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大案要案”需要三次庭审呢?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案子”,而是办案人员蠡县鲍墟派出所边继辉伙同高阳县检察院、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一次恶意构陷,因为在庭审中漏洞百出,一次一次地被律师指出违法过不了关造成的。
朱素荣是个什么样的人?
对于不了解案情的人来说,首先应该了解被告上法庭的当事人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她做了什么样的事?伤害了什么样的人?触犯了什么法律?
朱素荣女士是河北保定蠡县鲍墟乡东孟尝村的民办教师,在中孟尝小学任教,朱素荣修炼前,患有浅表性胃炎。吃不了多少东西,还经常呕吐,几年内寻医问药也没治好,人越来越瘦。家里因她看病还欠了债,那几年素荣心情不好,经常抱怨命运对她不公。
一九九九年初夏,经人介绍她学炼了法轮功,没想到,炼了不长时间病就好了。素荣从此活的充实、快乐。然而,不久,中共恶首江泽民疯狂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打压。朱素荣想不明白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不让炼,她没有放弃修炼,并严格用大法法理要求自己。
随着不断的学法炼功,朱素荣明白了做人的目的就是做一个好人,就是在日常生活中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从此,她工作更加认真负责,经常一个人默默地做别人没想到或不愿做的事情。在学校,她是好老师;在家里她做好自己的各种角色,与家人和睦相处,与邻为善。就是在街上看到不认识的人,有困难,她也会出手相助。有一年,在鲍墟路口看到有父女俩,出外打工没挣到钱,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素荣很同情他们,把父女俩领回家吃完饺子,走时还送给他们二百块钱做路费。
朱老师对待学生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爱护。作为班主任,她对学生倾注了更多的心血,不仅在文化学习上教给他们知识,还在品德上给以正确引导,在生活上无私关怀他们。她对待孩子们都是一视同仁,对待学习差的学生也从不歧视。有的小学生把大便拉到裤子里,她会亲手把孩子收拾干净,令学生家长很是感动。
在学校里,素荣经常是最后一个离校,因为她要和学生们一起打扫完卫生,再回家。她的教室在三楼,从三楼往下一直到一楼的楼梯,被她们班打扫的干干净净,她所在的班级,窗明几净,秩序井然,地上连一张纸片都没有。素荣爱校如家,经常把散了把的笤帚拿回家,让丈夫给绑好,拿回学校再接着用。这些校长、老师们都有目共睹。
就是这样一位好老师,只因修心向善就被绑架、关押、构陷。
第一次庭审中暴露出的违法办案罪证
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两点半,高阳法院对朱素荣在网上非法开庭。
法庭上,律师指出起诉书中多处违法:
1、非法抄家:派出所所长边继辉去朱素荣家抄家,没有任何法律手续,也没留下扣押清单。
非法第二次去竟翻墙而入,抄走的真相台历,到派出所后过了一段时间,才清点,清点也没有证人在场。
2、涉嫌非法审讯、造假逼供:据朱素荣当庭揭露,警察恐吓、训斥,硬逼她承认她曾经散发过(真相资料),当他们训斥恐吓她时,就把录像设备关上,最后几个人强行摁着她按了手印。
3、作伪证:边继辉为了构陷朱素荣,竟找到本村书记李文洲做了这样的伪证,证词是:听有人说过朱素荣多次在本村集市上散发(资料),时间长了想不起来听谁说的了。这样的证词,高阳检察院也予以采纳,而众乡亲们300多个签字画押的联名保释,公诉人却说签名的笔体有雷同,不予采纳。
4、本案所谓“涉案数量”不具有真实性,在《证据保全清单》、《扣押物品清单》、《起诉意见书》中称涉案书籍977本、传单113张,但在《破案经过》、《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却是书籍985本、传单133张,真实数量存在矛盾,涉案物品存在混淆造假嫌疑。
5、对于律师的质询,公诉人没做任何回应,对于律师和家属辩护人提出的无罪陈述和证据,公诉方也没做任何回应。是无言以对,还是保持罪恶的沉默。
6、对于这样的低级错误,明显的非法构陷,法官本应秉公执法,当庭放人,然而很遗憾,法官却宣布休庭,草草结束。
