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检法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直接经济迫害的方式有:勒索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取保人民币七千元、抄家抄走现金人民币四千元。非法抄家及非法判刑后停发退休金,因为在迫害期间,无法具体统计。多年的迫害给法轮功学员及家人带来身体、精神、经济等各方面的压力都是无法用数字来计算的。
图1:2018年~2019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人数 |
目录
一、非法判刑
二、法轮功学员孙信田被免予起诉
三、非法刑事拘留
四、非法行政拘留
五、绑架
六、骚扰
七、迫害致死
八、经济迫害
结语
一、非法判刑
二零一八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的有四人:赵雪景、孙立豪、吕金兰、吕春兰。
二零一九年,丹东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判刑的有六人:莫亚琴、张明、李全臣、邵长华、万桂荣、孙维珍(保外)、免予起诉一人。
(一)二零一八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1、丹东法轮功学员赵雪景、孙立豪遭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晚,赵雪景与孙立豪在丹东市乐购商场附近张贴法轮功真相条幅时,被丹东市公安局国保警察绑架。
丹东市元宝区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二日诬判孙立豪三年,并勒索罚金三千元。诬判赵雪景三年零两个月,并勒索罚金三千元。赵雪景不服非法判决依法上诉。丹东市中级法院在没有公开审理的情况下,于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对赵雪景维持一审冤判。
赵雪景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被非法送往辽宁省女子监狱,因检查身体有严重高血压等疾病,被监狱拒收。因所在社区不担保赵雪景,于六月十九日被再次劫持到监狱。
赵雪景曾于二零零八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沈阳女子监狱非法关押期间,赵雪景因坚持信仰遭受非人的折磨。
2、丹东法轮功学员吕金兰、吕春兰姐妹俩遭非法判刑三个月。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吕金兰、吕春兰姐妹俩(姐七十多岁,妹六十多岁)在交电话费时,给收银员讲法轮功遭迫害真相,被其诬告,被丹东花园派出所警察绑架。两人家中的法轮大法书籍及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被警察非法抄走。
在派出所期间,吕金兰向非法讯问的警察讲真相,说:我们没违法,你们说我们违法,哪条法律说法轮功违法你们找出来给我看看。警察没话说。第二天早上,家人各交一千元办取保派出所警察才放人。
俩姐妹为了要回大法书籍到派出所讲真相,给所长孙志东看从网上下载的《新闻出版署第50号令》,告诉他们国家已在二零一一年废止的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你们得把大法书归还给我们,被警察谎言欺骗签字,后来俩人被非法起诉到丹东市振兴区检察院,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九日,吕氏俩姐妹被非法收监。丹东市振兴法院非法判刑三个月,并每人勒索罚金一千元,俩人于四月十七日回家。
(二)二零一九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判刑
1、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莫亚琴,女,现年七十三岁,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到丹东市五龙背派出所,善心的告诉警察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遭警察绑架和非法抄家。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非法开庭,莫亚琴被秘密非法判刑一年。
2、丹东法轮功学员张明、李全臣被非法判刑
丹东法轮功学员张明,男,现年五十二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并罚金两千元。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全臣,男,现年四十七岁,被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元。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张明与李全臣在丹东宽甸公路上,被交通巡警以查酒驾为由拦下,从车上搜到了法轮功真相资料,随后被绑架。张明家中在无人情况下被抄,大量私人物品被掠走。李全臣经营的商店员工被讯问、恐吓。在非法关押期间,宽甸国保警察王金海多次对他们进行非法审讯,威逼利诱,诱骗张明签字。宽甸公安局、检察院在二人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七月十二日非法对他们实施批捕。
宽甸公安妄图继续罗织罪名,以调查房产普查户口为由,直接问张明老父亲是否炼法轮功,张明父亲已经九十多岁,生活不能自理,言语不清,耳朵失聪。中共警察竟然连九十多岁的老人都不放过,令邻里家属愤慨。
张明、李全臣被非法关押在丹东宽甸看守所近九个月期间,张明一度出现身体血压达二百多、低压一百四十,心跳过速,生命出现了危险。李全臣被医院检查出严重肺结核。他们的家属都多次要求放人,办案人不予批准。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李全臣被劫入沈阳东陵监狱非法关押。因不放弃信仰,严管队队长指使犯人用酷刑折磨:上大挂、头浸凉水、凉水哧鼻、剥夺睡眠、禁止大小便。直至不省人事,生命危急。
李全臣曾遭受的迫害,详情请见明慧网文章《辽宁丹东市张明、李全臣被非法庭审》《被劫持一个月 丹东市张明、李全臣出现严重病症》《被劫持在盘锦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简述》等。
