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琛老人认为,法轮大法教人修心向善,不仅无罪,而且应该受到表彰。退休工资是她工作几十年的心血换来的,扣发工资是违反宪法的。作为国家的合法公民,依照法律,享有每月领取工资的权利。希望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能了解大法真相,不要助纣为虐,做迫害好人的事。人在做,天在看,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才有美好的未来!
黄梅琛曾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外出讲真相,被恶意举报,被渝北区国保警察抄家,绑架。在一碗水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二十天,在转送女子劳教所(转运站)时,因体检不合格(血压高、年龄大)拒收,后被非法劳教一年(监外执行)。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日,黄梅琛被六一零、国保,居委会强行送渝北两路鹿山村洗脑班迫害,二十多天后放回。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清晨,黄梅琛被国保、警察非法上门抄家,被绑架至渝北龙山派出所地下室审讯(在外张贴真相被摄像)其间被拍照,按指纹测量体重折腾至晚上一点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八月中旬,居委会及警察等六、七人又闯入黄梅琛家中骚扰,逼子女代写“三书”,并企图抄家,送洗脑班,在家人强烈反对下未果。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当天上午,社区一女网格员来敲门,看黄梅琛老人在不在家,是否外出。八月中旬,居委会男女二人来家要她签“三书”被拒绝。八月十九日,社区书记三人又强行闯入黄梅琛家,逼迫她在他们带来的“三书”签字,否则就送洗脑班,并威胁说会影响子女、孙辈的前途。当时黄梅琛丈夫已是脑癌晚期,不能行走,需要她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