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开香控告社保局扣发、停发社保养老金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祁开香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在中共对法轮功的持续迫害中,被临澧县社保局非法扣发、停发社保养老金三年多,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临澧县社保局违法,要求法官尊重宪法、尊重事实,依法恢复她的法定社保养老金,并补足停发、扣发三年多的养老生活费。

祁开香,女,71岁,出生于一九四九年元月,临澧县第一完小退休教师,家住临澧县安福镇裕民路。

在《行政诉讼文书》中,祁开香写道:我于一九六五年参加工作,二零零四年元月退休。因信仰法轮大法,二零一二年被非法判刑五年,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四日出狱。从二零一六年六月至今,先后被县社保局停发、扣发社保养老金三年多。二零一七年六月回家至今,每月只发给生活费962元,据说从二零一八年六月起,是由单位给的最低生活费。

县社保局扣发、停发我法定的养老金,违反了国家《宪法》、《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立法法》等多部法律,这是剥夺我老有所养的生存权。今天,我按国家《行政复议法》、《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行政诉讼,望各位法官依法秉公办案,恢复我正常的退休社保养老金,还我老有所养的法定基本生存权利。

做好人 一家人遭中共迫害

祁开香老人,一九九八年开始修法轮大法,不久,她家三口人都身心受益。原来,祁开香右手臂弯曲、膝关节肿大蹲不下、站不起,疼痛多年的风湿病,慢慢消失了,丈夫的肠胃病也不治而愈,女儿的心脏病也得以缓和。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教人向善的法轮大法被中共诽谤、诬陷、疯狂打压迫害,祁开香坚持修炼真、善、忍做好人。二零零零年四月十四日,祁开香去北京上访讲真相,被“六一零”警察杨峰从北京劫持到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敲诈现金四千元。

二零零一年元月,祁开香被警察杨峰骗至常德戒毒所强迫洗脑,县“六一零”又将她转到县拘留所,非法关押长达两年又八个月。

祁开香的丈夫、女儿也经常受到县“六一零”警察的上门骚扰恐吓。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警察杨峰突然闯入祁开香家,将她的丈夫李正波绑架关押一个月,敲诈现金一万元,连白条也没有。

女儿祁华被吓得长期不敢学法炼功,导致病情复发,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七日,过早地去世。

公民的退休养老金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则中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

《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

《保险法》第十四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符合下列条件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1)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且缴费已经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2)已经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年龄的。

《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支付社会保险金待遇或者侵害其它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立法法》第八十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该屬于执行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或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公务员法》第九章第六十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以上法律可以得知:公民的退休社保养老金是众多法律共同规定予以保障。

中共迫害信仰 判刑违法 停发养老金亦违法

法轮功要求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不仅不违法,而且应该受到表彰。真、善、忍本身就是衡量好坏人的普世标准,无论哪个民族,那个国家,只要是生存在这个星球上的人类都知道:同化、顺应真、善、忍的行为是好的行为,违背真善忍的行为就是不好的行为。

其实,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调研组到长春和哈尔滨对法轮功进行了调查,调研组组长充分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起的促进作用。

即使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虽然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等下达了出版禁令。但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决定废止161件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废止第99项: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废止第100项: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也就是说,国务院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已经纠正了对法轮功书籍的错误决定,所以同样在中共的体制下,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法轮功书籍和相关出版物在中国属于是合法的。所以说,法轮功学员拥有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真相资料,宣传品,相关艺术品等都是合法的。

相反,中共非法关押、判刑法轮功学员,强制洗脑迫害,是违宪、违法的犯罪行为。而祁开香受冤狱五年,所以,不管是哪一级部门规定停发、扣发公民的养老金都是违法的,是随意增加本部门的权利,剥夺老年人的法定生存权,也就是追随中共、现政府迫害好人。这人为的扩大了社会的矛盾,有失社会的公平公正。

养老金是退休者一生完成了劳动合同,并交足了保险金,才得到的,归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与退休后判刑服刑,尤其是迫害信仰的非法判刑,没有任何关联。社保部门扣发、停发祁开香的养老金已有三年多,是执行错误的决定。

祁开香期望各级官员们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予以纠正。请求按同等退休职工退休金标准,足额发给她退休金和社保养老金,并补足二零一六年以来停发扣发的所有养老金,同时,每年参与正常的调级,归还她老有所养的法定生存权利。

古往今来有句俗话:给修道人一口饭吃是功德无量的事。在发放退休金、养老金这个问题上,祁开香希望法官能依法做出明智的选择,为老百姓造福,为佛法修炼的人给予生存的权利,其实,也是给自己、给家人留下功德无量的善报、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