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610”头目张金峰、国剑尘、石兰波、李孝军、刘伟罪恶簿

更新: 2021年04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恶党及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黑龙江省积极执行中共及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对黑龙江省内的法轮功学员大肆非法抓捕、判刑、劳教、酷刑迫害、“洗脑”、抄家。致使黑龙江省成为全国对法轮功迫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

黑龙江省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原“610办公室”),是黑龙江省迫害法轮功的专职机构。该办公室负责全省迫害法轮功的工作,与黑龙江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司和宣传部门相互勾结,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的严密、独立的运作体系,全面实施邪恶江氏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肉体上消灭、经济上截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极端恐怖主义政策。

自1999年7月到2020年4月的近21年间,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人数位居全国前列。据不完全统计,被迫害致死者中有名有姓、有据可查的就高达582人。

黑龙江省委“610办公室”对此罪责难逃!作为省委“610办公室”的主任、副主任则是这些迫害政策的实际操控者和幕后策划人。他们对发生在黑龙江省境内的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都有不可推卸的罪责,现被举报。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21年间,黑龙江省“610办公室”的主要责任人

姓名:张金峰
中文姓名拼音:ZHANG,JINFENG
出生日期:1953年9月
民族:汉
职务:黑龙江省第一任610办公室主任
张金峰,黑龙江省人,2000年~2010年任黑龙江省610办公室主任,后任黑龙江省档案局局长(2011年1月-2014年)。现任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姓名:国剑尘
中文姓名拼音:GUO,JIANCHEN
性别:男
职务:黑龙江省第二任610办公室主任
国剑尘,黑龙江省人,2004年10月4日国剑尘任610办公室副主任。2011年10月,他以防范办(610办公室)主任身份陪同时任黑龙江省政法委书记孙永波出席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召开的“全省无×教村(社区)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议”。2013年1月,国剑尘以黑龙江省防范和处理×教问题办公室主任的身份担任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2016年,国剑尘退休。

姓名:石兰波
中文姓名拼音:SHI,LANBO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58年4月
石兰波,黑龙江省人,黑龙江省委“610”办公室第三任主任,石兰波曾任黑龙江省政法委办公室主任、副巡视员、副秘书长、综治办主任。2016年10月10日,以黑龙江省委防范办主任的名义参加了在哈尔滨市和平邨召开的全省创新新闻传播工作交流会。

姓名:李孝军
中文姓名拼音:LI,XIAOJUN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63年11月
李孝军先后任黑龙江省委610办公室协调指导处处长,2012年5月任省委610办公室副主任至今。

姓名:刘伟国
中文姓名拼音:LIU,WEIGUO
性别:男
职务:至少在2011年已任610办公室副主任至今。
2011年10月,刘伟国以防范办(610办公室)副主任身份主持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召开的“全省无×教村 (社区) 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议”。

二、张金峰、国剑尘、石兰波、李孝军、刘伟国的部份罪行

(一)直接参与迫害

由于中共对法轮功迫害的隐秘性和对信息的封锁,因而在网上披露的黑龙江省委610直接参与和操控迫害的证据相对有限,下面所列只是冰山一角。

2002年4月,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六天中绑架了700多人。时任黑龙江省委610办公室主任的张金峰,亲自将一部份法轮功学员劫持到哈尔滨市戒毒所迫害。

2004年,黑龙江省五常市法轮功学员刘艳春等7人被绑架,张金峰等人在勒索了法轮功学员家属钱财后才将这些法轮功学员释放。

2005年3月10日,哈尔滨市呼兰区财政局法轮功学员李敏和妻子杜秀珍被非法抓捕,二人被劫持到五常市洗脑班。张金峰伙同哈尔滨市610办公室主任祁加民两次到洗脑班胁迫李敏转化。李敏不惧威胁,拒绝转化,后被非法判刑8年,于2009年在大庆监狱被迫害致死。

2010年9月7日~17日,黑龙江省委610防范办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办气功班,强行对法轮功进行“培训”,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法轮功。

2011年10月,国剑尘陪同时任黑龙江省委政法委书记孙永波出席在双鸭山市举行的“全省无×教村 (社区) 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议”,并在会上发表讲话。省委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副主任刘伟国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多年来,省委610办公室主任张金峰和国剑尘经常以外聘专家的身份到黑龙江省委党校对受训的各级官员灌输污蔑法轮功的谎言和传授如何迫害法轮功的邪恶手段。

2016年10月10日,石兰波以黑龙江省委防范办主任的身份参加在哈尔滨和平邨宾馆召开的黑龙江省创新新闻传播工作交流会, 并做了关于创建“大美黑龙江”中俄双语网站情况的发言。“大美黑龙江”网辟有所谓反×教专栏,经常刊登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和报导。

