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松艳,女,五十七岁,黑龙江省北安市法轮功学员,她孝敬老人、家庭和睦,是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的好市民。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陈松艳在北安市金街附近向民众讲述法轮功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警察绑架。她先后被劫持到五大连池拘留所、黑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
陈松艳被北安市国保大队副队长王文杰构陷北安市检察院,检察院又非法起诉到北安市法院,公检法相互勾结构陷。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五日,北安市法院在黑河市爱辉区法院对陈松艳第一次非法庭审。非法庭审结束时,没有宣判。后来家属被告知,陈松艳被判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陈松艳上诉到中级法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上午,陈松艳被黑河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二审),律师为陈松艳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陈松艳申述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对社会有益。非法庭审结束时,没有宣判。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二日,黑河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决,维持冤判,陈松艳被枉判七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
部份相关信息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法院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
邮编:164300
参与非法审理者:胡巍(审判长)、朱传茂、吴银龙、高林、贾丽颖(书记员)
黑龙江省黑河市检察院
非法助理诉讼:蔡扬
黑龙江省北安市法院
院长:于树军18645646699、0456-6572111(办)
副院长:刘伟国13555289777、0456-6421651(办)
副院长:崔巍18045613002、0456-6421652(办)
刑事庭庭长:李俊杰13214669990 0456-6421681(办)
少年庭庭长:万玲(女)13845603377 0456-6421683(办)
少年庭:丛涛(办案人) 17704566096 0456-6421680.(办)
主审法官:丛涛
黑龙江省北安市检察院
检察长:于洋18945746001
副检察长:孙海军18945746002
王磊(女)(办案人)
黑龙江省北安市公安局
局长:张玉波13304562588
政委:胡建明18245679888
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炜伟18845662929
国保大队副队长:王文杰13100869099、13846515151(办案人)
黑龙江省北安市政法委书记:肖玉柱15326600008、0456-6426736(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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