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布《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迫害人权及宗教的人、迫害法轮功的人,拒发签证,拒绝入境。据评论,国际社会已从对中共停止迫害法轮功的呼吁,走向实质性的具体拒签行动。原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被举报。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个人信息
胡太平,Hu,Taiping,男,一九五五年八月生
出生地: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工作单位: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检察院
职务: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一月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陕西省委政法委委员,二零零六年零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任检察长
家庭住址:西安市
陕西省前公安厅厅长胡太平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事实
胡太平接任省公安厅厅长的二零零零年,正是法轮功学员反迫害、证实法,纷纷进京上访的时期。接着,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企图嫁祸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伪案发生,二零零二年二月初江泽民又窜到陕西,使迫害升级。胡太平忠实追随江泽民集团,公然违反宪法、践踏法律,诬法轮功为“邪教”,诬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反迫害是“破坏法律实施”,指挥陕西公安系统残酷迫害法轮大法学员,犯下了严重的反人类罪行。
在胡太平任公安厅厅长的六年间,陕西省公安系统最少绑架了四百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最少有:一百九十六人被非法劳教,五十六人被非法逮捕、判刑,一百零五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九十八人被非法抄家,二十三人被迫害致死。其中二零零一年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最少有一百三十三人,成为二十年来陕西省各市区(县)公安局绑架人数最多的一年。作为省公安厅厅长的胡太平,对此严重后果负有不可推卸的罪责!
六年来,胡太平策划、指挥和纵容陕西各市区(县)公安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典型犯罪与邪恶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滥加罪名 疯狂绑架
各地公安局都以“十六大”、“两会”、“十月一日”、中国新年的“维稳”为借口,以莫须有的罪名大肆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
1、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九日,陕西省公安厅及西安、宝鸡等公安局以“非法聚集”的罪名,在宝鸡蔡家坡一次绑架了参加学法交流会的五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成立了“九点二十九”专案组,抽调大批警力,对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酷刑逼供,严加迫害。已经核实的最少有五人被非法判刑(西安市的梁玉丽、刘春霞,宝鸡市的史转玲、徐春霞、杨雪琴);五人被非法劳教(西安市的马蕴华、贺桂兰,延安市的刘桂清,宝鸡市的张玉兰、秦丽洁);宝鸡市的孙桂兰被迫害致死。
2、二零零二年八月初,西安市和户县公安局诬蔑法轮功学员的讲真相为“扰乱社会”,成立了“八・二”专案组,抽调了国保大队、刑警大队和各派出所的警察,历时一个多月将户县、西安城区、咸阳和甘肃兰州(在西安地区)的四十一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户县公安局腊家滩的戒毒所和西安市六一零的洗脑班非法拘禁数月,酷刑折磨、严加迫害。最后造成十人被非法判刑(西安市的王莉、王宏、杨恒青、耿艳萍、方立婷、潘芳利、刘芳、李玉华;兰州的韩旭、郗丽琳),八人被非法劳教或长期关押(西安市的雷涵、王明花、肖真勇、刘俊义、徐清凤、周亚婷、张莲蕊及咸阳市的马金娥),西安市的王大卫被迫害致死。
3、二零零五年十月,宝鸡市六一零、公安局公然把十月二十六日定为“反邪教日”,从十月十四日至二十八日,对宝鸡地区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大规模绑架、抄家,许多资料点遭到破坏。先后把沙玉莲、茹红霞、赵玉娥、徐明霞、张彩霞、王菊香、聂代敏、李莲玉等三十余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洗脑班和劳教所进行迫害。
二、泯灭人性 肆意摧残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了酷刑折磨,身心被极大摧残。特别邪恶的是,有些施暴的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不止是无法无天的行恶,而是灭绝人性的残害。以下几个典型案例,真的骇人听闻。
1、药物摧残
当看守所、劳教所、洗脑班的恶警们用酷刑折磨仍然达不到“转化”被绑架的法学员轮功学员的目的时,就把那些他们认为的“顽固”者绑架到精神病院,注射毒针、强灌药物,破坏中枢神经,以达到让大法学员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转化”的罪恶目的。
