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多名公检法官员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

更新: 2020年08月22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鞍山报道)据中共官方网报道的不完全统计,鞍山市自二零一九年下半年至二零二零年上半年,公检法司系统十二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抓捕调查。据知情人透露,鞍山市公检法司系统及鞍钢高管被调查数目约三百多人,有些官员已经退休,虽然没有被抓捕,但是已经被限制了自由,引起官场的大震动。

有民众反映,一段时间,找不到法院负责案件的多名司法人员,院方没有做出明确的答复,只是以生病等各种原因搪塞。

一、公安系统:

1、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鞍山下属海城市公安局铁西派出所所长杨森,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通报,正在接受审查。

2、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鞍山下属海城市公安局腾鳌分局警察蔡长青,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通报,正在接受审查。

3、二零二零年一月六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洪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

王洪灿,一九六四年生人,辽宁鞍山人,被审查前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3、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侦查局原局长姚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审查。

姚伟,男,一九六四年出生,在公安系统共34年,在鞍山市公安局工作长达32年,先后就职于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侦查员、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鞍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任副支队长、鞍山市局行动技术支队支队长、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支队长。

二零零八年,姚伟任鞍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后任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多年。二零一七年,调至辽宁省公安厅先后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

姚伟网上被实名举报,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黑恶团伙被打掉一个月后,他也落马。对于姚伟的恶行明慧网已经有相关详细的报道,请见《辽宁公安厅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前局长姚伟遭恶报》

5、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日,鞍山市铁西区副区长、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局长蔡中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纪委审查和监察调查。

蔡中利长期工作在公安系统,二零一一年,担任鞍山市铁西区公安分局局长,蔡中利早先在刑警队呆过,在调任铁西区公安分局局长之前,在鞍山市立山区公安分局担任副局长一职。蔡中利十多年间一直在参与部署迫害多名法轮功学员,罪行累累。

从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九年八年间鞍山市铁西区公安分局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高达39人,其中六人已经直接或间接迫害致死。他们是雍芳智、杨锁林、于宝芳、高素娟、龙刚、王殿国。

迫害最严重的是二零一七年七月四日被绑架的王殿国一家三口,于宝芳被非法关押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13天后,离奇死亡,丈夫王殿国提出想见到亡妻最后一面的要求时,却遭到鞍山市第二看守所所长白龙峰副所长李某、超市负责人王振雨的毒打,差点被打死,王殿国在鼻梁骨折,耳软骨骨折,两肋骨折、锁骨骨折重伤下送至大连市辽南新入监犯监狱,监狱拒绝接收,退回鞍山第二看守所。几天后,看守所又强行将他送进了大连市监狱。继续迫害,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下午四点多含冤离世。只剩下儿子王宇一人孤苦伶仃寄宿在姑姑家。

6、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三日,鞍山市公安局立山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马宏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通报,正接受审查和监察调查。鞍山市立山区一直都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鞍山市法轮功学员孙敏被立山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立山区法院非法判刑7年及5000元处罚金。孙敏被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被迫害致死。

二、检察院

1、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二日,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明海被通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委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明海曾任职鞍山市下属的岫岩县法院担任领导,后长期担任鞍山市立山区法院院长。参与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件,罪行累累!

2、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四日,鞍山市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目前正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新曾任鞍山市中级法院执行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后担任鞍山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三、法院

1、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鞍山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会副书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网络查询李君曾担任鞍山市铁西区法院院长一职,与落马的铁西区副院长温强共事多年。

2、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温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被带走接受审查。

温强,56岁,四级高级法官,鞍山市铁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委会委员。主要分管刑事审判庭、政治处、审判管理办公室、院办公室工作。二零一五年、二零一六年度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二零一五年政法“优秀警察”。

温强的“三等功”从何而来,中共的优秀警察到底是什么货色?温强作为执法者,无视宪法的存在,把中共前任党魁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作为升迁的资本,把迫害善良法轮功民众作为工作的荣誉,给负责法轮功案件的法官施加压力,听从鞍山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组织的指挥,栽赃陷害按内定的年限冤判法轮功学员,丧失人性。

案例一:辽宁省鞍山铁西法院非法开庭冤判法轮功学员张旭三年、商静四年、龙刚二年(监外执行)、郭素芳三年零三个月、唐超二年、高素娟三年(监外执行)、姚元东二年(监外执行)。其中正值壮年的43岁的龙刚和64岁的高素娟两人已经离世,这离世的两人都曾被送到所谓的爱心教育基地进行强迫洗脑,在高压下违心的写下了悔过书,虽然监外执行但是长期受到中共警察的骚扰和胁迫,整日在痛苦中度过,郁积成病医治无效离世。

