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法轮功学员吴佳伶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岳阳市吴佳伶女士200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2009年3月和其她法轮功学员一起讲真相,被岳阳市冷水铺派出所绑架罗织罪名,非法判刑三年,在湖南长沙女子监狱遭受种种迫害

下面是吴佳伶女士诉述她遭受的迫害:

2008年7至11月之间,我在岳阳市广播电视台食堂门口对学生讲真相、发资料,被一个不明真相的家长举报。岳阳市金鄂山派出所警察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对我进行侮辱、谩骂、威胁,诱供骗供。随后我被劫持到拘留所,被非法拘禁十五天。

2009年3月28日,我和其她法轮功学员一起发资料、讲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岳阳市冷水铺派出所绑架。警察不仅抢走我救人的真相资料,还抢走我卖气球为生的现金、卖的梳子等生活用品。警察对我进行非法审讯,审讯中骂人、威胁、恐吓。又给我罗织罪名,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我被迫害的事实

刚进看守所,牢头叫人就抢走我脖子上带着的“真善忍”护身符;不准我和别人讲话;对我进行威胁、恐吓;强制我穿黄马甲,还被辱骂;强迫值班;被体罚、下蹲;被强制照相;被抽血化验;被强制奴役。

检察院对我非法审讯,拿出几张白纸让我签名,他们不告诉我签名的目的和用途。我不配合,他们就骂我,威胁我。

法院对我的非法庭审,都是违法的,我没有律师辩护,没有证人出场,也没有我个人的申诉和辩护,我就被非法判刑三年。

看守所的人给我戴着手铐、脚镣,把我劫持到湖南长沙女子监狱。在去的路上,为了把我送入监狱,警察还威胁我说不能说自己有病。我修“真善忍”做好人,却被警察非法给我戴重刑具。

在监狱遭受的迫害

刚进监狱入监队,就强制非法搜我的包;我被强制剪成犯人头;强制穿犯人衣服;强制报数。监狱用对待犯人的方式对待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这是对好人的侮辱。

在入监队,一个郴州的法轮功学员不配合邪恶穿犯人衣服,两个牢头和几个犯人剪烂了同修身上的衣服。这位法轮功学员抵制迫害,跑到走廊上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被五六个狱警电棍电,专门电眼、嘴、脸等敏感部位。后来被邪恶强制套上犯人的衣服,狱警邪恶的又将她铐了双铐,铐在铁床上。

刚到六监区洗脑班门口,洗脑班的狱警头子邹红和两个经济犯包夹抢走我的包,非法翻包,抢走我抄写的大法歌曲和电话号码,一些三退名单。

洗脑班日常体罚方法是坐小凳、还要面向电视。还有一种邪恶的体罚:从早上六点起床站到晚上十一点,站着还要双脚并拢不许动,还要强制面向电视。一天,包夹威胁说:如果你不妥协,从下星期开始,每天加两个小时,直到妥协为止。一个法轮功学员站了一个月,肉皮和裤子、肉皮和鞋都粘在一起了。上厕所也受限制,一前一后包夹跟着。

我因为遭强制长时间罚站迫害,双腿、脚肿胀,穿不了鞋。被强迫坐小板凳,强迫面向电视,强制看邪党宣传邪党的理论;强迫写转化材料、写四书。

在六监区,我被强制奴役、遭精神迫害。我被强制进行重体力劳动。每星期被强制写思想汇报等。

每天从早晨六点起床,就被强制做奴役,直至晚上六点。很多时间加班,要做到九、十点。有一个白头发的叫宋范明的法轮功学员,经常做到十二点,还不准人帮忙,有时会做到十二点以后。

包夹限制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到走廊喝水都不能随便去,剥夺法轮功学员的自由。

非法剥夺或限制法轮功学员与家属通话及家属探视的权利。在监狱,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不许与家属见面。能见面时,还利用经济犯包夹跟着监听。在黑窝监狱,生活权利被完全剥夺。不允许法轮功学员互相说话。很多其他犯人能做的事,法轮功学员都不能做。

经济和家庭遭受的迫害

非法侵占或克扣法轮功学员的钱、物。在看守所,交100元必须克扣20元,离开时,剩余的钱也不给退还。监狱也是一样,所剩的钱不给退还,衣物和所剩的物品不准带出。

非法侵占学员的劳动所得。不但非法奴役,还要长期晚上加班到深夜。

巧立各种名目向法轮功学员或学员家属勒索钱财。在监狱,六监区狱警(刘千),要我必须跟家人联系,说是自己要买日用品。刘千的目的是向我家人要钱。

非法剥夺或限制学员正常购买物品的权利。在监狱,必须转化后才能购买日用品。

利用所有社会机构参与迫害

2012年,我本人就遭到了来自村委、街道的迫害。李度街道派出所、610、政法委、司法局、村委会到我家骚扰。为强迫我去派出所,给我家人施压。强迫我到派出所后,对我威胁恐吓。不法人员经常到我家骚扰。一次我在妹妹家,他们强迫村委会(徐道伦)把我带到村上,要我的电话号码,强制我签字,造成家人精神压力很大。

参与迫害的单位与恶人:

湖南省岳阳市610、岳阳市政法委、岳阳市楼区国保、岳阳楼区检察院、岳阳楼区法院、岳阳看守所、岳阳市湖滨拘留所、岳阳市冷水铺派出所。

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正、副监狱长、监狱狱政科、入监队、六监区洗脑班、六监区奴役队、医院等部门。

正、副监区长、中、小队队长、狱警、经济犯帮教、牢头、经济包夹等服刑人员。(只记住几个人的名:岳阳市楼区国保大队长蒋超,唐建明、付伟)湖南省长沙女子监狱六监区洗脑班头子邹红、刘千,副监区长薛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