越多。这是当前每一位政法系统官员包括普通工作人员必然面临的局面。
(三)您的出路在哪里?您该何去何从?
建议您:
1、找到曾经伤害过的法轮功学员本人或者他的亲友真诚表达您的歉意与忏悔,并且请他们帮忙办理三退,化名或者真名退出中共党团队,与中共切割,最好让他们帮助您记下退党证书查询密码,将来可以为你作证。
2、在您的职责范围内希望您尽量保护大法弟子,您的诚心会换来大法弟子的谅解,相信无论曾经受到过多么严重的伤害,只要看到您有真心悔过的诚意,相信曾经受到侵害的大法弟子会选择原谅您曾经的伤害,毕竟您也是受到江泽民蒙骗的受害者,相信在将来您和您的上司、同事的罪行一起被指控问责时,早已有悔过行为的您会找到证人证明您已悔过,您的提前醒悟与悔改会使您减轻罪责或者免责。
3、您也可以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收集迫害者的犯罪证据,邪恶的命令、会议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证明迫害命令来自上级,证明你是被逼迫的,因为迫害法轮功自上到下是全部违法,所以人人都有权利与义务收集涉案者违法犯罪的证据,也洗脱自己,也可以匿名举报涉案者,并保留好您举报的查询密码,您的正义之举赢得世人的尊敬与受害者的感激,也会给您带来福报。
结语:
为了您家人的安康,更为了你自己,真正了解一下法轮功真相,守住自己的良知与善念,即使你没有信仰,不相信神佛也无妨,但你务必分清善与恶,正与邪。这决定着每一个生命今后的生死存亡。法轮功学员不畏生死善意的讲清法轮大法真相,就是在挽救着被谎言毒害的每一个生命,就是一再的给予人得救的机会,包括曾经残酷迫害过我们的人,世人才是这场迫害的真正受害人。真心希望那些心存侥幸、仍在为中共卖命的六一零、政法委公检法司的官员们,停止迫害法轮功,退出中共党团队,无论何时何地都要选择善良,选择支持真善忍!请您理解并支持保护法轮功学员讲清真相救度众生的善举!您的觉醒将是一方百姓之幸!即使你从前对法轮功做过很不好的事,只要你有弃恶从善的那一念,只要你真心忏悔,你会得到上苍的护佑,相信你会从中共邪党的大整肃中平安脱身,避开被利用完了就抛弃的可悲下场,可以保全自己的性命,让妻儿老小安心。如果你能够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用心收集保存好上司或者同事渎职枉法迫害好人的证据,你还能将功赎罪。
相信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您能够坚守自己的良知善念,运用自己的智慧用行动抹去污点,重新改写自己的人生!真心希望您会做出正确的选择,如果做不到邪恶逞凶时挺身而出维护善良,那么至少可以做到被命令将枪口指向善良的同胞时,把枪口抬高一厘米吧,做不到拒绝邪恶的指令至少可以做到通风报信,做到抓不到、打不准吧。
请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广传亲友。这一善举会使您改写人生,带来光明!
关心您的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