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老熟人为啥而来?

更新: 2020年06月04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六月四日】前几日,家里来一位往日社区的老“熟人”。我和他彼此含笑对视后,我示意他坐下。他很不自然的说:“我刚从社区调到街道办事处,面对的是综合治理这一块,可这?……”

我的第一反应:他的工作单位调整了,职务升了点,可工作难度大了,怎么办?是啊,升职不易,干不出点名堂,脸面上挂不住。对于一个已经了解一定大法真相的生命来说,在此情此景,需要考虑的因素又多了一层。

他早已很痛快的化名“三退”。去年下半年,他和他们社区的另一位,因政法委的要求,来找我。他们在转述政法委的意图时,我明确道:法律中没有认定法轮功是×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同时,我给他们指出三点:

◇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公安部联合发了《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 号),这其中认定的十四种邪教中,没有法轮功。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报》又重申了公安部的这个通知。说法轮功是×教最初出自江泽民之口,那是他的个人说辞。还有,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第九十九件和第一百件有关查禁法轮功出版物的文件已被废止。

我告诉他们,我炼法轮功和读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若不信,现在用你们的手机在百度中搜一下。他们用手机在网上很快找到了:啊,是这样!

他又说:共产(邪)党可不讲法律。

我笑道:它讲不讲法律,那是它的事。但是迫害法轮功是一场政治运动,是政治运动总有结束的一天。到那一天,参与迫害的人要负法律责任。

对方说:那到何年何月了?言外之意:参与迫害的人也可能不在人世了。我笑道:快、慢,人说了不算;退一步,父债子还,难道要给儿孙留麻烦?

对方又说:你们到处给人讲法轮功的事,影响社会稳定。

我说:共产党从组建到现在干了多少坏事,人不治天治。这些坏事都是通过具体的人干的,上天惩罚它,不就是惩罚干这些坏事的人吗?惩罚它的成员吗?法轮功学员冒着种种危险去给人们讲这个道理,不就是为了他们免遭惩罚吗?

尽管这样,他们还是要把他们心中不解的问题说出来:有些警察他可不管你这些,他们的手是很重的。

我说:是啊,该讲的讲了,他还要我行我素,那就是他的事了。不要忘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上天看着呢。

话到此处,他们没有一点不解之意。看来他们对派出所迫害大法弟子时碰到的现世现报事例是很了解的。

他们离开时,其中一人感叹道:今天这趟来的真有价值!

面对今天来的老熟人,我依自己当时的第一反应直接说:工作(他所面对的综合治理),只能严格依法律办事。

他很敏感:一张口怎么又是法律?

我说:你我因法轮功问题而坐到一起的交汇点就是法律,就此而言,法律是绕不开的。

我接着说:你的这份工作中,符合法律的这一部份由法律支撑着,超越法律的部份都是你个人的事,与法律无关,不论时日长短,追责是一定的。政法委、610发号施令时大多是电话通知或口头传达,即令有红头文件也是事后如数收回。他立刻接着说:有些是限时销毁。他听的很认真。

我又讲了类似于“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故事。

话已经说开了,他连续问了许多:你们法轮功到底在炼什么?真、善、忍的涵义指哪些方面?你们发传单就是反对×××,等等。

该信什么,不该信什么,大多常人是不知道的。面对类似问题,只能说我真相讲的少了。

当这些问题一一讲清楚之后,他说:“又到时间了,该下班了。”出门时,却说:“说了这么多,要说的又没有说。”他是因“任务”而来,这时想起“任务”来了。当时我望着他笑笑,心想:你就是奔着明白真相来的,同时轻轻拍拍他的肩膀。

师父说:“在你的场范围之内的人可能无意中你就给他调了身体,因为这种场可以纠正一切不正确状态。”[1]我要做的就是认真学法,做好“三件事”。不论什么样的问题,届时师父会指点的。

望着这个老熟人远去的背影,我在想:一个人真正了解真相很不容易,可我又做的如何呢?他,迎着我而来。以往是生命深处的“他”驱使他来找我,而现在是表层的他来找我。

这样的生命还有许许多多,我只能加倍努力!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