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大连市旅顺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副庭长于森

更新: 2020年02月17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原为大连市旅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现任旅顺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副庭长于森,多年来审理旅顺法轮功学员的案例,非法判过数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辽宁省政法委六一零策划了大规模绑架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动,大连市及周边地区的部份法轮功学员也被同时绑架并构陷到各个法院,其中包括旅顺地区法轮功学员刘仁秋、盛杰等,当时他们被构陷到旅顺法院,于森当时参与负责此案的审理,当地的法轮功学员给他讲真相,还有的给他送真相资料看,劝他善待法轮功学员,不要成为邪恶的帮凶,给自己和家人选择光明的未来,然而,他表示自己只是执行任务,服从上级意见,没有办法。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他违法判处几名法轮功学员重刑:刘仁秋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款五万元;盛杰被非法判处七年;王红玉被冤判三年半,谷树春被冤判二年;刘代学、王会轩二人被旅顺法院判三缓三。

大连旅顺法轮功学员战淑华于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被旅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战淑华于二零一七年六月因讲真相被举报,几天后在家中被旅顺江西街道派出所警察赵洪星、魏小云绑架并抄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被转送到大连姚家看守所。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旅顺法院一审非法开庭。法庭上,因法官于森变相剥夺了战淑华聘请律师出庭辩护的权利,导致聘请的律师不能出庭辩护,战淑华说修炼法轮功无罪,然后一直沉默拒绝回答任何提问。二零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旅顺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诬判战淑华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三万,判决依据是通过自动拨打软件向他人拨打法轮功内容电话:29598次,应予重罚。

于森的个人信息:

于森,男,一九八一年八月九日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原为大连市旅顺法院刑事庭副庭长,现任旅顺法院执行庭执行员副庭长。身份证号码:210212198108091015
电话:411-86365802 ,手机 13604260873。
妻子姓名:陈婧慈
女儿名字:于宸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