3、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遭非法判刑三年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邵长华,女,约五十八岁。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一日,邵长华被非法开庭,遭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绑架、抢劫。后家属去问因由,派出所一警察回答说:“是因邵长华于一年前与赵雪景和孙立豪(已被非法判刑并劫持监狱迫害)粘真相条幅的案子有牵连。”
邵长华于一九九九年四月五日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她修炼前有多种疾病缠身,特别是严重的风湿病,走路、上班都很困难。修大法后用真、善、忍的标准归正自己,提升自己的道德,善待他人,助人为乐,病痛不翼而飞了,走路一身轻,同事都说她象变了一个人似的。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邵长华因坚持信仰曾于二零零四年、二零一零年遭受两次冤狱迫害。详情请看明慧网报道《九年冤狱 九年残忍折磨》。
4、丹东法轮功学员万桂荣被非法判两年
丹东法轮功学员万桂荣,女,六十二岁。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万桂荣女士在丹东胜利街附近发放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一老头死死抓住手臂不放,并拨打110.丹东市同兴派出所出动多个警察将万桂荣绑架,随后到万桂荣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抄家时丹东国保人员也在现场。
二零一九年中秋节前夕,万桂荣的儿子思母心切,打电话给办案人丹东同兴派出所副所长刘志勇,询问妈妈的案子什么情况。刘志勇说:万桂荣的案子已交法院了,找谁也没有用,一定得判了。还说:“国外让炼那是国外,在中国就是违法”。这个案子已和我无关了,你不要再找我了。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四日上午,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对万桂荣草草开庭,前后不到半小时。最后审判长问万桂荣认不认罪,万桂荣说:“炼法轮功不违法,我不认罪。”目前,万桂荣上诉至丹东中级法院。
5、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孙维珍被非法判刑六个月,取保、上诉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孙维珍,女,现年七十九岁,被非法判刑一年,已保外。因不服非法判刑,现已上诉至丹东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五日,因有人举报,孙维珍被两个警察绑架到附近的纤维派出所,但证人没有拿出任何所谓的犯罪证据。警察在她包内翻出有一份打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令。
丹东市纤维派出所警察为了构陷近八十岁的老人,竟不择手段,荒唐、可笑的把国家正式文件作为罪证,把孙维珍老人起诉到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对孙维珍非法判刑一年。在看守所内老人因血压太高以至昏倒,后被取保。孙维珍不服非法审判上诉到丹东市中级法院。
孙维珍老人在年轻时因身体不好,患有多种疾病求医无效,常休病假,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局、医院鉴定,无法正常工作而提前病退回家。孙维珍修炼法轮大法后,无病一身轻,给单位节省了药费、给家庭减少了负担,不仅不需要儿女照顾,还独自照料卧床多年的老伴。
二、法轮功学员孙信田被免予起诉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孙信田,男,八十一岁。二零一九年四月十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做出对孙信田不起诉决定。
二零一八年五月,孙信田老人为了让被中共及江氏集团制造谎言欺骗的丹东百姓明真相,知道法轮大法好,老人在一栋公安家属住宅给住户免费发放法轮大法的真相资料,遭一名退休警察恶告,被丹东市元宝区东尖头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他的大法书籍及法轮功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被警察非法抄走。
在被非法关押期间的二十四小时内,孙信田向派出所警察讲大法好真相,在场的警察都默默听着,不做声,最后派出所警察以孙信田年事已高为由,让儿子拿钱“办理保外”,孙信田老人才得以回家。
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孙信田老人还是被非法起诉至丹东市元宝区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末,孙信田向振安区检察院递交了依法撤销非法案件的请求。信中写道:希望振安区检察院遵循宪法及法律,认真履行检察官职责,依法撤销非法构陷案,因为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在良知与正义的感召下,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依法审理,两次将案件退回元宝区公安分局,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对孙信田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非法刑事拘留
二零一八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拘的有三人:李全臣、张明、邵长华。
二零一九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刑拘的有二人:殷文香、辛波。
(一)二零一八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刑拘的学员