案例二: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66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素环老人坐在轮椅上被强行推到了法庭,这次主审的法官是主管迫害法轮功的铁西区法院副院长温强,当时的一把手院长是李君。因为当时许多法官经常接到海外法轮功学员的电话,明白了真相没有人愿意接手法轮功的案子,温强只好自己出庭进行非法开庭,最后冤判刘素环四年。

从九九年七二零迫害至今刘素环老人遭受多次非法抄家绑架,被劳教一次,非法判刑三次,累计迫害时间十五年之久。妹妹刘素芝也多次遭受迫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累计迫害时间长达十四年。

3、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鞍山市铁西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史修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被纪委带走接受调查。

四、鞍山律师协会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鞍山市律师协会会长、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主任黄殿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通报,目前正接受审查。

黄殿满,现任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主任,鞍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鞍山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曾在鞍山市中级法院工作,先后担任书记员,审判员。九七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受聘为鞍山市第五届市政府法律顾问。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辽宁省地方立法研究会第四次会员大会黄殿满被选举为副会长。

黄殿满作为职业法律工作者,作为律师协会的会长,并没有把宪法作为法律的依据,而是不遗余力的为中共政府卖命,胁迫律师协会的所有律师不能为法轮功学员正义辩护否则就吊销律师证,丧失了法律的公正性,那些尚有良知的律师有的选择了不接法轮功案子,而有些被眼前利益迷失的律师诱导家属为法轮功学员做有罪辩护,有些甚至被邪恶610组织收买,作为内线,收集法轮功学员的信息作为筹码换取利益。无知的在走向地狱之路。

五。部份遭恶报的公检法人员

这十二名被审查的人员看似贪腐被抓,实际是因为长期参与迫害鞍山市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遭了恶报。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二十一年间,听命于前任党魁江泽民为首的政治流氓集团的鞍山市政法委、六一零非法组织,成为迫害的急先锋,为了捞取政治资本,胁迫鞍山市的公检法司系统人员沦为犯罪机器,栽赃陷害迫害鞍山市法轮功学员。

据调查和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鞍山市含海城、台安、岫岩已发生了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直接或者间接被迫害致死的案件。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抄家、几千人被非法劳教、非法拘禁、几百人被非法判刑,因为长期遭到中共警察的迫害和街道社区的骚扰,多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无法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法轮功学员被警察绑架抄家时,家中的现金及值钱的财物被掠夺,都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据明慧网提供的数据,二十一年间,被掠夺的金额达到上百万元之多,还有很多被警察敲诈勒索的事件没有被曝光,被抄去的耗材和学员的私有物品众多,价值无法估计。警察抄家的过程,就是抢劫的过程,大到电风扇小到螺丝刀、烟灰缸,吃的大米,警察能拿的都拿走了,打着办案的幌子,肆无忌惮的疯狂作案,给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有些警察还借绑架,威胁、勒索法轮功学员及家属,拿钱交保证金放人之说。

法轮功学员在遭受长期的精神折磨后,中共当局又开始变相的从经济上迫害,高额的勒索法轮功修炼者本应有的正常生活和报酬,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工资被停发或者少发了几个月,要求上缴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所领取的全部工资,以及自非法关押起至今因涨工资而获得超出原有应得工资的部份,并要求减少非法关押期间的工龄。

仅仅半年时间,鞍山市被通报抓捕的人员涉及公检法司各个层面的高官,对于这些人的下场我们对此感到悲痛。以下整理出一些警察和社区人员遭恶报的事件,绝没有幸灾乐祸之意,只是想给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和官员们敲个警钟。

1、原鞍山市中级法院院长宋景春被判刑。

2、原鞍山市政法委书记梁冰被判刑。

3、原鞍山市委市长、市委书记谷春立被判刑。

4、原鞍山市副市长、代理市长的王阳被判刑。

5、原鞍山市铁东区公安局局长吴刚壮与妻子一起被判刑。

6、原鞍山市委常务副书记张家成被判刑。

7、原鞍山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李景涛被判刑。

8、原鞍山市市长张杰辉被抓捕判刑。

9、原鞍山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朱文杰患直肠癌死亡,时年64岁。

10、原鞍山市六一零、国保大队队长康凯多次残暴迫害法轮功学员,殃及父母得绝症已过世。

11、原鞍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的邵正杰,把法轮功学员送去精神病院,并威胁说“你们如果再炼下去,你们家将死三口。”谁知没过多久,邵正杰的亲属(岳父母、妻妹及亲属)去海南旅游遇车祸死亡多口。

