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局长刘星遭恶报落马

更新: 2020年07月24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据大陆消息,山东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局长刘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已经被查。这是继六月二十五日临沂市公安局局长张春义被查后,又一区公安局长被查。

刘星,一九六六年四月生,山东临沭人。曾任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二零一四年二月任莒南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任沂南县公安局局长;二零一九年任临沂市公安局河东分局局长。

刘星在任沂南县公安局局长的三年间,使沂南县成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县,期间大量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骚扰,两人被迫害致死。

(一)迫害致死邢西美、绑架同情帮助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法轮功学员邢西美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十一月二十日,邢西美在医院含冤离世。当时医院诊断为脑梗塞和肺炎,但邢西美以前根本就没有这种疾病,完全是被迫害造成的。

邢西美在医院抢救稍微稳定后,家人离开几个小时,回来后,突然发现邢西美原本正常的肚子膨胀严重,一肚子黄色液体,而且后来所有病历记录被公安局抢走。

临沂市看守所在其宣传节目中,高度赞誉看守所的监控系统如何先进,而家属要求调看邢西美在看守所的录像时,却受到威胁和恐吓,到底在看守所里发生了什么?临沂看守所、临沂公安局、沂南公安局为何如此害怕,其行为不言自明。

二零一八年五月以来,同情帮助邢西美的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李长芳、祖培勇被非法关押五十天,杜以合被非法关押超过六个月,法轮功学员刘乃顺、王西兰被非法关押接近五个月。

(二)迫害致死李长芳

沂南县依汶镇隋家店村法轮功学员李长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被警察以“扫黑”的名义入室绑架,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被以其修炼法轮功的名义非法判刑两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七月五日晚上十点,李长芳家属接到临沂市看守所在临沂人民医院打来的电话,告诉家属李长芳病危,需要家属签字动手术。七月六日下午,李长芳被强行做了手术,从胸腔开刀到腹部,昏迷不醒,被用各种仪器、呼吸机在维持生命。七月十二日下午六点左右,家属接到电话得知,看守所和东关派出所人员强行在医院拔掉李长芳的氧气管,把李长芳的尸体抢走放进了殡仪馆。李长芳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早晨八点三十左右,在临沂市人民医院突然进来五辆警车(其中一辆是法院的车),前前后后出来二、三十警察,大部份身穿便衣,这些人强行威逼李长芳家属签字出院。家人拒绝签字,身穿便衣的警察开始动手抓人打人,企图以暴力威胁,强迫签字。李长芳的儿子王小飞上厕所时,被便衣警察暴打。围观的老百姓表示愤怒与同情,有的说:“共产党就是不干好事,你看现在又在欺负好人了!”“快点报警惩治他们”,有的人说:“你们要坚持顶住……”沂南公检法司便衣警察自知理亏开着警车慌忙逃走。

此时,刘星已改任临沂市河东区公安局长 ,但他在任沂南公安局长期间,指使绑架了李长芳。二零二零年四、五月份,李长芳的丈夫王西杰和姐姐王西爱又被绑架,现被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一大家人被迫害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而造成这一悲剧的始作俑者就是刘星。

(三)以“扫黑”名义大面积绑架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八年,中共在全国开展“扫黑行动”,并趁机迫害法轮功学员,在全国又制造许多冤假错案命案,而在山东临沂,当局为了掩人耳目,制定了一个特别作案行动,取名叫“暴风行动”,在当地大肆作案,迫害善良。

“暴风行动”由市政法委、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策划操控,由市公安国保统一施令指挥执行,调动大批警力作案,其主要目的是抓捕那些被长期监控的法轮功学员,破坏真相资料点。

“暴风行动”的作案范围主要在兰山区、罗庄区和沂南县。此次邪恶的“暴风行动”,国保与特巡警、协警至少作案八次,造成了至少十八人被绑架抄家,仅被抢劫的现金(含卡)超过五十万元,多人被迫流离失所,有九人被非法判刑,最高刑期是四年,非法罚金九万元。

行动的重点在沂南县,在县政法委、六一零的操控下,警察绑架人质的借口非常荒唐,作案抓人的特警、巡警、协警表现得很凶,作案场面非常恐怖。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沂南公安局、苏村派出所所长任永生等一帮人直接把沂南县苏村镇东菜园村民杜以合(五十六岁),绑架到沂南县看守所,理由是:防止他外出打工。杜以合家人去沂南看守所要人时,警察说:以“杜以合不想出来,他觉得里面很好”为理由推脱,还说需要走法律程序,却一直拖延、长期非法关押。

同年八月二十八日,县国保大队与依汶镇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隋家庄子村隋树昌夫妇、隋家店村刘乃勋和王西兰夫妇四名法轮功学员,隋树昌夫妇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后回家,王西兰当时查体不合格不应该被关押,但仍被派出所所长刘伟明等强行劫持到临沂看守所关押,刘乃勋被非法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三十五天后,刘乃勋夫妇二人被非法批捕。

同年十月二十三日早晨六、七点,当局出动了九辆警车,调动了大批特巡警对隋家店村进行二次洗劫,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祖培勇和李长芳(女),将祖培勇劫持到沂南县看守所非法刑拘,将李长芳劫持到临沂看守所非法刑拘。据悉,县公安局计划将全村的法轮功学员全部劫持,但当时大部份人都不在家,阴谋才没有得逞。

洗劫过程中,当地所有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全部受到骚扰恐吓,其中,支付芹的丈夫被警察逼着给支付芹打了三十多个催回电话;连两个没有修炼的人因在家里被翻出了一点真相币,竟然也被警察劫持后非法拘留加害。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

目前,七名民众已被沂南县公检法秘密庭审枉判,其中法轮功学员杜以合被枉判四年,已被偷偷投进山东省济南监狱加害;祖培永被枉判三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刘乃勋(七十岁左右)被枉判三年、罚金二万元;李长芳被枉判二年六个月、罚金一万元;王西兰(七十岁左右)被枉判二年、罚金一万元;未修炼法轮功的王永刚与付文合(二人刑拘后取保)一同被枉判一年、罚金一万,王永刚缓刑两年、付文合缓刑一年六个月。祖培永、刘乃勋、王西兰、李长芳四名法轮功学员则被非法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刘星在任沂南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期间,迫害无辜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犯下累累罪行。善恶有报,如影随形。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辰一到,一切都报。此次,刘星因违纪违法被审查,正是应了善恶有报之天理。

在此奉劝那些仍在骚扰、利用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各级各部门人员,立即悬崖勒马,停止迫害,你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害自己,到头来都会被天谴遭报的,不信就拭目以待,那时就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