1、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全臣、张明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晚,丹东法轮功学员李全臣、张明到丹东宽甸县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巡逻警察绑架,第二天几个警察下午去李全臣的商店抄店,没有发现任何他们想要的东西,正在店里帮忙的不修炼的朋友也被强行带走,并非法抄家。
2、丹东法轮功学员邵长华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七日下午,当邵长华送朋友出门时被早在外面蹲坑的丹东国保及丹东八道派出所多个警察闯入屋内,进屋后,他们强行在屋内乱翻,非法抄走私人物品。之后把邵长华与她朋友一起劫持到丹东八道派出所。
九月十九日,家属聘请律师到看守所接见,律师见邵长华身体极为虚弱,被犯人架着出来接见,邵长华告诉律师她已绝食,为的是反对公安执法人员对她的非法抓捕及关押,修炼法轮大法没有犯法,更没有犯罪,必须停止迫害。
(二)二零一九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刑事拘留案例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殷文香、辛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丹东市国保、丹东浪头镇新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安分局国保、四道沟派出所联合出动绑架了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辛红、赵淑华、殷文香、辛波,并非法抄家。赵淑华、辛红于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九点左右回家。
四、非法行政拘留
二零一八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行政拘留二人:王玉、李喜荣。
二零一九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行政拘留四人:刘锡芳、赵淑华、辛红、于民。
(一)二零一八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行政拘留案例
1、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李喜荣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晚,丹东法轮功学员王玉、李喜荣跟一个学生讲真相时,被附近不明真相的人诬告,丹东花园派出所警察开车到场把俩同修绑架。遭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二零一九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受非法行政拘留案例
1、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刘锡芳五月二十日被七道派出所绑架。被非法拘留五天后于五月二十五日回家。
2、丹东市法轮功学员赵淑华、辛红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丹东市国保、丹东浪头镇新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公安分局国保、四道沟派出所联合出动绑架了大法弟子辛红、赵淑华、殷文香、辛波,并非法抄家。赵淑华、辛红于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十九点左右回家。
3、丹东市法轮功学员于民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于民,男。二零一九年十月十日,于民在丹东火车站过安检时,因随身携带的mp3内有大法内容被绑架。于民于二十六日回家。
五、绑架
二零一九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五名法轮功学员是郭庆、马丽娟、王丽影、杨景美、杨清华夫妻。
1、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郭庆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郭庆,女,六十五岁。二零一九年三月十日,郭庆到农村青年点岫岩龙潭梨酒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人举报,被岫岩龙潭派出所所长刘辉还有两个穿便衣的警察绑架到鞍山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2、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马丽娟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马丽娟,女,六十多岁,六月四日,被绑架至珍珠路派出所,并非法抄家,家属到派出所要人,当天释放。珍珠路派出所所长:李俊
3、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影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丽影,女,六十多岁,在五月三十一日周五,遭不明真相保安举报,被七道派出所(所长张鈞)警察绑架,非法抄走电脑、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家属要人,当天释放。
4、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杨景美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杨景美,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八日下午一点左右,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刘海涛,邹姓警察和一名女警伙同丹东市太平派出所一起劫持杨景美,将其强行劫持到丹东公安医院,非法检查身体,在看守所因体检不合格,下午六点被放回。
杨景美因二零一三年散发神韵光盘曾被丹东振安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后因体检不合格,当年被监外执行。二零一七年,不法人员欲想收监迫害,曾强制将其劫持到振安区医院非法体检,后因体检不合格被放回。
