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姚承毅遭报被审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原湖北省咸宁市通山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姚承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二零一八年被查,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被咸宁市崇阳县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公开审理,目前未见宣判结果。

据公开资料显示,姚承毅,男,1970年1月生,咸宁市咸安区人,1991年8月开始当警察,曾任双溪桥派出所所长、横沟桥派出所所长;咸安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主任、永安派出所所长、咸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赤壁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通山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督察长。姚承毅利用职务之便,滥用职权,乱搞男女关系,被抓落马。

姚承毅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年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在咸安公安分局任职期间,正是疯狂迫害法轮功的时候,他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此列举几例: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梅新华被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汤逊湖)非法关押迫害。二零零五年五月,法轮功学员汪信全被一伙利用消防车从窗户强行闯入三楼的警察绑架,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物被抢走,汪信全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汤逊湖)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下午,咸宁市咸安区交通局法轮功学员黄彬被非法抓捕并判刑四年,姚承毅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

二零一二年,咸宁市组建“天照生态农庄”洗脑班。二零一二年五月十一日上午,杨彩云被其单位人员打电话说,叫她到单位去,有事找她,结果她一到单位,等待她的是“六一零”、公安局等单位的恶人,把她强行塞进车子里,送到洗脑班非法关押。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三日下午,法轮功学员张为卿在温泉谷酒店上班时,七个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闯入他的办公室,在里面强行翻拿私人物品,下午五点左右,这几个人强行将张为卿绑架,并将张为卿的私人物品非法扣押,其中还有一台他办公用的电脑。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七个人有咸宁市的警察,也有咸安区的警察。张为卿被直接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遭受迫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劫持到咸宁市咸安区看守所非法关押。咸安区检察院以“利用网络向海外宣传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张为卿下非法逮捕证。后来被非法判刑两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八日,咸安区法轮功学员李大兰在咸安区中百超市附近讲真相被绑架,第三天李大兰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汉板桥洗脑班)迫害。

据查,姚承毅在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在咸宁市赤壁市公安局任政委、党委副书记期间,他也参与迫害法轮功。在此列举二例:

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二日晚深夜十一点半后,钟小明及五岁的小女儿被赤壁市公安局蒲纺派出所警察强行闯入家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赤壁市拘留所。原因是他在明慧网上发表了一篇自己与妻子十七年被迫害的经过。家中没人照顾小女儿,小女儿被亲戚接走。绑架的原因是,二零一七年十月九日,他把自己遭受迫害的亲身经历写出来,在明慧网上曝了光。实质是打击报复。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上午九时左右,李冬梅在赤壁市中伙镇向世人发放真相台历救人时,被一个不明真相的世人一手抓着李冬梅,一手打电话到公安局诬告,导致李冬梅当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

姚承毅落马被抓,这是他迫害好人应得的报应。在此正告那些仍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部门及人员,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抓紧机会将功补过。如继续追随中共迫害法轮功,等待你们的将不只是人间法律的严惩和道义良心的谴责,更有老天爷的惩罚和地狱的无尽痛苦折磨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