2017年5月27日,黑龙江省各地组织开展所谓反×教集中宣传活动。省委防范办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央大街设立宣传展台,并发放所谓反×教宣传品,省委防范办主任石兰波参加了该项活动,表示对该活动的支持。

2017年9月19日,黑龙江省委防范办举行所谓“全国创建无×教示范县”授牌仪式。黑龙江省委防范和处理×教问题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石兰波,省防范办副主任刘伟国、李孝军出席会议并为获奖示范县授牌。

2017年12月22日下午,黑龙江省委防范办召开会议,石兰波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反×教工作取得新成绩。

2018年2月10日,黑龙江省反×教工作会议在哈尔滨召开,石兰波出席了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

(二)大办“洗脑班”,强制给法轮功学员“洗脑”

五常“洗脑班”(对外称“五常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是黑龙江省政法委、“610”直接操控成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邪恶黑窝。该黑窝成立于2000年,由财政直接拨款,藏匿于五常市计生局院内的后楼。张金峰经常去该洗脑班,直接督导和实施迫害。多年来,五常洗脑班不仅迫害了大量黑龙江省内的法轮功学员,而且还迫害了许多来自外省、市和地区的法轮功学员。

张金峰、国剑尘等人为执行周永康下达的所谓“2010—2012三年转化攻坚计划”,不断指使省内各地区政法委、610、派出所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到各地洗脑班进行残酷迫害。据不完全统计,黑龙江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达10个之多,其中建三江青龙山洗脑班是最为臭名昭著的黑窝之一。2014年3月,发生在那里的迫害维权律师事件更是震惊海内外。该事件的发生与黑龙江省政法委、“610”在背后操控和纵容分不开,国剑尘等人对此难脱干系。

(三)大规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

在张金峰、国剑尘和石兰波等人担任黑龙江省610办公室头目期间,黑龙江省发生多起针对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非法抓捕事件。下面仅举数例:

2002年4月,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6天中绑架了700多人。

2007年4月25日,在省610和大庆市610的操纵下,大庆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了20多名法轮功学员。

2011年11月13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动100多名特警,闯到双城市城建局家属楼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中,将参加修炼心得交流会的56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抓捕。被抓的法轮功学员中有36人被非法劳教,7人被非法判刑。

2011年12月7日至28日,黑龙江省双城市、哈尔滨及其周边县市又有5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抓。

2011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和哈尔滨市公安局发起所谓“零点行动”,即在2012年1月1日零点之前,公安部门根据掌握的法轮功学员名单上门抓人。在这次非法抓捕行动中,哈尔滨市有3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法轮功学员张盛国、侯英华、肖昆、肖洋等近20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曾淑玲、刘艳、田庆玲等多人被非法劳教。其中张盛国、侯英华夫妇被非法判9年重刑。

2013年 3月29日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依兰县、方正县、通河县出动大量警力非法抓捕当地法轮功学员。据不完全统计,当晚共有61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抄家。后来有14人被非法判刑,刑期3到13年不等。

2015年7月11日,哈尔滨市、双城区公安局各个派出所非法抓捕了80多名法轮功学员。有4名法轮功学员被法院非法判刑。

2017年8月31日,黑龙江省依兰县公安局同时对依兰县、桦川县两地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截止到10月13日共有29人被绑架,其中14人遭非法审判。

2018年11月9日,在黑龙江省“610”和省公安厅的策划下,哈尔滨市及周边的宾县和延寿两县及大庆市发生大规模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事件。其中哈尔滨及周边县市有87人被非法抓捕,大庆市至少有61人被非法抓捕。据不完全统计,这次抓捕中,大庆市就有17人被非法判刑,哈尔滨市有18人被非法判刑,宾县有15人被非法判刑。

2019年9月11日,黑龙江省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和通河前进社区派出所绑架了7位法轮功学员。

(四)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部份实例

据不完全统计,在张金峰、国剑尘、石兰波等担任610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期间,黑龙江省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共计582人。

