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张金玲遭江苏徐州法院诬判三年半

更新: 2020年03月29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烟台市牟平区法轮功学员张金玲女士,被绑架、劫持到江苏省徐州市近一年,近期得悉,已经被徐州市法院诬判三年半。

张金玲,四十六岁,家住烟台市牟平区大窑街道办事处蛤堆后村。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张金玲在家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让她带上身份证,到村里的“老年人活动室”去拿快递。

张金玲刚到活动室附近,就被早已蹲点的警察戴上手铐绑架。后来家人获知,是烟台市公安局和牟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实施的非法抓捕,当晚张金玲被绑架到烟台市福山看守所里。

第二天,牟平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与驻扎在蛤堆后村的牟平区公安分局金山港派出所,非法闯入张金玲家中抢劫,抢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本台历。

一个月后,张金玲被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绑架到徐州市看守所。期间家人一直没有张金玲的消息,直到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家人才获悉张金玲遭受秘密审判,被诬判三年半。

据悉,张金玲曾经在山东省枣庄市住过一年多的时间,当时与徐州市法轮功学员有过联系,后来与她有联系的徐州市法轮功学员遭受迫害,她也因此被诬判。详情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