12、二零零三年鞍山市铁西公安分局局长:陈忠一,遭恶报,因经济案被逮捕。

13、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时代商报消息,鞍山市原公安局副局长李厚清因收受贿赂49万元,将两支手枪私藏在办公桌内,被鞍山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在李厚清在任期间,鞍山市公安局及下属派出所,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关押,残酷迫害,犯下罪行累累。袁忠宇于八月十六日前后被鞍山市公安局逮捕,遭到残酷迫害、毒打后,死于鞍山市公安局地下室。

14、鞍山军分区原政委董成遭恶报身亡。

15、张凤山(音):鞍山市立山区政法委书记。二零零一年下旬,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极其残酷。在单位突发心肌梗塞,不到一小时死亡。

16、二零零八年明慧网报道鞍山市劳动教养院院长张振阳(遭恶报死亡)

17、原鞍山教养院院长许宝玉,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七年突发脑出血,在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鞍山市月明山教养院至一九九九年迫害大法至二零零七年八年来,三百人的警察已因各种原因死亡五分之一,计六十多人。

18、鞍山市月明山的狱警李树山,因迫害和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有功”,前几年官位从一般狱警一直升到月明山一把手。但善恶终有报,因涉嫌一大案,贬职回一般狱警。

19、原鞍山市康宁医院院长顾效增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在老挝旅游时遇车祸身亡,年仅四十多岁。

20、据知情人透露原鞍山市铁西区大陆派出所连任三个所长遭恶报死亡。原钢城派出所所长四十多岁出车祸死亡。

21、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七月六日报道:鞍山市齐大山派出所参与破坏大法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警先后遭恶报:聂元顺因去天安门绑架、打法轮功学员,回来后不久突然死于心脏病;刘明刚突发脑出血大手术;徐同善打球时脚骨骨折。

22、二零零六年明慧网报道:鞍山市站前派出所所长姚德光,迫害法轮功学员总在第一线。在一次抓捕法轮功学员时,平地摔跟头,头撞一大口子缝了十来针。有一次,姚德光活生生把一法轮功学员的胳膊拧断,多次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罪行累累。姚德光狂妄的叫嚣:“经我手抓到的法轮功,没有一个放过的,全打个半死。不说迫害法轮功学员会遭恶报吗?我怎么没遭报?”不久,姚德光突发心脏病到医院做了心脏搭桥手术。但其仍不知悔改,继续行恶,已患胃癌,被病痛折磨。

23、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报道:海城市中小镇派出所警察姜与何某,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卖力。在法轮功学员家抓人搜书、毁师父法像,不遗余力。何某在二零零四年一场车祸中丧生。姜岩先是因造假案件败露,被判刑两年。刑满后又被仇家打成残废,其父也得了脑血栓。

24、辽宁海城市王石镇派出所公安警察王铎除夕在海城外环遭车祸,肋骨断三根。他亲自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决不手软。

25、胡涛,男,曾任海城网络警察大队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之事。胡涛的恶行连累家人,妻子得了胰腺癌,跑遍全国各大医院,花了七十多万,不治身亡,闹得他人财两空。

26、张勇,男,三十多岁,海城警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积极卖力为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在法轮功学员家门口看着,不让法轮功学员出门。二零零零年在新立派出所任指导员期间,开车带着妻子去大连途中,车开进水里,夫妻双双身亡。

27、岫岩县北门公安派出所李凤岐,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至二零零二年以来,非法抄法轮功学员的家,用高压电棍电法轮功学员敏感部位、毒打法轮功学员等,其手段极其残酷。此人于二零零三年七月五日因放高利贷、勾结贩假币等经济犯罪被捕入狱。

28、鞍山市齐大山派出所警察聂元顺,参与到天安门广场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回来后,一个身强体壮的人几个月之内就发病死亡。原警长刘明刚,多次参与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患脑出血险些丧命。警察蔡洪刚,仇视大法,积极参加迫害法轮功学员,他六岁的儿子因心脏病突然死亡,他母亲本来好端端的身体,突然患心脏病做了搭桥手术。他不悟,又参与了绑架法轮功学员冷彬的恶事。

