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迫害事实简述
于天敏担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来,据明慧网信息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九年五月份,辽宁省绑架法轮功学员44人,是全国绑架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二零一九年七月份,辽宁省多地警察借口“七十年大庆”维稳,至少绑架法轮功学员91人,沈阳市有41人,仍排在全国绑架迫害的前列。其中,七月十日一天,沈阳市就有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
案例1.非法判刑五年,李艳秋入狱的第十四天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原锦州市凌西宾馆的退休职工李艳秋女士遭锦州太和区国保大队警察绑架,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迫害;她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强制灌食。
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上午,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在看守所对身体极度虚弱的李艳秋秘密开庭,后李艳秋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李艳秋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矫治监区”,即第十二监区。这个监区主要是为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即“转化”)而成立的。该监区多年来一直使用高压洗脑和酷刑折磨的手段来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逼迫她们放弃修炼法轮大法“真善忍”。
为了抵制强制“转化”,李艳秋绝食抗议;她被弄到监狱医院强制灌食。当时,身体非常虚弱的李艳秋与家人有了唯一的一次会见。当时她是靠着物体的支撑(类似轮椅)才能移步。家属提出保外就医,被狱方拒绝。几天后,李艳秋被扒光衣服,关到 “小号”迫害。
二零一九年三月四日,五十二岁的李艳秋入狱第十四天,就被迫害致死。
案例2. 76岁李钢女士被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七年
大连市沙河口区76岁的法轮功学员李钢女士,被沙河口区法院非法判七年。李女士认为修炼法轮大法没犯法,做好人没错,正在向上级法院上诉。
李钢老人一九四三年三月生,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二日遭绑架、构陷,具体情况不清。两年前,老人曾被绑架,被非法批捕,但因身体亮起红灯,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八十天后,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晚回家。
案例3. 送一本台历 兰立华被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十个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的法轮功学员兰立华女士到市场买菜,将随身携带的台历送给一卖菜的老者,遭沈阳市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宋正和等人绑架,之后家被抄,部份私人物品被抢走。
兰丽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遭灌食、上大挂等迫害。兰立华的左侧乳房出现一个鸡蛋大的肿块,后被确诊为乳腺癌。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兰立华被苏家屯区公安分局构陷到苏家屯区检察院。二零一九年五月五日上午十点左右,身体虚弱,脸色苍白的兰立华被戴着手铐和脚镣,律师当庭为兰立华做了无罪辩护,义正词严。当庭没有宣布结果就收场了。第二天,兰立华的家属到法院催促给看病,法官曲宁派书记员送给家属判决书,兰立华被枉判三年十个月。
案例4. 癌症患者获新生 七十二岁老人被枉判入狱
朝阳市七十二岁法轮功学员王孝芝老人曾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肝癌。身体一度虚弱到饭碗都拿不起来,日常生活难以自理。丈夫为维持生活不得不外出工作,那时只能靠家中年幼的儿子照顾卧床不起的她。面对王孝芝日渐严重的病情,家人已将临终用的终老衣服都给她备好了,而她自己则是日日夜夜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之中。幸运的是,九十年代末,王孝芝得遇法轮大法并开始修炼。她按着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处世为人,在日渐提升自身道德境界的同时,身体也奇迹般地获得了康复。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上午,王孝芝和同伴李云峰在将自己亲身感受到的法轮大法美好的真相传达给世人时,被人拦截并遭绑架。当日下午两点左右,警察胁迫王孝芝领路到她家,抄家抢劫。王孝芝被警察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到朝阳市看守所。
据悉,王孝芝在朝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遭受种种折磨与虐待。在炎热的夏天王孝芝还穿着很厚的衣服。看守所用各种手段折磨人,三十六个人挤在六十平米的房间里,每天规定坐板床,背监规,强行看新闻联播,不看就被呵斥,眨眼睛都不行。每到十月一日都被强迫唱些歌颂邪党的歌,人人过关。每到过节要封号,每个人被强迫脱光衣服,搜查。每天上厕所,洗漱都要固定时间,每次上厕所不能超过四个人,否则罚站。造成有人上不了厕所,被憋的直哭。善良的王孝芝老人,快一冬天不被允许洗澡。后被朝阳市龙城检察院、龙城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枉判五年,于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八日被劫入辽宁女子监狱。
案例5. 主动让好地的好人李振洋被朝阳市龙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李振洋是朝阳市八里堡村出了名的老实人,自从信仰真、善、忍后,心地更加善良,当年村上分地时他默默的把好地让给了别人,自己要了一块谁都不愿种已长满了杂草的边角地(村里干部都知道这事)。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李振洋先生被光明分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光明分局牛猛等人将李振洋构陷到双塔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又从双塔区检察院转回光明分局所谓侦查后,再将李振洋的冤案转到龙城区检察院,十二月二十八日,龙城区检察院胡超等人将构陷李振洋的材料递交到了龙城区法院刑庭。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李振洋被龙城区法院非法开庭。龙城区法院法警给李振洋这样一心向善的好人戴上了重刑犯戴的脚镣手铐,中间还连着短链子,使李振洋无法直身行走。龙城区法院法官刘明镝等人在明知炼法轮功的人都是好人的情况下,枉判李振洋四年刑。
案例6. 善良妇女华艳茹被锦州市滨海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
