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明慧网搜集整理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吊销户口、剥夺生存权利的部份案例,从另一面揭示中共对他们施行的人权迫害是何等的残忍。然而这些遭受无名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仍然以大善大忍的胸怀,一如既往的向世人,甚至是正在伤害他们的世人讲清着真相,传递着美好的福音。
一、留英回国博士郑旭军遭“北京市法制培训中心”迫害并注销户口
郑旭军,男,三十八岁,曾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作,一九九九年一月公派赴英国利物浦大学从事合作研究,国家电力部科技进步三等奖获得者。因修炼法轮大法,郑旭军被电科院非法开除,并注销户口。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七日郑旭军在地铁上遇到非法搜包,翻出法轮功真相资料,北京市国保给他套上黑头套秘密押送到“北京市法制培训中心”,在那里度过了七个月,头发和胡子都很长了。后非法处以两年劳教。在洗脑班,为了逼他写保证书,警察不让他睡觉,并指使“帮教”人员毒打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因坚定修炼法轮大法,郑旭军被电科院非法开除,并注销户口。使他成为黑户,有好几个警察说,电科院做的太过分了。此后的历届领导上任他都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但是没有任何回音。
二、小学教师郭春芳遭冤狱迫害被强迁户口
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回马镇法轮功学员小学教师郭春芳,因向学生讲真相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开除公职。二零一一年二月冤狱期满回家,到当地派出所登记户口时,被户籍警察告知,本人户口已不在本镇范围,已迁移到蓬溪县红江镇。
次日,郭春芳与家人到该镇去查询,户口确实已被迁入该镇。郭春芳再次返回到回马镇派出所,质问副所长任浩:为何要迁出我的户口?是谁来迁走的?任浩搪塞说是郭春芳的亲戚迁走的。面对谎言,郭春芳当场将其揭穿,并对这个副所长说:是谁迁走的,谁就给我迁回来。
几经周折,郭春芳的户口终于又被迁回到了出生地。事后那名副所长还极为委屈的说:“把你的户口迁回来,我还被(公安局)局长吼了一顿!”至此,郭春芳才知晓她的户口是大英县公安局局长从中作梗。
三、遭非法劳改三年 重庆教师唐嵘被剥夺教课权利、注销户口
重庆教师唐嵘,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九日出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被绑架、抄家,被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又被劫持到洗脑班“转化”,之后又被北碚检察院、北碚中级法院非法判劳改三年。此期间遭受强迫超负荷劳动、强令写检查、威胁、谩骂、殴打、罚站、罚长时间跑步、好几天不准睡觉等诸多非人虐待。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出狱后,被学校剥夺教课权利,被迫出外打工,这么多年没有一分钱工资,甚至连户口、身份证也没有。
四、八遭绑架 黑龙江方正县云福起被剥夺生存权
黑龙江省方正县天门乡农民云福起,曾被绑架八次,非法拘留七次、劳教两次、判刑一次,累计时间长达八年多,遭受过无数酷刑折磨。云福起出狱后,方正县国保大队及610没收了他的身份证;天门乡中共人员更进一步命令村干部注销他的户口,致使他成为没有身份的人,因没有身份证而找不到工作,生活危困艰难。在中国大陆这样一个连买电话卡、车票、找工作都要实名制的国度,云福起等于是被剥夺了生存权利。
五、山东省诸城市薛增年被开除工作、吊销户口、没收土地
山东省诸城市薛增年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述说:在十六年的迫害中,我被单位开除,土地被没收,房产证不给办理,我和老伴户口被吊销。我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没有给任何人造成伤害,也没有给国家造成任何损失,相反我有了健康的身体,从没花单位一分医疗费。我何罪之有?
六、广州市越秀区法轮功学员吴玉娴遭迫害,生前被非法注销户口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法轮功学员吴玉娴被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零六年二月九日被迫害离世,生前被非法注销户口。
七、山东青岛市何立芳被非法注销户口
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北安派出所在没有征得任何人同意、知情的情况的下,非法将何立芳的户口注销。何立芳多次委托亲属办理恢复身份,派出所不予办理,坚持要求何立芳本人去,之后没有经过任何程序恢复。
八、河北涿州水电四局张宏霞被迫害致流离失所,户口被注销
河北涿州水电四局法轮功学员张宏霞,二零零一年九月被单位绑架到南马洗脑班,凭着坚定的信念闯了出来,被迫流离失所。她的爱人远在山东,家中丢下五岁的女儿孤苦伶仃,饥一顿饱一顿地过了好几个月。水电四局的恶人不仅恐吓孩子,还强令她的丈夫下岗(失业),逼迫其与张宏霞离了婚,把张的户口也注销了。
九、河北廊坊市高级工程师李春英城市户口被偷偷注销
河北廊坊市管道局管道科研院高级工程师李春英,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十四年来被中共人员肆无忌惮的迫害:她曾被绑架六次,被非法劳教,被无理开除,被逼离婚。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在李春英被非法劳教期间,她的前夫背着她,伙同山西稷山蔡村乡派出所所长开出准予迁入证明(上面登记的申请人是李春英本人)。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管道科学研究院给廊坊新开路派出所出示证明,说李春英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新开路派出所凭此证明,于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六日给稷山县蔡村乡出示户口迁移证,偷偷、非法地注销了李春英在廊坊市的户口。
