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侯强
中文姓名拼音:Hou,Qiang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5年 5月
出生地:山西省曲沃县
工作单位名称: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
职务:原任公诉科副科长,现任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
侯强(Hou,Qiang),中共邪党党员,一九九七年进入检察机关从事公诉,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原任公诉科副科长,二级检察官,现任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
二、迫害事实简述
二十年来,在被曝光的案例中,侯强作为检察员、公诉人、公诉科副科长、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参与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致使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冤判、重判。侯强充当了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政策的急先锋,被中共评为山西省检察院 “十佳优秀公诉人”,并记“一等功”。
(一)侯强以公诉人、检察员身份非法起诉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侯强以公诉人身份非法起诉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张晋生、李燕、魏秀芬、张月琴。侯强在非法提审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及非法开庭充当公诉人期间,对法轮功学员态度恶劣、蛮横、污蔑大法,致使法轮功学员被迎泽区法院冤判,张晋生被枉判七年半、李燕被枉判七年、魏秀芬被枉判七年,张月琴被枉判五年。
1、非法起诉太原市高级工程师李燕 致其遭九年冤狱
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公诉人侯强,捏造“事实”非法起诉太原市高级工程师李燕女士,使李燕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山西省女子监狱遭迫害。
李燕女士说:“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五月十六日晚九点多,和平南路派出所户籍员王莉琴带领四个该所男警察在我居住的小区门口,将我暴力拦劫绑架,抢走了我正开的汽车、车内物品及身上的家门钥匙。他们把我铐在和平南路派出所的老虎凳上。半夜一点多,我被押送到太原市迎泽区城管派出所。”
“该年八月,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捏造事实起诉(检察员:侯强),太原市迎泽区法院非法开庭。开庭前他们不通知家属,禁止律师为我作无罪辩护,迫使律师无法到庭。区法院非法判我七年徒刑,我不服,上诉到市中级法院。中院发还重审,我又上诉,最后中院维持原判。”
迎泽区检察院 公诉人:侯强。物证:《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起诉书》并迎检刑诉字[2008]第366号
2. 非法起诉太原法轮功学员张晋生,致使张晋生被迫害致死
张晋生,一九五零年十月出生,在太原市万柏林区发改委工作,于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张晋生被绑架判刑前身体状况良好,并无任何严重疾病。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夜十一点,张晋生的妹妹张月琴,被太原市迎泽公安分局、桥东派出所、城管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张月琴被城管派出所劫持到太原市看守所。五月十六日,张晋生去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城管派出所,要求无罪释放被非法关押的妹妹,被跟踪、绑架。
张晋生被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侯强非法起诉,遭太原市迎泽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被非法关押在晋中市祁县监狱。妹妹张月琴也被非法判刑。
张晋生二零一零年在晋中监狱被迫害出现胃癌,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因病危被送回家中,半个月后,十一月十八日晚九点二十五分离世。
3、非法起诉太原市法轮功学员梁临生、周华、周勋臻等
二零零八年六月上旬,迎泽公安分局郝庄派出所刑警队长李如勇等恶警,先后绑架法轮功学员周华,周勋臻,梁临生,任玉宏,王欣等。同年十月中旬,迎泽区法院开庭走过场,罗列罪名,无中生有。梁临生当庭自辩,维护合法权利。法院审判草草收场。于庭后偷偷加刑迫害,梁临生五年,周华三年,周勋臻三年(监外执行)。
迎泽区检察院检察员:侯强,公诉人:王松松
(二)侯强以公诉科副科长、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身份非法起诉迫害法轮功学员
1、夏忆林被迎泽区检察院公诉科起诉,被迎泽法院冤判四年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七日早晨七点多,太原迎泽派出所四、五个警察在刑警队长张劲松的带领下,以调查了解诉江一事为名,把夏忆林和丈夫、女儿以及三岁的小外孙带到迎泽派出所。张劲松对夏忆林做了笔录。张劲松又和几个警察带着夏忆林到其家中,抢走了夏忆林两台电脑、两台打印机、一台(已坏)刻录机等私人财物。警察还非法搜查了其女儿的家。两次均没有出示搜查许可证,拿走物品也没有履行任何手续。
九月十八日早晨,张劲松告诉夏忆林的丈夫和女儿可以回家,并出示了一份刑事拘留书,将夏忆林非法关押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圪僚沟)。
夏忆林被迎泽法院法官芮斌伟冤判四年。构陷迫害夏依林的所谓“案子”由迎泽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太原市迎泽区法院非法庭审。公诉科科长宋玲玲、公诉科副科长侯强、公诉人王丽芳。
2、非法起诉太原市九名老人 戴手铐脚镣非法庭审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上午十一点,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王素平(六十七岁)、罗保军(六十二岁)、孙志芬(六十岁)、张清香(六十九岁)、张润英(七十一岁)、郭润鲜(六十八岁)、田玉琴(六十岁)、胡兰英(六十五岁)、王兰梅(七十二岁)等九人非法庭审。九名法轮功学员平均年龄六十多岁,多数是老太太,出庭时全部被强制戴着手铐、脚镣。
孙志芬(六十岁),被非法判刑十年,罚金三万元。
王素平(六十七岁),被非法判刑十年,罚金三万元。
张清香(六十九岁),被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二万元。
田玉琴(六十岁),被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二万元。
罗保军(六十二岁),被非法判刑五年,罚金二万元。
张润英(七十一岁),被非法判刑两年,罚金一万元。
郭润鲜(六十八岁),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六千元。
胡兰英(六十五岁),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五千元。
公诉人:仁欣贵 (本次案件的迫害人)
刑事检察一部负责人:宋玲玲 主要职责:行使侦查监督科、公诉科职能
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侯强。 主要职责:行使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等
关于九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情况,请见明慧网文章《太原警察绑架九名老人 检察院违法构陷》、《六七十岁老人读书 太原警察称“大案要案”》等。
(三)其它被迎泽区检察院、法院非法起诉、判刑的案例
1、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季国珍被非法判刑四年
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季国珍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五日上午八点在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法被非法庭审。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季国珍被非法判刑四年,现季国珍本人已提出上诉。
法官芮斌伟,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公诉人:宫晓旭,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侯强。
2、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刘柏莲被非法判刑
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刘柏莲,女,六十二岁,二零一四年六月九日被太原市桥东派出所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太原市看守所。太原市迎泽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非法庭审刘柏莲。刘柏莲被太原市迎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迎泽区检察院公诉人秦雅思,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侯强。
迎泽区法院办案人芮彬伟。
3、太原法轮功学员张耀祖、王心被非法开庭、判刑
太原法轮功学员张耀祖、王心,一月十一日上午九点被迎泽区法院非法开庭。王心被太原市迎泽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个月。
审判员:杜建红,书记员:韩建英,刑事检察二部负责人侯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