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一位法轮功学员的诉述:
2020年11月27日晚七点多,天津市河西区东海街派出所警察王斌(警号:291098)等多人,带着暴力破门的电锤,非法闯入我家。王斌对我说:“我们来没别的事,就想跟你聊聊。”说着就递过来三页纸,上面分别写着“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的抬头。
王斌说:“在这上面签上你的名字,表示与之决裂,就没事了,我们就走。”我说:“这个字我不能签,第一我没参加邪教组织,怎会有我后悔这一说?第二,我也没有参加组织活动,如果说我有组织,请问我的上级是谁?下级是谁?我的组织在哪?有人证吗?有物证吗?中共公安部公布的14种邪教名单中没有法轮功,你们叫我签字有法律条文吗?有法律依据吗?”王斌说:“这个我给你解答不了,这样吧,我给你找一个层次高的给你解答吧,让我们所长给你解答吧。”这样我跟他们到了派出所。
来到派出所,在一间屋里是一个姓梅的副所长和我见面,上来也不细问,说:“在这上面签字,说不炼了,马上就回家了,嘛事也没有。”我还是象回答王斌那样回答了他,他听后没说什么就出去了。之后,进来一个大个子警察,问我:“还炼吗?你不签字就到外面呆着去!”说着就把我推到了派出所的院子里。院子里站满了警察和协勤,还有居委会的人。
警察叫我面墙站着,然后他们在背后出手打我脑袋,打耳光,打后背,踢我,警察把我鞋抓下来扔在院里,又用盛矿泉水的大桶向脚底倒凉水。警察还把我上衣扒掉,只穿一件贴身半袖衫,拿着盛凉水的小盆向我身上泼水,向头顶浇水。有警察拿来一把折扇,在我身后给我扇风。别的警察说这风不大,就把我拉到一个走廊门口,打开门,让我站在门口。当我提出去厕所方便一下时,东海街道办事处的宋晶洁(女)冲我喊:“不签字不让去厕所!往裤子里尿!”最后我实在憋不住就尿裤了。姓梅的副所长说:“不是我不让你去,我答应让你去了,他们不让你去,回家再洗吧。”
中共酷刑示意图:浇冰水 |
在派出所大院,我从晚7点多钟站到10点多钟,这时有一个警察来到我站的地方对我说:“我给你出个主意,你就能回家了。你不用写某功是×教,就写我没参加×教组织,也没有参加×教组织的活动,签上你的名字,按上手印就行了。”
当晚和我同时被迫害的还有一名女法轮功学员,同样被扒掉棉拖鞋,上身也被扒的只剩一件贴身的半袖衫。
12月14日,居委会让我下午去一趟,我到了之后,等了一会,王斌来了,先说了一番闲话,然后说:“我们也没什么事,是市里有领导要见你,一会儿领导来电话咱们就走。到领导那儿,他要问你还炼吗,你就说不炼了,就没事了,咱们就回来。”我听他这么一说,马上就明白了,我严肃的跟他说:“我回答谁什么问题,或者是向谁提什么问题,都是以法律为依据,以宪法为准绳,不违犯法律,我是守法公民。”
王斌听了之后似乎也是觉得这出丑戏不好再演下去了,后来将近5点,他说:“领导来电话了,今天有事不叫咱们去了。”5点10分,我被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