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刘清臣自述曾经遭受的迫害:
我叫刘清臣,今年56岁,家住商水黄寨镇杨营村。修炼大法以前,我游手好闲,家里的什么事都不管,只图自己逍遥自在。一九九七年,我喜得法轮大法,炼功后,明白了做人的标准,人生的真谛,从此洗心革面,脱胎换骨,时时检点自己,处处与人为善,亲邻从我的变化见证了法轮大法的神奇美好,家人敬重大法,感恩大法师父。
一九九九年七月风云突变,中共邪党残酷打压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在长达二十一年的时间里,我数次被绑架,两次被判刑,两次被网上通缉,三次被迫流离失所;未修炼的妻子赵文英被非法关押六个月;刚炼功一年的儿子刘成林被网上通缉,被迫流离失所,后又遭非法判刑。我和妻子、儿子均遭受过酷刑折磨。我家多次被警察抢劫,敲诈勒索,生活贫困。
以下是我和家人遭受邪党迫害的部份事例。
1、二零零一年,两次被绑架、关押
二零零一年八月初的一天,周口市警察高峰和商水县警察朱崇尚等人闯到我家,将我绑架到周口市看守所,非法关押了四十二天。家人花了一万多元,我才获得自由。
同年九月二十七日,商水县公安局警察马六、黄寨镇派出所警察曾超,又到杨营村,说什么十一快到了,怕我赴京上访,在我家将我绑架,投入商水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半年,并借机捞黑心钱,敲诈我家人两万元以上,害的我家生活艰难,负债累累。
2、二零零五年,我妻子被绑架关押,我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七月,我和妻子赵文英到邻近的项城县城农贸市场,干装卸货物的苦力活。
二零零五年元宵节后刚过,黄历正月十六日晚上九点,本地一位法轮功学员叫我妻子(未修炼法轮功)用三轮车帮助搬运打印机和真相资料。路上,被项城市公安局警察发现,把她劫持到国保大队。
劫持我妻子之后,项城市国保大队警察靳海等人就闯到我家,未出示任何证件,象土匪一样非法搜查,抢走现金至少五百元,把真相资料、光盘、影碟机、手机、充电器、电池等等一扫而光。
警察引诱、威吓我妻子,逼她说出车上的东西是谁让搬的。我妻子闭口不说,警察们就酷刑逼供,狠狠的把她捆了几绳,然后投进项城市看守所,死死关住不放人,关了半年之久,目的是敲诈钱财。敲诈了两万元,才将人放回。
项城国保怀疑我妻子搬运的那些真相资料是我印制的,对我实施网上通缉,我被迫流离失所。
本次对我和妻子迫害的主谋,是项城国保大队长马哲锋,二十一年来积极追随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
3、二零零六年,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项城国保警察企图绑架家住县城的法轮功学员胡建华,在其家附近蹲坑。我不明此情,当天晚上,到胡建华家串门,被蹲坑的国保大队指导员李智和其他三人发现,警察们不分青红皂白,把我劫持到市公安局,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
双手反背铐在椅子上 |
警察李智说我弄脏了他的裤子,穿着皮鞋,飞起一脚,正踢在我的左眼上,左眼立即血流不止,疼痛难忍,不一会儿眼睛就肿的象个桃似的。警察们把我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的左眼肿了半个月,基本失明。
后来,公、检、法恶人构陷罪名,将我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往郑州新密监狱迫害。直到二零零九年,我才出狱回家。
本次直接迫害我的责任人是周口市国保支队刘传魁,此人是专门迫害法轮功的科长,项城国保大队指导员李智。在新密监狱直接参与迫害的责任人有李喜龙,牛小学,李广兴,和原籍河南沈丘的刑事犯张建峰。
4、二零一二年,警察到我家行凶,我和儿子流离失所,被通缉。
二零一二年九月,修炼大法才一年多的我儿子刘成林,在网络上讲真相,遇上了一个自称周口市西华的法轮功学员(男,三十岁左右,身高1.73米左右,身份证名字叫朱勇),后来才知道,此人是国安特务。九月十九日,这个叫“朱勇”的来到我家,我们买菜热情招待了他,下午两三点他才走。
就在第二天,即九月二十日晚上七点半左右,周口市国安支队、商水国保大队、黄寨镇派出所十几名警察开着三辆车,闯到我家非法抓人。当时,我和儿子刘成林都不在家。家中只有我的妻子、儿媳和刚出生的小孙子。警察威胁、恐吓她们。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翻箱倒柜,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非法抢劫了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刻录机、手机、MP5、MP3、真相光盘、打印耗材、新唐人电视接收器及三千多元现金,总价值将近两万元。
我和儿子被迫流离失所。其间,周口、淮阳国保警察一直在秘查、追踪我和儿子的下落。黄寨派出所警察还经常到我家里骚扰,恐吓我的家人。
二零一三年,我和儿子被绑架、判刑。六月十三日,我在打工的淮阳县粮食局麻纺厂内,被周口市、淮阳县公安局、王店乡刘振屯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从我手机中得知了我儿子的电话号码,通过监控定位,又绑架了我儿子刘成林。同时,在他的住所翻箱倒柜,抢走电脑、打印机、过塑机、刻录机等以及大法书籍。
警察将我父子二人投进淮阳看守所,刑讯逼供,手段极其残忍:在最酷热难耐的三伏天,淮阳国保警察把我们父子关在密不透风的一间小屋里,用高温火炉长时间烘烤,我和儿子的痛苦承受无法用言语描述。
在残忍折磨了我父子俩之后,我儿子被非法判刑三年,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警察将我们送到郑州新密监狱迫害。
这次迫害我们父子的直接责任人,有周口国保支队的刘传魁,于副支队长;有淮阳国保大队的程维锋、王健、窦明科、袁泉等人;有郑州监狱的狱警尚洪章、李广兴、李喜龙、赵洪涛、杨洋等人,有监狱刑事犯郝兴文(太康人,原太康县住建局长),李刚(郑州人),李国胜(洛阳人),张建峰(沈丘人)。
5、二零二零年七月,我又一次流离失所被通缉。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本地有法轮功学员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供出其所发资料是我和一名同修制作的。淮阳国保大队长程维锋带一帮人闯到同修家,企图绑架我和同修。当时我俩不在,警察们没抓到人,将机器设备、电车、手机、大法书籍等抢劫一空。之后,国保警察对我和同修实施网上通缉,我们被迫流离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