十、重庆市潼南区张红旭被非法劳教,户口被注销。
十一、黑龙江大兴安岭徐淑艳户口被非法迁出
黑龙江大兴安岭光明派出所把徐淑艳的户口迁到了东山派出所,东山派出所不给落户,后来又找民政局等部门才给落户,约在二零一二年徐淑艳含冤离世。
十二、黑龙江鸡西市法轮功学员唐桂荣被非法注销户口
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公安分局非法注销法轮功学员唐桂荣的户口并剥夺居住权。
十三、黑龙江大兴安岭刘春兰户口被迁出无处落
黑龙江大兴安岭卫东派出所把法轮功学员刘春兰的户口迁出来,没地方落,没地方去,后来孩子才给户口落到了外地。
十四、黑龙江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杜新被无理注销户口和万家劳教所刁难
二零零七年,黑龙江哈尔滨法轮功学员杜新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才知户口已被非法注销,户籍员说必须到万家劳教所补办户口。杜新拿着派出所开的证明到万家劳教所补办手续,被管理科长刁难,说没有介绍信不正规,不给办;还问杜新是否“转化”,“转化”就给办,不“转化”就不给办。因杜新不配合恶警的要求,被轰了出来。
第二次,杜新丈夫拿着派出所出示的公安局正式介绍信前去办理,管理科的人又说因为上次态度不好,这次还是不给办。就这样,杜新和丈夫先后去了四次万家劳教所,直到二零零九年,才把这个所谓的证明补办回来,户籍才拿回来。
十五、退伍军人霍金平被迫害命悬一线 户口被非法注销
霍金平,男,黑龙江省哈尔滨武警部队转业到佳木斯市,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功。他被非法拘禁六次,其中四次遭绑架、三次刑讯逼供、关入佳木斯劳教所三次,户口被非法注销。二零一二年三月,非法关入黑龙江建三江洗脑班期间,遭多次疯狂暴打,多根肋骨被踹折,长达六个月灌食迫害,奄奄一息的霍金平仍坚信真善忍,坚信做好人没错。
十六、黑龙江省鹤岗市孙士洪两遭非法劳教 被非法注销户口
孙士洪第一次被劳教迫害期间,鹤岗市工农区文化路派出所在他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他的户口迁出。一直到二零一五年他都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旧身份证已作废,新身份证不给办理,导致他本人不能工作(因工作都需要身份证)。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给他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合计两百多万元。
十七、山东女药剂师被非法注销户口
女药剂师自述:二零零零年五月上旬,我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到国务院信访递交上访信件,被门口守候人员绑架,后劫持到潍坊驻京办,由潍坊公安局X科刘科长负责,在那里每两位法轮功学员用一副手铐铐住,被要求靠墙边就地坐下。后来我被带回家中监视居住,禁止外出,电话被掐断,白天两名女干部在家中监控我,晚上家人下班后接替看管。因为我的缘故,宿舍楼道的单元门每晚被按时封锁,楼下门外有数名机关干部看守,给其他住户的进出造成不便。二零零零年九月份,政委告知我转安置的所有路都被堵死了,我将被按干部复员处理,并且要求我在申请表上写上我是自愿的。到地方后,我的户口落在父母家,而潍坊奎文区广文派出所警察到我父母家,强行把我的户口本单页抽走,吊销了我的户口,只发个户口迁移证。
十八、黑龙江省大法弟子袁清江被迫害致死生前被非法注销户口
袁清江被非法劳教后,安埠派出所竟以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二日袁被教养为由,将其户口注销。
十九、陕西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刘幼栋女士遭劳教户口被非法注销
陕西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刘幼栋女士二零零零年进京上访被绑架折磨、劳教,将近一百四十斤的体重,从劳教所出来时只有九十斤,并染上严重的妇科病。从劳教所出来后,她发现自己的户口已在她被送进劳教所的那一天被注销,成了黑户!经过询问,作恶者就是未央区国保大队!至于说是谁注销的却没有人承认。
这样刘幼栋就只好呆在屋里,无法找工作;工厂倒闭后,每个人都发有一笔买断工龄的钱。而刘幼栋因为没有户口,开不了银行户头卡,迟迟领不到这笔钱;厂里的职工在买断工龄后,依旧享有各种福利、社保、医保等等。她至今是什么福利都没有。在工厂的职工办房产证时,因为她没有户口,费尽了周折。
刘幼栋陪丈夫在东莞打工,厂里的阿姨曾为她的户口询问过国保大队的高振平,他对阿姨破口大骂,百般威胁;丈夫在出差回来时询问她的户口问题,被社区的片警、国保大队要求做笔录、按手印。
未央区国保大队不嫌几千里路途遥远,追到东莞,勾结当地国保,要求刘幼栋回西安办户口,并且要求刘再写一份“不修炼保证”,被她当时一口拒绝。于是他们便命令她原来上班的工厂,所有的手续必须刘幼栋亲自回西安办,别人可以代办,唯独她不行!以此要挟刘回西安写所谓的“保证书”。
众所周知,修炼法轮功能使人身体健康、道德提升,对本人、家庭、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法轮大法至今已洪传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的各种奖项达三千多个。法轮功学员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永远没有错,更不违法。
非法注销户口是对法轮功学员生存权利的迫害,违反了《公安部最新户籍管理条例全文》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罗马公约》第七条也规定:危害人类罪 包括“驱逐出境或强行迁移人口”。中共邪党及其帮凶肆意妄为是严重违反《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始作俑者,是应该受到惩治的。人不治天治,到最后所有的作恶者都得为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