现年五十岁的锦州市滨海新区杏山乡安子山村法轮功学员华艳茹女士,七年前丈夫离世后,毅然担起了照顾公公婆婆的担子。她一边打工供儿子读书,一边协助公婆干农活,同时孝敬自己年迈的父母。二零一八年,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定下婚期,准备回家举办婚礼。
正当华艳茹为儿子准备结婚忙里忙外时,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下午三点钟左右,锦州市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头目李刚领着警察,开着警车到华艳茹的工作单位将她绑架,随后又非法抄了她的家;当晚华艳茹被劫持到锦州市女子看守所非法关押。
据说华艳茹已被警察监控很久,滨海新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就选在这个时候下手的。乡亲们都气愤了:中共的警察做事太损了,无冤无仇的怎么这样祸害人家!乡亲们见她家庭出现如此变故,有两百人签名按手印证明华艳茹是好人。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华艳茹被滨海新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十二月末被构陷到滨海新区法院;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被滨海新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六月二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案例7. 于春香被大连市西岗区法院非法判四年 中级法院维持冤判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于春香女士被大连站北广场派出所、西岗分局警察绑架、抄家,被劫持到拘留所。当日,有七、八个警察着便衣,在家人拒绝开门的情况下,打电话找来开锁人员强行开锁,没有找到所谓的“证据”,就将家里供的一张大法师父法像强行搜走,临走时还向其家人索要二百元开锁费。
于春香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后,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八日被转到姚家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五月二十一日,家人接到了西岗分局寄来的所谓“逮捕通知书”,通知书上竟然没有办案人的签名。九月四日,大连市西岗区法院在没通知家属、也没有律师到场的情况下,突然非法对于春香所谓“开庭”审理。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于春香“没有罪,不认罪,”不签字,被冤判四年。于春香向大连市中级法院上诉,上诉书递交到西岗区法院。
于春香上诉至大连市中级法院后,家属辩护代理人给接案法官负责人打电话,对方不敢接电话,并推到下属,下属助理也未接。给其打通手机号,接案负责人惊慌失措地问,是怎么知道他的手机号的,并且不敢承认自己就是接案法官负责人。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一日一早,接案法官就让助理给于春香家属辩护人打电话,要亲属关系证明,并声称三日内不送达,否则就算自动放弃其辩护代理资格,还建议到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开具(但这种要求是不合法的),被家属辩护人拒绝。
随后,家属辩护人出具并邮寄了户口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法院接案法官指使其助理再次、多次打来电话,要辩护词。家属辩护人申请阅卷、会见及公开开庭审理,并要求当庭递交辩护词,遭接案法官拒绝。家属辩护人要求给出正当理由。对方说不出、给不出、也拿不出正当的理由,拒绝公开开庭。
二月二十二日,接案法官偷偷下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8. 81岁洪淑云被抚顺市区望花区法院非法判两年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抚顺市望花区法院人员到81岁法轮功学员洪淑云家,对老人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金五千元钱。当日,洪淑云老人被送抚顺南沟看守所,到那检查完了身体,又回家。来人说,他们第二天领洪淑云到抚顺二院去检查身体,欲继续迫害。
案例9. 辽宁朝阳市公安局、政法委驱使迫害 绑架多人
二零一九年十月一日之前,朝阳市公安局、政法委接到省部门下达的迫害指令,并把朝阳市列为辽宁省的迫害重点。迫害指令已传达到下属各县区公安分局与派出所。朝阳市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端绑架抄家,被警察野蛮抢走很多私人物品。使这些家庭再次陷入担忧亲人的悲苦之中。
十月十六日上午,朝阳市向阳公安分局警察闯入龙城区西大营子镇法轮功学员王玉梅家中,将正在家中照看外孙子的王玉梅绑架,并把家中的大法书籍、电脑、法轮功师父的法像等抄走。现王玉梅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不法人员声称不写保证书不放人。
十一月五日下午,朝阳市法轮功学员潘玉峰在家中被北塔分局警察绑架,潘玉峰的老母亲患老年痴呆,生活不能自理,全靠潘玉峰照顾,警察将潘玉峰强行劫持走,抛下老人无人照顾。现潘玉峰被北塔分局起诉到双塔检察院非法抓捕。当日北塔分局警察闯到朝阳市另一名女法轮功学员家中,绑架未遂。
十一月五日, 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张伟在家中被北塔分局警察绑架。
十一月七日,朝阳市法轮功学员王在霞(音)夫妇被朝阳市光明分局在家中绑架,现在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十一月八日,朝阳市北票哈尔脑乡下杖子村西组的法轮功学员张文成(男,六十二岁)、潘云香(女,六十岁)家中突然闯入七八个便衣,其中有当地哈尔脑派出所所长,进屋开始乱翻东西,把张文成家中的私人物品,包括大法书、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全部翻出来,拍照,并装了好几大箱子强行带走,随后把张文成、潘云香二人也分两车劫持走。大约中午十二点后,把他们夫妻二人带到哈尔脑派出所非法审讯,张文成子女去派出所,看到爸妈被分别非法关押,跟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负责人态度强硬、拒绝放人,这期间,恶警一直在审讯张文成夫妻二人,也不给他们吃饭,不让在派出所要人的子女与他们老夫妻见面和说话。张文成的家属问凭什么抓人?恶警威胁:再嚷嚷把你也抓进去!然后张文成被戴手铐,非法关押在北票台机四井看守所,潘云香被送往朝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于天敏
中文姓名拼音:Yu,TianMin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4年 1月
工作单位名称:辽宁省委
职务: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于天敏,曾长期在重庆市工作,1997年9月任重庆市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2004年5月任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副院长、2005年5月任重庆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2017年1月调任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中共党组书记,2019年3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