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原大队长蔡玉莉罪恶簿

更新: 2021年04月02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锦州市公安局第六大队(技术侦察支队)原大队长蔡玉莉(以前明慧报道曾用名蔡玉丽),多年来利用技术侦察手段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锦州市发生的多起大规模的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案都与其有关。她是锦州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参与者之一,目前已被举报。

蔡玉莉所管辖的技术侦察支队一处利用技术侦察手段负责非法监控法轮功学员的手机、电话、网络等,然后进行定位,为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提供依据。在二零零九年的所谓“春雷行动”(实为有预谋的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代名称)中,蔡玉莉因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王丽阁、吴艳秋、宋亚萍、项英等多人得到了中共的所谓“嘉奖”。

制裁迫害人权的恶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国家的高度共识。继美国2016年通过《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之后,加拿大、英国以及欧盟多国现在都有类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亚和日本也在积极准备立法。法轮功学员每年整理几批恶人名单,送交民主国家的政府,要求对其实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冻结财产。所有计入明慧网《恶人榜》的人,都会随时或已经列入提交名单。

一、蔡玉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案例

(一)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凌晨,锦州市古塔、凌河、太和三个区公安分局出动警力,在同一时间内绑架了近三十名学员,并非法抄家,洗劫大量物品,抢走现金十几万元。被非法抓捕的学员有:刘凤梅、黄成、李秀云、张秀兰、那权杰、李凤云、殷志友、王桂令、苗建国、郭艳萍、项英、崔亚宁、赵宇、邓秋丽、段君、张琦、曲凯、李凤、陈岩、冯国松、王莉、赵玉芳、任桂霞等。这次被绑架的学员有的被送去劳动教养,有的被非法判刑,其中项英的刑期竟高达十二年!刘凤梅和黄成分别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和盘锦监狱遭受酷刑折磨,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回家后不久离世。

(二)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锦州市“610”及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指使各区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又一次非法抓捕,凌河公安分局及太和公安分局分别指挥所辖派出所非法抄家、绑架了十四名学员:王素清、邵海波、孙继红、满桂荣、唐秀荣、陈贵霞、刘学智、沈学菊、孟素清和王彦秋、王启明夫妇、孟素香、王×河。

(三)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七日,锦州市公安局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多人,包括尹玉珍、刘素艳、宋亚萍、吴艳秋、于静、王淑敏、宋军、胡淑珍、王丽阁、陈思蒙、王淑华、齐宝平等。

(四)二零零九年四月,法轮功学员张立田、曲成业在山东省莱州市被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反邪教支队和太和公安分局跨省劫持到锦州,遭枉法重判。在锦州监狱二十监区,张立田绝食抗议抵制迫害,被副监区长张宝志授意四名犯人暴打致死,年仅三十六岁,扔下一个九岁大的女孩。曲成业在盘锦监狱被迫害的多次出现严重病危状态,脑梗塞,血压高达二百四十,家人几次探视,要求释放,盘锦监狱都无理拒绝。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监狱通知家属,称曲成业“抢救无效”死亡。

(五)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锦州市八名法轮功学员王林、王桂霞、秦杰兰、杨玉范、朱颖、娄梦丽、曹玉环和孙立新在锦州市古塔区兴业人家小区贴真相不干胶时,被古塔公安分局和敬业派出所恶警绑架。之后王林被非法起诉。在锦州看守所,王林一直遭原所长马明“定位”酷刑折磨,达四个月之久。二零一四年七月九日王林被非法判刑四年。其他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高额勒索三万元至五万元不等,十六天后分别回到家中。

(六)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锦州市“610”和锦州市公安局及所属各分局、国保警察从早晨五点多钟开始,强闯民宅,先后绑架了法轮功学员赵玉琴、孙秀杰、张春玲、邵明罡、杨玉霞和她父亲、佟桂芳、赵艳芹、劳宝刚、范灵秀。

十一月四日,被锦州市“610”等部门警察绑架的有:王军和朱二云(夫妻)、王玉清、裴玉凤、张玉玲、皮殿芬等。这两次警察共绑架了十七名法轮功学员,抢走了他们家中大批财物,其中包括电脑、打印机、现金等物品。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警察通过长期手机网络监控、定位等手段被绑架的。他们的家属都被勒索了巨额钱款,少则几万,多则超过十万,不拿钱的被判重刑。

法轮功学员邵明罡家属只给警察五千元,结果被二次抓捕,仅仅二十四天就被非法判刑六年。他在沈阳东陵监狱非法关押期间遭受严重迫害,生命几度出现危险。家属费尽周折,邵明罡才于二零一八年五月二日以监外执行的方式回到家中。

邵明罡回家后通过修炼法轮功,身体逐渐好转,可是沈阳东陵监狱、锦州市政法委、司法局、街道等部门多次到邵明罡家来骚扰、恐吓,使他不断受到强烈刺激,身体恶化,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含冤离世。

二、蔡玉莉个人信息
中文姓名:蔡玉莉(Cai,Yuli)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14日
工作单位名称:锦州市公安局第六大队(技术侦察支队)
职务: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