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成都武侯区法院院长于嘉川罪恶簿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与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大法以来,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积极追随中共迫害政策,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武侯区法院的多名法官执法犯法,非法对多名法轮功学员判刑。于嘉川作为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院长,负有重要责任。

二零一九年五月日,明慧网发布《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迫害人权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轮功的人,拒发签证,拒绝入境。据评论,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原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院长于嘉川被举报。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于嘉川
中文姓名拼音:YU,JIACHUAN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7年 02月11日
工作单位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退休
职务:原成都市武侯区法院院长
电话号码:13908091999

二、部份迫害实例

1、罔顾事实,非法对钟芳琼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判刑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在经历了两次“延期”后,最终对钟芳琼等九名法轮功学员及两名家属非法判刑。整个庭审过程都突显中共恶法院的虚伪和流氓本性。

在两次所谓“庭审”中,法轮功学员的家属都无法入内旁听。十月十日开庭之前,律师再次向法院递交要求家属旁听的书面申请,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整个过程与其说是“开庭”,不如说是在演一场早已导好的戏,“审判长”眼睛一直回避辩护律师,每当律师谈及宪法、信仰、普世价值、法理本身及“刑法”三百条本身是否违反宪法,以及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是否危害社会构成犯罪时,武侯检察院的三名“公诉人”苟仲谋、胡强、肖礼政三人特别是苟和胡就立即举手以“律师所说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审判长”税长冰顺势立即中止律师的辩护。

在第一次非法庭审时,钟芳琼当庭陈述曾在洗脑班遭受了严酷的刑讯逼供,并提供了一部份证据的来源——金花洗脑班的头目刘晓康在钟被毁容后曾给她拍过照,其辩护律师当庭要求法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9条取证,并质问检察方是否对如此逼供行为进行监督。但在第二次非法庭审时,院方竟称:钟芳琼是“零口供”,不存在逼供问题,不许取证。

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也都陈述曾被严刑逼供,而与他们同时被非法批捕的周慧敏却早已在看守所的定点医院——万和路青羊区医院被迫害致死。律师们针对周慧敏的死因以及此案侦察过程普遍存在的严重刑讯逼供及超期羁押、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检方是否进行过监督等问题提出质问,“审判长”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和回避。而在第一审开庭前,律师被要求走旁听通道,律师曾被迫抗议。

最后,武侯法院罔顾事实,对十一名法轮功学员和家属非法判刑。

2、非法对谷怀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判刑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武侯区法院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谷怀兵被非法判刑七年;周亚平二年四个月;廖建甫两年半;赵海平、王洪波、王建国、李小艳各三年。

非法庭审从早上九点开始一直到晚八点过才结束。七名法轮功学员当庭陈述自己遭受恶警的酷刑逼供;律师有理有据驳倒、推翻控方所有依据,当庭揭穿警察捏造的伪证。然而中共操控的所谓“主审法官”黄奕,仍强行对七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非法庭审时家属被禁止旁听。由于法院的刁难,更多的家属未能入庭,包括谷怀兵身患残疾的父亲和谷怀兵的儿子。

法庭上,律师都提出该案严重的程序违法,如,长达两年多的严重的超期羁押等。几名法轮功学员也指出,当时跳伞塔派出所警察在闯入公司绑架他们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证件等。

法庭质证时,几名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表示,自己受到了严重的酷刑逼供。谷怀兵说,被绑架后约半个月,也就是八月四日,他和廖建甫一起,被弄到簇桥一个没有挂牌的地点。那里有前后两栋楼房,谷被关在后面那栋楼,廖被关在前面那栋楼。在那里,第一天,谷怀兵被铐在铁窗上,所谓“侦查人员”王鹏飞、万里等不许其睡觉,睡觉就泼水、用棍子捣;第二天,恶警又将谷铐在铁窗上,并打其胸口,说让其尝尝国家专政机关的滋味。提外审的时间一共是四天,即八月四日至七日。另外几人,廖建甫、王建国等也都描述了他们受到的类似的刑讯迫害。王建国陈述说,当时非法审讯他的人说:我们准备了二十多种酷刑等着你!

律师从专业角度揭穿侦查机关制造的伪证,如,跳伞塔派出所对几名法轮功学员的绑架和对公司的搜查是在七月二十一日晚,但给出的搜查清单的日期却是七月八日,也就是说,还没有这个“案子”之前,搜查清单就已经准备好了。如此种种,正说明,这个“案子”,包括所有证据,都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应律师要求,法庭对所谓“证据”质证,当庭播放被作为“证据”的光盘,但却不敢依照正常程序在大屏幕上播放,只用一笔记本播放。除几人能看到之外,更多人对内容无从知晓。但据知情人说,当时被质证的光盘根本播放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