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五点,我是去幼儿园接孙子的途中被便衣警察和一名社区人员跟踪绑架的。随后由警察和其他便衣人员(姓名不详)共约十三人把我劫持到我家,这些人先拍照、摄像,屋里屋外全照到了。我和老伴制止时他们根本不在乎,这时其中一个人掏出证件,说他是政法委的还是什么部门的(当时我没听清楚),说要对我家依法进行搜查。当即对沙发、床铺、衣柜、床头柜等整个都搜遍了,抄走大法书籍三十多本、师父讲法录像片《广州讲法》、《对澳洲学员讲法》,师父法像也被抢走,还抄走十几张旧碟片。屋里抄完后又到地下室去抄,抄走几瓶激光墨粉、铜板光面纸十包。之后,我和老伴还有两个孙子(一个上幼儿园,一个上小学)被劫到新华路派出所,对我老俩口分别进行问话和电脑笔录。让签字时,我们都拒绝签字。因为我们不是罪犯,没有触犯国家的任何法律。对我们大法弟子的绑架、抄家、审问、拘押,都是决策者和执行者超越现行法律的违法行为。
儿子何世昌于二十二日晚十点左右,新华路派出所叫他到该所来接孩子。我儿子去了,他们却用警车将我儿子和两个孙子送回家,孙子下车后,他们又把我儿子劫回派出所(连工作服都没让换)审问他。之后要求签字时我儿子拒签。
那天我们三人被他们拘押在新华路派出所临时拘押室,煎熬了一夜。他们不给饭吃。七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多,给我儿子戴上手铐,又去抄他家,抄走电脑一台,旧激光打印机一台,大法书籍二十本左右。随后又将我儿媳劫到派出所,也遭到非法审问。一直被关押到下午五点多,因要到幼儿园去接孩子,才将她放出。我儿子在派出所被审问三次,儿媳妇被审问两次。
我女儿于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一点左右被叫到新华路派出所(在这之前先后到女儿家里和工作单位去找她),女儿刚到派出所就被扣押了。中午十二点四十分左右去女儿家抄家,以吴姓警察为首一共五人。在女儿家抄走两台电脑,刻录机一台,三本真相书籍。
我和老伴、儿子、女儿四人,曾在派出所遭到个人信息采集:十指手印,抽血等等,又被劫到刑警大队核酸检验。我们四人被戴手铐后劫到八冶医院检查身体,七月二十三日晚十一点,我家四人被劫到拘留所,老伴曹芳被送看守所。在拘留所我们父子、父女均被非法提审(我本人一次,儿子两次,女儿一次),签字时我们均拒签。我们三人都被拘留十五天,于八月七日中午回家。
我们一家人的四部手机到现在还被扣在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由此导致我儿子不能正常工作)。索要时他们一再推托,说正在调查过程中。
八月七日,我和儿子、女儿三人回家后的当日下午三点,突然新华路派出所的警察去我儿子家叫他去看守所接他妈回家,因儿子不在家,警察拉着我儿媳去找我女儿,找到后警察让她们自己找车去接人。对于这样的“主动”,她俩觉得很蹊跷,说我们找不上车,让他们用警车一起去接。吴姓警察请示他的领导后还是让她们找出租车去接,她们不同意,没办法只好一起去看守所。到看守所,吴、亢二警进去接人。一会儿出来告诉她俩说:你们的母亲不坐警车(事实情况是她本人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叫来一辆出租车,我女儿、儿媳扶持着突然变得瘦如柴的母亲坐上出租车,警察让她们先回家,说他们随后去。但时至今日(八月二十二日)末见他们的人影。由此可见,他们一个堂堂国家执法部门,不能正常讲述事情原委,总是绕来绕去的,他们在躲避着什么?
为什么他们突然叫我家去接人,只因我老伴曹芳的身体已经处于极其危重状态。据吴、亢二警说:已经去医院三次了,靠输液维持生命,在关押十五天当中,几乎没吃什么东西,连喝水也困难,上厕所都靠人扶着,自己根本无法自理。我老伴被接出时已皮包骨头,吃不下饭、喝不了水,身体各个部位都是疼痛难忍。腹部、内脏简直难受至极,喝稀饭、喝水都吐。口中全是药味,不知医院给打的什么针、吃的什么药?至今新华路派出所、金川公安分局国保都没人做出解释,也不告诉她本人的病情原因,曹芳到目前仍是卧床不起。尽管这样,他们仍不住手。于八月十三日下午又将我家儿媳劫进拘留所,关押十五天。现在我儿子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他们夫妻轮流被关押,在这之前提审儿媳时扬言要将两个孩子送到孤儿院去,将其与全家人一起关押,但还是没逃过邪恶之毒手。
截至目前:我老伴身体状况极差,不能自理。儿子带着两个孩子,上不了班打不了工,媳妇还在拘留所里面,一家人的生活也无着落。女儿也是打不了工上不了班,原来的工作因遭受绑架的当天被单位辞退。
以上是我们全家人所处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