5、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杨清华及丈夫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杨清华,女,六十六岁,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多个警察闯入杨清华家中,用他们得到的所谓证据,用威逼、恐吓的卑鄙手段追问杨清华不干胶是谁给的。随即,警察绑架了四名法轮功学员。
六、骚扰
二零一九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受到骚扰的有七人:沈莹、于国清、吕春兰、韩暖、王雪洁、都兴琴、王淑花
1、二零一九年四月末,丹东市纤维街道福春三社区两位工作人员到法轮功学员沈莹家中,询问是否还修炼法轮功,沈莹给两位讲明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还有国家政策等,几天后,多名派出所警察和社区人员一起来到沈莹家中,没开门。
2、五月八日,派出所警察到丹东市法轮功学员于国清家,没开门。
3、九月十八日,吕春兰儿子接到帽盔山派出所警察打来的电话,让她到派出所去一趟。
4、九月份,韩暖的妹妹接到四道沟派出所警察的电话,问韩暖在哪,让写不炼保证,她的妹妹说不知道。
5、九月十九日,丹东市永昌派出所警察两次到法轮功学员王雪洁的水果亭要她及法轮功学员王雪梅的电话号,被王雪洁拒绝。此警察说:“那市局就得来了”。临江派出所警察打电话给王雪洁家人,问王雪梅在哪。
6、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都兴琴八十多岁。九月份,派出所警察到都兴琴女儿家非要见都兴琴。
7、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淑花家住丹东元宝区长山镇陶家村二队。十一月十一日,丹东元宝区法院十多个法警和长山镇派出所警察,共三、四十人,恶意企图使王淑花去体检,以进一步迫害,王淑花坚持讲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和自己过去被迫害的真相,拒绝。
大约五点左右,丹东一个120车来了,车上下来两个女医生,三个女警察,其中一个女医生说:“姨,我给你检查一下。”王淑花说:“你真是医生吗?恶党没有说真话的,警匪一家。”那个女医生出示证件,后来给王淑花检查,血压220,心脏不好,医生告诉警察体检不合格,不能带走。
当时有四十多位邻居出来看,并说:“你们至于这样吗?她就是一个老太太,不就学个法轮功吗?做一个好人吗?你们谁家没有老人,一旦真出一差二错,你们能担起责任吗?”后一直持续到六点左右,警察才走。
七、迫害致死
丹东市法轮功学员王秀荣,女,八十六岁退休教师。因向邻居介绍法轮大法的美好,让人炼功学法,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二零一九年四月下旬,辽宁丹东市振兴区工人村社区书记陈丽和一名社区人员到家中骚扰,致使王秀荣受到恐吓,由于中共对法轮功二十年的残酷迫害,使她精神压力过大而出现怕心,逐渐情绪不振导致全身无力,五月二十四日昏迷不醒,六月六日离世。
九十一岁老伴再也见不到她了,天天念叨王秀荣,精神打击巨大,一个月左右身体暴瘦,意识不清。邻居对社区的骚扰都非常气愤。
八、经济迫害
(一)二零一八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受经济迫害案例
1、邵长华:被非法抄走两部随身听、一台打印机、两台电脑、几十本大法书籍及真相护身符等私人物品。
2、孙信田:被非法抄走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取保五千元。
3、吕金兰、吕春兰:被非法抄走大法书籍,取保各一千元。
4、孙立豪被勒索罚金三千元。
5、赵雪景被勒索罚金三千元。
(二)二零一九年,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遭受经济迫害案例
1、丹东市法轮功学员张明非法判刑一年并罚金两千元。
2、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李全臣非法判刑三年,罚金五千元;
3、丹东法轮功学员万桂荣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下午,丹东市同兴派出所出动多个警察将万桂荣绑架,随后到万桂荣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私人物品。
4、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殷文香、辛红、赵淑华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丹东国保队长唐殿良、丹东新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保队长麦振龙、四道沟派出所王海涛等十几个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殷文香家中,将正在家中做客的辛红、赵淑华绑架,并抄走殷文香家的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及电脑、打印机、人民币四千元等物品。辛红、赵淑华俩人也分别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等物品。
结语
在二零一八、二零一九年,参与迫害丹东法轮功学员的部门是丹东市政法委、区政法委、六一零、国保、派出所、看守所及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年龄最大的是八十岁。迫害给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及个人都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法轮功学员是以“真、善、忍”为标准的佛法修炼者,在当今社会中都是难得的好人。迫害佛弟子、迫害好人是要遭天理惩罚的。中共如今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公检法人员无论以任何名义对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所采取的迫害手段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上天注视着每个人的行为,不久的将来,法律必将回归正义!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人不治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