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过后,朱素荣的家人终于明白了:自己的亲人没违反任何法律,而整个办案涉嫌人员都是在违法。为了替亲人伸张正义,朱素荣的家人将涉案警察边继辉等人和高阳县检察院公诉人侯志勇,分别告到了蠡县检察院、蠡县法院、高阳县法院。
第二次非法庭审暴露出合议庭、公诉人、法官的沆瀣一气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上午,高阳县法院第二次对朱素荣进行网上非法庭审。庭审中,家属辩护人两次提出:我已对公诉人提起控告,公诉人应该回避。公诉人侯志勇两次请示上级后,都驳回申请,不予回避。
律师指出:申请复议后驳回申请一定要出具书面说明的,你们这庭现在就要立即终止,让公诉人回检察院出具申请。合议庭谁也不说话。法官直接让公诉人读起诉书,庭审强行进行。
庭审在朱素荣根本听不清公诉人说什么,对所谓“证据”也在看不见的情形下进行着。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要求终止开庭。律师说:如果合议庭不听取意见,强行开庭就是走过场,就是违法行为,请慎重考虑,立即终止开庭。合议庭依旧不做回应,只是让律师对公诉人的证据发表意见。
办案人员就上次提出的漏洞补充了一个文件,说涉案物品数量数错了,以起诉书的为准。
庭审大约进行了两个多小时,一开始公诉人就迟到二十分钟,期间休庭就达四、五十分钟。就这样第二次开庭又草草收场了。
蠡县国保对朱素荣家人的打击报复
六月二十三号上午,蠡县国保闯入朱素荣的家,非法抄家。不但抢走一些私人物品,还留下传唤证。因朱素荣的丈夫当时不在家,只有朱素荣的小女儿一人在家。警察恐吓她小女儿,她爸爸若三次传唤不到,就网上通缉。
朱素荣的家人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打击报复,怀着对政府的信任拨打了市长热线和12389热线,接线人让他们拨打当地110。110本来就和国保是一家,回复她家人说:国保手续齐全,没违法。
朱素荣的大女儿是幼儿教师,七月一日上午,接到学校的通知,说有人给学校施压,要学校无理开除她的公职。当天中午时分,蠡县国保队长刘丽把朱素荣的丈夫绑架到了蠡县公安局,对其又采指纹又验血,折腾了半天,办了非法拘留手续,并勒索罚款六百元。
第三次非法庭审律师和家属辩护人要求无罪释放当事人
之前高阳法院电话通知,说是应律师的要求,办案人员蠡县鲍墟派出所边继辉到庭接受质询。可是当天边继辉并没有到庭。
对于涉案物品数量错误的问题,此次开庭办案人员又出了一个文件,说是涉案物品的数量是打印的时候打印错了。
律师针对这个说法指出:办案人员自行更改证据,无客观证据予以佐证,是不合法的。
家属辩护人针对此事说:“来来回回,不是数错就是打印错,他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说多少就是多少?要求边继辉出庭你们也不让他来,他怎么办的案?身为一个执法人员到底按不按法律去办案?而公诉人负有法律监督职能和审查案情的职能。前两次开庭怎么都没查清楚?不查清楚事实就起诉我母亲朱素荣,是联合边继辉制造冤假错案的行为。”(说到这,法官打断朱素荣女儿的话)
朱素荣的女儿继续说道:“无论相关物品数量有多少都不是犯罪证据,都不能证明我母亲朱素荣利用了什么邪教组织破坏了什么法律实施,两次开庭都没有有效证据证明被告人涉嫌构成被指控罪名。要求立即无罪释放我母亲朱素荣。”
稍停了一下,她接着说:“《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不适合法轮功,属于错用、滥用法律,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有什么能力破坏法律实施?没有犯罪客体,没有犯罪后果,没有受害人,没有社会危害,谈何犯罪?很明显是蓄意加害。”
开完庭,朱素荣的女儿留意庭审书记员是否记录了她说的以上这段话了没有?果然,书记员没有如实记录。书记员没有办法,不得不说:看看哪没记上你自己写上。
最后的判决书还没有下来,我们希望所有办案人员都能够回到良心办案,秉公执法的轨道上来,不要一错再错了,不要在执法犯法的路上越陷越深。朱素荣的家人控告你们并不是仇恨你们,而是为了阻止你们继续犯罪。迫害修佛的人罪业深重,将永远也偿还不起,而且还会殃及家人,他们真心是为你们好,为你们的真正生命负责。蠡县因迫害法轮功学员而遭恶报的人太多了。远的不说就说今年那些因涉黑而被牵连的派出所警察们,哪一个没骚扰过法轮功学员?表面是受牵连,而实质上是因迫害佛法而遭了报应啊!希望你们好自为之。善待法轮功学员,就是善待你们自己!希望高阳法院能够无罪释放朱素荣,不要在冤案的卷宗上签上你们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