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操纵迫害 78岁工程师被非法关押逾一年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自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被绑架,广州市工程师,78岁的曾加庚老人被非法关押已逾一年,因高压,心脏受损,听力、视力严重下降。近日,政法委指使继续关押,海珠区检察院拒绝律师和家属的“关押必要性申请”。

曾加庚
曾加庚

法轮功学员曾加庚,78岁,高级工程师,家住广州市海珠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外出时,被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警察绑架,劫持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二零年二月底,被转到海珠区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

二零一九年八月以来,曾加庚的血压高达200mmHg,心脏受损,听力、视力严重下降,头晕,身体晃动。二零二零年二月底,曾加庚被非法转押到海珠看守所后,看守所都没有给曾加庚测量过血压,更没有送曾加庚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和治疗。

由于曾加庚的生命处于危险之中,家属和律师都分别向海珠区检察院提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和《取保申请》,但检察员许为国和贾存锦都没有去核实曾加庚的健康状况,强行推进开庭。

后来基于曾加庚本人和辩护律师向海珠区法院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和《要求证人出庭申请》,海珠区法院才将原定于六月三日的庭审改成了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是指开庭之前,法官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律师,对人员回避、证人出庭、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一种会议。但海珠区法院的庭前会议,法官贾存锦却没有让曾加庚到场,曾加庚只是在看守所内通过视频和现场连接,由于曾加庚听力严重受损,又是远程,根本听不清现场在讨论什么,他的合法权益完全没有得到保障。

人员回避方面,律师要求检察员许为国回避,因为他玩忽职守,对案件的基本情况都不了解。曾加庚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高级工程师,许为国在起诉书上却将曾加庚描述成文化程度:初中。开庭在即,许为国还不熟悉案卷,如何能当公诉人?

非法证据排除方面,本案中指控曾加庚的所谓证据—与法轮功有关的书籍和资料,都是非法证据,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同时,广州市公安局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将上述非法证据进行所谓的认定,形成的《认定意见》也是非法证据,因为《认定意见》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类型,不具备法律效应。

证人出庭方面,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反×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所谓《认定意见》的认定人出庭质证,因为所谓的认定人没有资质,不具备鉴定资格。

七月二十三日,海珠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致电律师说:因为政法委不同意,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与立案。

中国《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政法委只是个党务机构,宪法和法律没有赋予它任何权利。海珠区检察院听命于政法委,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是真正的破坏法律实施。

海珠区是广州市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区之一,目前广州市法轮功学员被构陷案基本由海珠区检察院和法院起诉和开庭。

海珠区看守所草菅人命,曾加庚生命处于危险之中,看守所却不送医院检查、不进行治疗,连最基本的血压也不给测量。

海珠区看守所迫害修炼人早有先例。二零一八年四月,海珠区法轮功学员、中医师李常兴被劫持到海珠区看守所,铅、锰中毒症状复发,十个月左右,李常兴体重由一百三十多斤下降到八十来斤,呈间隙性昏迷。期间,海珠区看守所没有送李常兴到医院检查和治疗,也没有通知家属,任由李常兴的健康不断恶化。

海珠区看守所由海珠区公安分局管辖,他们都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海珠区检察院
刑事执行检察科:020-89017703
副检察长办公室:020-89016851
政治教育处副处长郑斌峰,13822281312
2、海珠区政法委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999号
邮编:510300
电话:020-89088142、89088166、89088161
“610”主任周慧萌,出生日期1965年9月11日,手机13922292323, 2019年2月,任海珠区信访局局长
专职委员孙焕然,出生日期1963年7月30日,手机18933993389
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区维稳办主任吴森,出生日期:1957年10月1日,手机 13573535353
专职副书记胡迈,出生日期:1975年12月13日,手机13902247076
副调研员李仕辉,出生日期:1966年12月30日,13922102193
原副书记、平安办主任罗锻生,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10日,手机13902233687
二科科长武书军,13725158598
通讯员肖地长, 13711692756
刘兆基, 13808889221
肖峰 ,13826051450
李仕辉,13922102193
钟志彪,13925182425
何秀清, 13060842660

3、海珠区政府
监察委特约监察员姜虹,13590635054
法制办副主任殷发, 13682286712 ,分管法制科
政府督办专员杨秋菊,13503080942
4、广州市检察院
副检察长曾晖,13926039270
侦查监督处副处长何彧民 13602220336
公诉二处副处长王树茂, 18022382655
5、广东省检察院
检察长林贻影,出生日期:1963年6月,手机13905020157
副检察长张勇, 18826128530
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赖润敏, 13600071896
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曾翀, 13602757609
行政检察处处长何贝贝, 13751800072
反贪综合处处长董兆玲, 13602863761
6、广州市政法委
专职副书记陈思民,2019年开始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书记,13808877228
副书记徐德胜, 13725263968
副书记丁志强, 13533691366
7、广东省政法委
法制建设处副处长周文军,020-87195313、13922222601
宣传处处长应立敏, 13922221401
副处林润祥,020-87195319、13802800090
政策研究室主任关向明,020-87185562、13922228088
8、广州市人大
法制办主任郑庭伟,13802739543
9、广东省人大
副主任王学成,13688886262
办公厅主任王波, 13922238668
内司委副主任梁少芬,13922177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