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我去那家批发部上货时,女老板就和别的上货的人说:我就相信她(指我),她是炼法轮功的,人最好、最正、不贪便宜 ,多给了她货,她也要把钱给我送回来,她人真好。
以后再上货,那家女老板就让我自己算账,她说她就信我,别人谁都不信,有时算账时,我钱不够,就是差一元钱,回去后,也得给她送过来。女老板说我人太实诚了,是一个好人,以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
象这样的例子,在别的批发部,也有过好多次。
再说一件事,在二零零零年的时候,我家开了一个饭店。有一次,我去买肉,忘拿钱了,就在肉铺欠了几十元肉钱。第二天,我父亲去世了,我就和丈夫回老家了,一去就是好几天。等回来,我就把欠肉的钱忘了。
过了好几个月了,我才想起来,就赶快去给肉铺老板送钱去。我说,对不起,那几十元钱我晚给你送过来了,因家中有事出门了。老板说,我看看账本,有欠账就给。他看看账本说,没有欠账记录。他说,没有欠账,你给啥?我说我记得清楚的,是你忘记账了。我就把钱给了老板。
肉铺旁边的一个老板说,是你们师父叫你把钱送来的吧。他说,你要不炼法轮功,可能不会送来的。我说,也许吧。现在世风日下唯利是图,人们把钱看得太重了。
那位老板说:炼法轮功的真好,人们都象你这样多好啊。我说,都炼法轮功好人会越来越多。那位老板说,但愿如此吧。就这样,我心情非常愉快,我做了我自己应该做的一件事。
这件事在我们这农贸大厅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老板们都说:要人人都炼法轮功,该有多好啊,世上就没有坏人了,都是好人了,家家都可以开着门睡觉了。就在这欢声笑语中,我回家了。修大法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