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迫害法轮功二十一年间,秦汉梅曾遭三次绑架;一次被非法判刑五年;三次被非法抄家,被抢走打印机、刻录机、电脑等私人物品,被劫走真相币九万元;被监狱迫害致命危、保外就医;出狱后被长期监控、骚扰。
秦汉梅,女,一九六五年出生,家住汉口江汉北路小南湖公园旁。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多钟,家住汉口江汉北路小南湖公园旁的女法轮功学员秦汉梅出门上班,被早已在楼下蹲坑的十几名国保便衣劫持,并强行搜身抢走包内钥匙,非法抄家,抢走了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资料、书籍和九万元真相币。
秦汉梅被武汉市公安局蔡恒等人以做真相币为由绑架至武汉市第一看守所,由于秦汉梅身体不适,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安康医院。
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秦汉梅在武汉市江岸区法院被非法开庭,律师为秦汉梅做了无罪辩护。同年九月十七日,秦汉梅被武汉江岸区法院非法冤判五年(其中参与的人员有江岸区法院张麟,江岸区检察院陈亮,武汉市公安局蔡恒)。后被劫入湖北省武汉女子监狱迫害。
在武汉市公安局的武汉安康医院里,秦汉梅被非法关押一年四个月,因每天早晚炼功,被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张驰给她戴上了手铐。
在武汉市女子监狱,狱警不让家人见,说是要关秦汉梅三个月封闭期。期间,秦汉梅两次被迫害的抢救,一次被犯人大队长王梅把尾椎骨拖裂。在武汉女子监狱八监区,秦汉梅每天被逼迫转化,由两个犯人汤钟琼、刘芳包夹监督,不写“三书”就不让睡觉,还被强制看、听诬蔑法轮功的电视、录音,不听,她们就行恶。在非人的迫害、高压下她被迫违心地写了所谓的“三书”,每天被逼抄所谓的“认罪书”。
后秦汉梅被转到武汉女子监狱三监区,遭强制长时间做劳役,每天十几个小时在车间做衣服,被迫害得头昏昏沉沉的,上下楼都要人扶着走。后来眼睛被迫害失明,东西都看不见了,还被强制做衣服,因眼睛看不见把衣服都剪破了,提水时脚被烫了。秦汉梅身体被迫害得不行了,每天到监狱医院敷药,眼睛还做了两次激光手术,还在武汉女子监狱医院住院九个月。
后来,秦汉梅的丈夫看她被监狱迫害的命危,于心不忍,找人花了六万多元钱给她办了保外就医。出来后,中共仍不放过对她的迫害,司法局人员逼迫她每个星期二到武汉市江岸区司法局西马司法所报到,强迫她在他们写好的思想汇报上签字,还强制给她手上戴上一种摘不下来的定位电子仪器,手机也被定位,长期时刻监控她的行踪。他们还经常骚扰秦汉梅的丈夫,致使她的丈夫不堪重负,离家出走。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下午,江汉区民意派出所三个着制服的警察和两名便衣国保及那两名社区人员未出示任何证件,到秦汉梅家非法抄家,将秦汉梅及她儿子的床掀翻,看有没有大法书箱及资料,抢走大法师父法像和六本大法书箱,并强行要查看秦汉梅的儿子的电脑,打电话要了秦汉梅的儿子的电脑密码并查看。最后他们将秦汉梅绑架到民意派出所作笔录。秦汉梅直到当晚才被放回家。
中共长期的迫害,致使秦汉梅身心俱伤,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含冤离世。
法律的本质是扬善抑恶、扶正除邪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天赋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法轮功学员信仰“真、善、忍”,在遭到中共抹黑、打压,有冤无处申的情况下,利用制作真相,告诉人们真相、是大善之举。中共以法律的名义、所谓的法律程序来实施迫害法轮功学员以至迫害致死,不仅是在践踏法律的尊严,而且是在更深层毒害、欺骗世人,更使那些被中共邪党(邪灵)利用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司人员犯下了迫害“佛法”的滔天大罪,将使他们及其家人都将失去生命与未来。善恶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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