1、刘晶明抵制“洗脑” 三天被迫害致死

法轮功学员刘晶明,男,39岁。2006年10月,刘晶明被非法判重刑12年,于2007年2月8日被劫持到泰来监狱迫害。2007年3月22日,刘晶明因在狱中抵制“洗脑”迫害,遭到暴力殴打和酷刑折磨,3天后,刘晶明就被迫害致死。刘晶明遗体头顶部右侧严重塌陷;额头、右眉骨、右脸三处有约四公分划痕;脸部有淤伤、脸部肿胀、七窍出血、浑身是血;毛衣毛裤都有湿透的血痕,但内衣内裤却无血迹;左腿里侧有约三公分长的硌痕、右大腿外侧有一直径约五至六公分的窟窿;右腿膝部折断、右脚向里侧拧转变形;双膝盖部位紫黑瘀血有硌痕、肚脐有血痕。刘晶明显然系由殴打和酷刑折磨致死,但监狱为推卸罪责,反而污蔑刘晶明是跳楼自杀,并将知情人和施暴人调离监区。

2、灌食致死 张晓春被秘密火化

2001年6月1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43岁的张晓春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富裕县看守所。同年7月15日公安非法宣布“逮捕”,到2002年6月还没有开庭,非法超期关押长达一年。张晓春为了抗议这种任意的无理关押行径,于2002年6月19日开始绝食。6月29日,张晓春被看守所所长曹国鲁等人强行灌食时迫害致死。张晓春死后,警察未通知家属,而是直接将遗体秘密火化。

3、遭酷刑折磨 孙培臣回家后仅20多天去世

法轮功学员孙培臣,男,47岁,中学教师。2004年5月26日,孙培臣被警察绑架,并遭暴力殴打,其胸、腹及头部受到重创,致其出现多次昏迷。 后孙培臣被非法劳教3年。在长林子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他经常遭到毒打和性摧残。警察强令孙培臣脱光衣服,用手抓住孙培臣的生殖器强力拽、捏,另一警察则用电棍电击他生殖器等敏感部位;他们还把他按在地上用肘部重击胸、背等部位。警察还用包装袋套住孙培臣的生殖器,并用手拽住生殖器用力上提,以此对其进行反复折磨。警察声称劳教所有死亡指标,打死也不怕。孙培臣被折磨的骨瘦如柴,奄奄一息。劳教所怕担责任,匆忙于2006年6月7日把孙培臣送回家中。孙培臣到家后不足一个月,就因迫害而离世。

4、性摧残 多种酷刑折磨 8天后郝智梅在看守所内死亡

法轮功学员郝智梅,女,61岁,退休教师。2005年3月16日晚,郝智梅遭非法抓捕,并被关押在看守所。18日晚,郝智梅被非法提审时,被警察用多种酷刑折磨。她还遭到性摧残,被警察用四把牙刷插阴部。8天后,警察通知家属称郝智梅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但出殡时警察却层层围住遗体,不准家人拍照。

5、前地税局干部卢玉平在狱中被折磨致死

法轮功学员卢玉平,男,于2002年5月被非法判刑14年,后被劫持到泰来监狱关押迫害。在狱中,他因坚持信仰,长期遭受精神摧残和肉体折磨。冬天,他被逼穿着单衣、光着脚在雪地里走;他还被按到洗拖布的大污水箱里浸泡,待身上的棉衣棉裤被污水浸透后,再被拽到窗口冻,被冻僵后,他又被拖到监舍地上,被囚犯象踢球一样踢来踢去;他还被锁在电线杆上或被逼坐在水泥地上,遭暴力殴打;警察指使几个犯人把他抬起来,喊着口号把他使劲往地上反复摔。

卢玉平被迫害的身体多处器官衰竭,生命垂危,后被转到泰来监狱医院。但警察仍指使犯医和犯人继续殴打和摧残已奄奄一息的卢玉平,致卢玉平的肾被打裂、胳膊被打残。当地政法委、“610”两次拒绝卢玉平保外就医。 2009年5月30日,卢玉平在狱中被迫害致死,年仅51岁。

6、灌食浓盐水 徐志成11天被迫害死

法轮功学员徐志成,男,44岁,工程师。2005年9月23日,徐志成被警察从家中绑架。4天后被劫持到看守所关押。因徐志成绝食抵制迫害,被野蛮灌食。所灌食物是半袋或一袋食盐加玉米粥或豆粉,有时候是半袋溶化的食盐直接灌入胃中。仅11天的时间,徐志成就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结语

“610办公室”,这个邪恶的机构被中共及江泽民集团给予了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行使超越宪法和法律的非法权力,它随意操控任何国家机构尤其是公检法司系统实施迫害,从全方位组织、指挥、实施对法轮功的迫害,如媒体抹黑、监控骚扰、非法拘禁、非法劳教、非法判刑、“洗脑”、抄家、经济掠夺、株连、肉体折磨、精神摧残,甚至活摘器官牟取暴利。因此黑龙江省“610”办公室和张金峰、国剑尘、石兰波等众“610”头目对其任期在黑龙江省发生的对法轮功的所有迫害应承担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