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法轮功的人真的就那么好

更新: 2020年03月17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八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这二十多年来的修炼中,我的身心变化很大,从表面上看,人家都说我是个六十出头的人,其实已是七十六岁了,身体硬朗着呢! 今天写出自己修炼中的一件小事,与同修交流。

二零零九年九月三十日下午四点半,我骑着电动三轮车,从东城小学接我孙子回家。孙子一路高兴的叨叨着,说十月一日前后放七天长假,他想要……说着来到一个十字路口,见一小女孩躺在地上哭,头上还流着血。我停下车将她扶起来,问她怎么回事?叫什么名字?无论怎么问,她就只是哭。

此处离我住的小区大概还有两里地,我想可能是我们小区的孩子。小区各住户之间比不了农村,相互之间不熟悉,况且是新小区。于是我就将她抱到三轮车上同我孙子一起带回小区。回到小区,我让孙子自己回家,我把小女孩带到小区医疗站,请医生给她处理好伤口。处理好伤口后,我和医生又问她父母名字和电话,住什么地方?她什么也不说,就是哭。

我在她的书包里找到她的练习本,她叫柳冬梅(化名),是东城小学一年级学生。在医生给她处理伤口的过程中,医生知道孩子和我无任何关系,当我要付钱给医生时,他无论如何也不肯要,并说:“你都能这样,我好意思收你的钱?”医生执意不肯收钱,我就谢过医生带着她离开医疗站。

怎么办呢?这肯定是从农村刚来城里上学的孩子。思来想去,来到自己住的楼下,我把老伴叫下来,让老伴坐在车上抱着小女孩,我骑着车子又将孩子带到她出事(摔跤)的地方,再问她家住哪?这时她不哭了,就按她指引的路送她回家。

大概走了三华里,到了她妈妈打工的地方,是个小型缝纫厂。她妈问她怎么了?她说是自己摔跤了。她妈对我表示感谢!我们相互一聊,才知道她们是农村来的,而且是近邻,过去农村有“远亲不如近邻”之说,故显得很亲热。交谈中知道她家各方面都很困难,相对来讲,我比她要好很多。我将我的住址告诉她,并表示今后有什么事可相互帮帮忙,有什么困难打个招呼。在告别时她还买了些苹果硬塞给我,我无奈的收下了。

十月二日的晚上八点多,有人“哐!哐!哐!”敲我家的门。一开门,原来是那个孩子父母俩带着女儿来了。当时我心里还想:“你们还真是多情,又上门道谢来了。”我忙着倒水。孩子的父亲却阻止说:“不用了!”并严肃地说:“孩子的事没完,我们是公了还是私了?”他不等我说话就抢着说:“不是你把我女儿撞的你有这么好吗?哪有这么好的人?”“要是私了,我们就谈谈条件;别人告诉我,那地方有摄像头,我已经去过交警大队了,交警大队现在休假,要到九号上班。我们九号上午九点到交警大队看录像后定论。”我说:“那好吧,就公了。”

他说完就气冲冲地走了。他一提有录像可查,这下可提醒了我,我想那是再好不过了。

第二天比较了解我的朋友看到我说:“听说你骑车把一个小女孩给撞了?这下可麻烦了,女孩的父母找了我所在的居委会,找了我们物业公司的经理,还去了医务所,到处说。弄的满城风雨。”我想小区认识我的人本不多,这下可扬名了。当我把不是我撞的实情告诉他时,他说:“现在的人有几个讲理的?能赖得上的就非赖你一把不可。”我说:“她父母已向交警大队报警了,说那里有录像可查。如果真有录像,那录像会帮我澄清的,你放心吧!谢谢你关心。”

十月九日九点以前我就到了交警大队。一到办公室,警察就问:“你就是撞了那个小女孩的老头吗?”因为这时是没法说清的,我只好说:“是的。”警察说:“对方还没到,你先坐下来等等吧。”可等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还没到。交警叫我去把她找来。我到缝纫厂找到她,邀她一同去交警大队,同时把她先前给我的苹果交还给她。可这时她就不愿去了。在我再三要求下,她那女厂长出面说:“那是要去的,要弄清真相,我陪你去。”就这样厂长用自己的车带着她,三人一道来到交警大队。

交警大队警察把录像一放,真相出来了:那小女孩同一个比她大一点的男孩争抢一个喝水的瓶子而自己摔倒的,后来我怎样把她抱上车带走的,这一切清清楚楚。看完录像,交警让我们双方在一张表上签了字。交警的任务完成了。

这时我说,事实清楚了,你孩子不是我撞的。为这事你到了我的居委会、找了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经理、又去了我那个医疗站及有关单位,说我骑车撞了你的女儿,还装好人。给我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我没有别的要求,你必须在造成影响的地方去声明,消除对我的不良影响。

她那厂长表示说:“那当然,是应该的,我陪你去。”就这样我们三人又一道来到我们小区。后来听那个关心过我的朋友告诉我:现在知道你是个炼法轮功的人多了。人家都说:“炼法轮功的人真的就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