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群连遗照 |
边群连曾经两次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五年被绑架、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六年再次被绑架、非法判刑六年。两次均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遭迫害。
边群连,男,生于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道德升华、无病一身轻。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疯狂打压法轮功后,边群连上北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被非法关押在转化班强制洗脑两个月。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承德市国保何世金(政委)、刘明成(国保)为首的不法警察绑架边群连,并构陷他。边群连被非法判刑八年,非法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遭到残酷迫害,每天有四个包夹24小时对其轮番迫害,没有任何自由可言。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边群连、于大力、姜玉环、于海去承德县讲真相被绑架,于海龙、边群连、于大力被非法关押在承德县看守所,姜玉环被转到承德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边群连在看守所遭到用鞋底子扇嘴巴子、打骂等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承德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边群连、于大力、姜玉环、于海龙进行了非法开庭,王富(审判长)要求检察院宣读公诉书,而律师几次发言被王富(审判长)打断,因此于海龙的律师(李中伟)提出退庭,不再为于海龙辩护,理由是法院不许讲话,不能履行律师的合法权利为当事人辩护,起不到辩护作用,最后休庭合议后决定延期开庭。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继续非法庭审,法官仍然是王富,公诉人由原来的两名,增加到四个公诉人,法庭内外出现了很多特警、承德市国保及承德县国保等便衣到场,还有政法委的人也到了法庭上。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没有拿出任何合法的实证,经过四位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后,令所谓“公诉人”一再无言以对,公诉人也只能选择沉默。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承德县公、检、法相关人员,无视律师为法轮功学员的无罪辩护及法轮功学员对他们讲真相,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边群连、于大力六年,并处罚金贰万元;于海龙四年,处罚金壹万元;姜玉环三年,并处罚金壹万元。
边群连再次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迫害。二零二零年一月初,边群连被医院确诊为直肠癌。边群连遭受的迫害待查。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前后,边群连在唐山市协和医院手术治疗,狱方不准家人护理,只让家属远距离看护。出院后,边群连被无人性的关押进监狱。
二零二零年八月八日晚上,边群连的家人接到唐山冀东监狱打来的电话,说是要送边群连回家。
八月九日,监狱一辆警车开路,后边跟着救护车,车里的边群连插着胃管、骨瘦如柴。所在街道,司法人员对边群连进行了照像后,街道及司法两个单位互相做了接送人的手续后,将边群连交给家人。
当时边群连发着高烧,连自己的亲弟弟都不认识了,老实的家人将被迫害的不成人样的边群连接回家。而边群连已经不能吃东西了,直肠癌已经扩散。
只在家中与家人短暂的过了四天,边群连就于八月十二日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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