29、鞍山市铁东常青办事处政法书记杨福德,因长期迫害,抓捕法轮功学员不知悔改,他的儿子在年前去辽阳回返的高速公路上,轿车打滑撞在路边大树上车身两半。坐在车里的其他三人安全无事,而在后边坐着的杨的儿子却撞的面目全非。

30、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二月报道:原鞍山铁西南陶三十八委书记朱桂芝,看到大法资料总是骂骂咧咧撕扯,举报法轮功学员得奖二百元后,不久就遭了报应,得了脑瘤。花了好多钱做手术,强保住性命,已上不了班。

31、原辽宁鞍山南陶街道办事处(现南华办事处)主任韩亚杰,女,四十多岁,自一九九九年迫害大法已来,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多次举报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二月,为了得到举报一人赏金五千元的利益,举报法轮功学员蒋秀华母子,造成法轮功学员一家妻离子散。韩亚杰一人做恶祸及家人,其丈夫在二千零二得癌症死亡。

32、鞍山市齐大山原齐选社区主任于小兰,举报五名法轮功学员,殃及两个外孙相继遭报死亡,她自己也突发心脏病差点搭上性命。

33、二零零一年下旬,辽宁鞍山市电业局立山供电局党委书记张军遭恶报,患糖尿病,一只眼睛半瞎、走路撞墙。

34、鞍山市千山区齐大山镇齐选社区居委会某楼楼长金宝芹,听信邪党的造谣宣传,监视、跟踪法轮功学员。邪党答应她举报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一万元。法轮功学员给她讲真相她也不相信,仍然积极的替邪党卖命。一天夜里,她的丈夫陈易功坐别人骑的摩托车。过一个小桥时,陈易功掉进了一尺多深的水里,当即死亡。金宝芹不但没有得到一文钱,却遭受到这丧夫之灾。现在她也得病,住进了医院。这真是一人作恶,累及家人呀!

35、王家栋,男,43岁,辽宁省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恶党书记,于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八日暴病死在海城医院。二零零三年五月八日晚半夜,他伙同西柳镇政府的李岩将法轮功学员张春梅(女,六十多岁的老人,独自生活)及王霞绑架。

36、鞍山市大孤山镇街道主任徐福荣,协同老伴张树一用手推车到法轮功学员家中搜大法书籍,上报炼功人姓名,监视法轮功学员等等。其老伴张树一于二零零一年四月身患肝癌去世,从发病到死亡只有三个月。

这二十一年来鞍山市迫害法轮功学员遭到恶报的事例已经不少了。希望那些还在参与迫害的警察、官员及社区人员能深思明鉴,在最后的时间里能把握住自救的良机,弃恶从善,善待大法与法轮功学员,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常言道: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

这些年在与法轮功学员接触中,看到真相资料后有些官员及警察及时醒悟明白了真相不再参与迫害,有人调离了岗位,有人暗中保护法轮功学员得了福报。而那些为了贪图享乐、丧失良知疯狂的跟随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人员,等待他们的不仅是阶下囚的悲剧,成为阶下囚的恶报也只是刚刚开始,即使死亡也只是肉身的终结,灵魂将进入地狱之底,将在煎熬中用无尽的苦难与折磨还在人间造下的迫害修佛人的罪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中共的无神论之说都是骗人的,中共是魔鬼的化身,其终极目的就是要毁灭人类。

中国人讲天象变化,今年的庚子年的灾祸早在古代先贤的预言中了,明朝宰相刘伯温的《金陵塔碑记》就定时、定点、定地清清楚楚写出了武汉肺炎的发生的时间、地点,这些难道是巧合吗?

奉劝那些还在迫害鞍山市法轮功学员的官员与警察,你们不是中共迫害好人的工具,无论你当多大的官,首先你是个人,你有自己的妻儿老小,平安最重要,命要是都没了钱权还有啥用呢?中共体制内的人被中共的谎言千万遍的洗脑,坏的说成好的,假的说成真的,邪的说成了正的,对中共的编造的谎言深信不疑,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污蔑成“邪教人员”(其实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加入中共的党、团、队就是加入了邪教),退出党、团、队才是退出了邪教获得新生。神佛慈悲,但佛法威严同在!当一切不相信的事情真实来到时后悔晚矣,时间真的不多了,机会真的不多了,善恶选择,生死一念,弥补过失,才是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