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八年牢狱迫害 湖南曾志远再被冤判五年

更新: 2020年06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七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曾志远,家住湖南省邵东县水东江镇牛山村,是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他曾四次被绑架,其中三次被非法劳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计八年多,在看守所、监狱、劳教所受尽了非人虐待、折磨。今年五月十二日,曾志远被非法开庭,再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十月六日,邵东县国保大队龙彦云、李湘藩、陈凤平、李建华等,到曾志远和妻子李飞燕的家,非法抄走大法书、电脑、打印机等,曾志远被绑架到邵东公安局,其后被送到邵东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被非法批捕。

李飞燕被劫持到邵东看守所,非法关押十五天,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送到邵阳杨家垅第一看守所,十一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审回家。

此后,分别在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四月二十九日、五月二十一日,李飞燕遭国保大队陈凤平和李建华、佘田桥政法书记及辅警骚扰。

以下是曾志远遭中共迫害经历。

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元宵节过后,曾志远回到邵东县城谋生,水东江派出所所长李振中得知曾志远曾发放过真相资料,就将他绑架到邵东看守所,一个月后将他非法劳教一年,劫持到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迫害。

在新开铺劳教所十多个月时间里,曾志远被折磨致全身长满小水疱,奇痒难忍,下身处出现一块一块溃烂,脱皮,反反复复,苦不堪言,到二零零二年出狱时,他的两脚前脚掌都失去知觉,步履蹒跚。

曾志远出狱后,邵东县610办主任朱少明、水东江派出所李振中频频闯到曾志远家骚扰他。

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曾志远等十余名法轮功修炼者在湖南省郴州市被当地国安、北湖派出所恶警绑架。曾志远被非法关押在郴州第三看守所一年四个月,期间遭到恶警教唆犯人毒打、劳役虐待。他曾连续腹泻六个月,严重时走路站不稳,接见时曾志远的弟弟都认不出他了。

后曾志远被郴州市北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劫持到湖南省赤山监狱迫害一年,期间一位法轮功修炼者奇迹般从监狱走脱。狱方高度紧张,又把曾志远等二十名法轮功修炼者分散关押,曾志远等法轮功修炼者被转到湖南省郴州市郴州监狱,被封闭关押在教学楼五楼,被严禁与外界接触,期间有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恶警吊铐、电击等折磨,致生命垂危,保外就医第二天就离世。曾志远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出狱回家。

再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七年一月晚上十一点钟,曾志远在邵东县城贴真相不干胶,被人恶告,遭“110”警察绑架,后被劫持到邵东县国保大队,邵东国保大队尹志红、水东江派出所所长周某对他非法审讯,曾志远不配合,不签字,并绝食抵制迫害。第四天,警察叫来十个犯人要强制灌食,恶警对他拳打脚踢,见他不倒地,叫几个犯人一起把他按倒,用两个电工起子把他的嘴撬开强行灌食,把他的嘴撬得满嘴是血。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中共酷刑示意图:殴打

曾志远再次被非法劳教,非法劳教期一年九个月,湖南省新开铺劳教所因其身体原因拒收,曾志远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出狱回家。当时他全身长满小水疱,走路踉跄。

第三次被非法劳教

曾志远回家后,经过一个月的学法炼功,身体恢复。二零零八年,他到桂林市谋生,二零零九年八月,曾志远在桂林市解放桥头王府网络上动态网,被网管告发,遭桂林市国安支队和安新洲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桂林市第三看守所二十六天。

警察打电话欺骗曾志远的妻子李飞燕说曾志远被人打伤住院了,要她送身份证过来,结果李飞燕也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一个月。

曾志远第三次被非法劳教,非法劳教期一年半,被劫持到广西第一劳教所。在广西第一劳教所,曾志远绝食抵制迫害,被强行拉到医院打针,不许家人探视,被犯人夹控,被长时间逼看污蔑大法的影像,书籍,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二点,除了吃饭,上厕所,不许随便走动,不许睡觉或少睡觉。

直到二零一一年二月,曾志远终于走出劳教所。

相关责任人:
邵东市政法委书记:周玉凡
邵东市国保大队长:龙彦云
卲东市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凤平
卲东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李建华

湖南省邵东市人民法院枉判大法弟子曾志远的办案人员的电话:
谭莉娜:邵东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0739—2614068
杨欣:0739—2716269(副院长)
闵华松:0739—2716701(副院长)
王永祥:0739—2614043(副院长)
姜育平:0739—2614043(副院长)
曾何车:0739—2614012(副院长)
廖卫华:0739—2614047(刑事审判庭法官)
刘俊:0739—2614046(副庭长)
13508427529
赵新燕:0739—2614042(副庭长)
吴向阳:0739—2616156(副庭长)
上诉状6月12日送上邵东市人民法院办此案刘俊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