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三妹去世一年,母亲因修炼大法已走出了痛苦。一天,她接到三妹夫的电话,谈有关房子的问题。在我妹走前,她家新买的一个房子牵扯到我妈的继承权的问题,另外,我妹的公积金,也有我妈的继承权,妹夫想要全拿,让我妈必须放弃她的继承权,并要签协议给公证处作公证。对于一个农村出来的没有退休工资的老太太,这个继承权是一个很大的诱惑。可是我妈妈以法为师,一口答应了我妹夫的要求。她说:师父说过:“做什么事情总是考虑别人,每遇到问题时首先想,这件事情对别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对别人有没有伤害,这就不会出现问题。”[1]
就这样,我妈放弃了所有的继承权,免掉了很多麻烦和矛盾的发生。她还说:“谢谢师父教会了我这些法理,虽然失去了,还觉的很高兴,很满足。”
一天,我下班后刚進家门,妈妈就高兴的对我说:今天我去买菜,走到半路上突然就喘不上气来了,全身无力,我想出声喊人也发不出声来,想回家腿发软,也走不了。我想我这是怎么了,好好的咋这样了,不行,我先喊师父救我,又在心里喊师父,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过了一会就好了,啥事也没有了。我说:那我们得好好谢谢师父,多学法,遇事才能做好,才能过关。
这就是我的妈妈,因一生遇到的难太多,学法前胆小怕事,还常抱怨这个那个的,自怨自艾,自从学法后,变的乐观向上,对往事无怨无恨,凡事都按着法理去做。
这就是一个只上过一年学,认得几个字的老人学法后的改变,今生有幸遇到师父!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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