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良,男,汉族,一九七零年四月出生,天津市汉沽区人。自一九九九年九月曾任唐山市路南区公安分局广场派出所侦防中队中队长、唐山市路南区公安分局文北派出所所长兼指导员,二零零七年八月任唐山市路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二零一二年五月任遵化市公安局政委;二零一四年七月任滦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八年七月任唐山市公安局丰润区分局局长,二零一九年三月任唐山市丰润区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二零二一年五月被带走调查。
刘金良长期在公安系统任职,为非作歹,参与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现在他的恶行遭恶报。刘金良任职期间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的事实简述如下:
1、刘金良是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对唐山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实施大规模绑架的直接责任人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早晨,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局调动了丰润区国保大队、丰润区刑警队及丰润区城区、乡镇各个派出所大批警察有计划、有预谋的对丰润城区及乡镇的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实施入室绑架、非法抄家,罗织罪名,构陷到司法。
小韩庄村六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芹被端明路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当天在端明路派出所被迫害致死。
家住城西的岳维芳老太太被非法抄家恐吓,当场晕倒,儿子将其送去医院住进了ICU。
城西法轮功学员肖慧君当天被永济街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尚古庄法轮功学员钱淑娟被丰润区国保大队、七树庄派出所、高丽铺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二零二一年七月初遵化法院非法开庭,后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一万元。
小令公庄村的耿福霞、梁家坟村的陆彩云、大令公庄村的王秀红、菜子庄村的尉国申、刘辛庄村的付瑞英,近期这五位法轮功学员面临非法判刑。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遵化法院对这五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庭上尉国申指出沙流河派出所警察刑讯逼供,给他头上套有不明药味的塑料袋蒙面,几近窒息差点熏死,半天折磨三次。遵化检察院公诉人当庭量刑:耿福霞九年,罚金一万;陆彩云一年零五个月;王秀红三年;尉国申四年;付瑞英二年,罚金三千。
2、刘金良罪行被曝光后打击报复法轮功学员孙建中
六月十八日韩玉芹女士被端明路派出所迫害致死的消息不胫而走,坊间百姓议论纷纷,震惊、同情和谴责。七月二十日端明路派出所警察在辖区内发现张贴的关于丰润区公安局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及端明路派出所将法轮功学员韩玉芹女士迫害致死的真相传单。刘金良恼羞成怒,为了掩盖真相,打击报复,指使丰润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傍晚,将孙建中绑架到永济街派出所,并非法抄家。孙建中在永济街派出所被非法关押三天后,转到了丰润区看守所,后转到遵化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九日被唐山市遵化市法院非法开庭,八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八千元。目前孙建中已上诉到唐山市中级法院。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孙建中多次被绑架、非法关押,受到多种酷刑折磨。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孙建中被唐山市路北区法院枉判七年,在冀东监狱,孙建中被“关小号”、暴力灌食、戴背铐,狱警们用各种办法“转化”迫害他。二零零五年一月八日,孙建中在严管队被隔离,被几个犯人包夹、强制坐小板凳,被毒打,肋骨被打折一根。
3、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唐山市丰润区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唐山市国保、丰润区国保绑架
七月三日早上五点多,丰润区白官屯镇田富庄村法轮功学员王爱娣,在家中被白官屯镇派出所绑架、非法抄家。当日,王爱娣被绑架到丰润区拘留所非法拘留,后转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九日,王爱娣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三千元。王爱娣现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
七月三日早上五点钟,唐山国保、丰润国保(其中一人为国保大队长蔺文军)等多人闯入丰润区法轮功学员刘秀华家中,把刘秀华绑架至端明路派出所,后转到丰润区拘留所非法拘留,七月十日,刘秀华又被转至唐山市第一看守所迫害。一个多月后才回家。
七月三日早上八点左右,丰润城区法轮功学员杨国利被六、七个银城铺派出所人员绑架、非法抄家。傍晚被非法拘留,后因体检不合格回家。七月十日上午八点,杨国利在家中又被绑架,警察企图把他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后因体检不合格回家,但银城铺派出所警察让他随叫随到。
七月三日,任各庄镇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刘淑玲家中骚扰,本人不在家,后刘淑玲被迫离家。
七月三日早上七点多,法轮功学员贾春芹家楼外围了十几个警察,当时贾春芹家中无人,之后贾春芹被迫离家。
以上是刘金良二零一八年任丰润区公安局长不足三年中组织、策划大规模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在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无论是下达迫害命令的上级,还是执行命令的下级,还是被煽动参与迫害的普通人,终究都要遭到恶报天惩。法轮功学员在遭受残酷迫害的同时,还在给世人讲真相,为的是让公检法司人员、政府官员不要参与迫害,使这些人免遭恶报;告诉百姓不要听信中共的谎言,不要为中共陪葬。
古时中国叫神州,中华传统文化又叫神传文化,在五千年的中华传统文化中,善恶有报的天理一直贯穿始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古德有训: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在江泽民发动的这场惨绝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经参与和正在参与迫害的人,从省、市到基层,明知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金钱,昧着良心犯罪,都将面临正义的审判。善恶必报,现在没有遭报,是老天爷想给其中还有可能改过的人留下希望与机会,其实他们才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牺牲品。而且人间的报应只是为了警醒世人,地狱的报应那才是偿还恶业的过程,还会殃及子子孙孙。
刘金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