例如:在胡太平任公安厅厅长期间,最少有八名西安市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西安市公安局的安康医院(精神病院)遭受迫害。他们是:孙运城、张金兰、刘小凤、刘爱英、李芝荣、李昭、何秋玲、白长玲(见附件二之五)。其中张金兰被注射毒针后,导致精神失常,出现生命危险,才被家人抬回。
例如:汉中市勉县法轮功学员魏欣蓉,在二零零三年七月被勉县公安局再次绑架后,被连夜劫持对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劳教所对魏欣蓉经过一年多的酷刑折磨未能使她“转化”,就把她绑架到武功县精神病院强行注射毒针。当时精神病院的医生无奈的对魏欣蓉说:“你别恨我,是他们叫我给你打的!”打完毒针以后,魏欣蓉几天昏迷、不省人事,身体被彻底摧垮。
2、性摧残
许多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曾经遭受过性虐待,最典型的是汉中市汉台区的法轮功学员杨秀莲遭受的残害。
二零零二年初,杨秀莲被绑架,关押在汉台区公安分局看守所。看守所为了逼她放弃信仰,使用各种酷刑都无效。恶警就指使吸毒犯把她的衣裤扒光,拉成人字形,两人用手狠掐她的乳头,直至乳头血迹斑斑;另有两人把牙刷伸进她的阴道反复抽拉,进行摧残、凌辱,直到牙刷上沾满了鲜血。杨秀莲无力的挣扎着、痛苦的呻吟着……她们才住了手。后来,杨秀莲被非法劳教二年。回家后的杨秀莲一直处在屈辱和痛苦中,于二零零八年含恨离世。
3、肢解胎儿
汉中市汉台区法轮功学员张汉赟,修炼前,因为流产导致闭经而不能怀孕,多方医治无效。修炼后,身体一切正常,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多岁的她终于怀孕,全家感恩大法、喜出望外。二零零一年三月,汉中市汉台区公安分局欲绑架她到洗脑班,怀有身孕、即将临产的她,只得躲住在亲戚家里。汉台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马平安为了逼迫家里将她交出,带人查封了她弟弟的建筑工地,将她丈夫铐在略阳县嘉陵江桥头侮辱示众。
张汉赟被绑架到洗脑班后,恶警们发现她要临产了,就用车将她绑架到了三十公里外的汉江职工医院,强行给腹内胎儿打毒针,她跪地求他们放过腹内胎儿,他们根本不理。因腹内胎儿过大,导致难产,医生用手塞入肛门助产,惨无人道的将胎儿肢解后分块取出,其残害生命的血腥场面惨不忍睹!
以上摧残法轮功学员的案例,说明了恶警们的灭绝人性,也证明身为公安厅厅长的胡太平的邪恶!
三、草菅人命 虐杀良善
胡太平忠实执行江泽民残害法轮功的秘密指令:“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纵容、袒护对法轮功学员施暴的各市区(县)的恶警,致使残害、虐杀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频频发生。胡太平任陕西省公安厅厅长的六年是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时期。
据不完全统计,由于被公安机关绑架,最少导致二十三人被迫害致死,其中:西安市五人:王大卫、周清田、陈建生、张金兰、刘明侃;宝鸡市八人:孙桂兰、张保旺、刘改仙、高义敏、陈光英、辛超、雷秀芩、荆于学;咸阳市二人:张乃仁、贾俊英;汉中市五人:王至玉、姚景民、魏欣蓉、杨秀莲,彭东;渭南市二人:李秦州、王文胜;铜川市一人:杨巧利婆婆。
这些法轮功学员,有的在看守所、拘留所、劳教所、洗脑班及监狱被残害、虐杀。例如:宝鸡市法轮功学员孙桂兰,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参加大法交流会时被警察绑架,她绝食抗议,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九日被强行灌食时窒息死亡;汉中市法轮功学员王至玉,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被当地恶警绑架,当日或次日就被迫害致死;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周清田,二零零四年七月遭绑架后,被西安市公安局恶警酷刑折磨、迫害致死;渭南市华县法轮功学员李秦州,二零零二年被绑架关押在西安市铁一局拘留所,十一月末李秦州被迫害致死,至今死因是迷;西安市法轮功学员陈建生(西安市工商银行职工)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被非法关押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二零零五年中秋节后,陈建生绝食抗议迫害,于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一日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宝鸡市学员张保旺,二零零三年六月被宝鸡市陈仓区恶警绑架,之后遭非法判刑七年。在富平庄里监狱被迫害得不能行走,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五日被迫害致死。
有的身心被严重摧残,在家里含冤离世。例如:汉中市法轮功学员姚景民,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在枣子河劳教所被折磨的奄奄一息,被家人抬回,一周离世;宝鸡市法轮功学员刘改仙,曾两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五年五月又被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受尽了酷刑折磨。二零零六年八月七日,身负重伤的刘改仙被迫害的生命垂危,才被接回家,七十五天后就离世;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八十岁的孤寡老人贾俊英,二零零零年八月在家中炼功,被恶人告发,当地六一零和恶警再次闯入抄家、威胁、恐吓,致使老人遭受巨大伤害,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九日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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