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垫江县75岁退伍军人成德富面临非法判刑

更新: 2020年12月19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垫江县法轮功学员成德富近日接到南川区法院通知,最近将在南川区法院对他的案件进行庭审。

十二月三日,重庆市南川法院和检察院提前对成德富搞了一次正式庭审前的“预演”,法官公诉人律师都到场,按照正常的庭审程序走了一遍。成德富和老伴随律师到南川法院。

在这次庭前预审中,成德富控诉国保人员今年三月五日绑架他时对他的多次殴打导致两颗牙齿脱落,手被扭伤,手至今使不上力,生活自理都很困难。法官却反诬是成德富反抗所致,国保警察只不过稍微力度大了一点。成德富告诉法官不要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法官却说要严厉打击法轮功。法官告诉成德富,如果不写“三书”,放弃法轮功,就要判五年以上,如果认罪,就判三年以下,甚至缓刑或者监外执行。

十二月一日,垫江国保到成德富家没有找到成德富就把他的老伴徐德珍强行带到公安局审讯室,并威胁她说:成德富要被判刑五到十年,你赶快离开他,否则你也要倒楣。

从南川回来后的当天,成德富的老伴(再婚的)就收拾衣物离开成德富的家,回她原来的家了。这是成德富第四次被国保人员和610拆散家庭了。现在成德富孤身一人,手有受伤,洗衣做饭都困难。

成德富,现年75岁,是原38军114师42团退伍军人。三月七日,被垫江县国保大队和桂溪派出所警察绑架,因身体不合格,回家。六月,垫江国保构陷材料交给南川区检察院,六月二十三日,成德富被检察院构陷到南川区法院。

去年十二月,成德富送了一份文件合辑,包括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摘录、公务员法中的追责条款、新闻出版署第五十号令、公安部第三十九号令等,到垫江县桂溪镇西街居委会。

今年三月五日,垫江所谓的反邪教协会的郑庆洪和孙某(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到成德富的家,问成德富有没有资料给他看一看,成德富说:有,但是在居委会。

三月六日,成德富到居委会要回文件时,居委会一些工作人员问他,手上拿的什么,成德富解释说是国家文件。就是这短短的几句交谈,居委会领导就报警,恶告说,成德富公开宣传法轮功。

三月七日,垫江公安局国保大队和派出所一行人闯进成德富的家,抢走成德富的三千三百元现金和大量私人财物,并将成德富的牙齿打落两颗。

因为体检结果不符合送看守所,国保警察只得把成德富放回家。国保和垫江六一零诬陷成德富到垫江曹回镇曹家场发真相资料,同时,把成德富到居委会要回的国家文件也当作“罪证”。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成德富在原三十八军当兵时,随部队参加天津海河的疏浚工程。大冬天,只穿短裤背心,寒气入骨,造成四肢患风湿性关节。为了御寒,喝滚烫的加了辣椒的高粱粥,喉咙被烫坏,还患了很严重的肺炎。转业后,曾因车祸,造成颈椎、腰椎、脑部受伤严重。退伍后,成德富又在出差时出了一次车祸,造成颈椎腰椎等处受伤,还有脑震荡。

成德富疾病缠身,四处求医问药,不见效,练了各种气功也没有用,还花了不少冤枉钱。一九九八年,成德富接触法轮功后,只看了大法师父的讲法录像两讲,多年疾病就全部不翼而飞。

在九九年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开始后,成德富被垫江610多次拘留、劳教、关洗脑班,并指使死刑犯妄图打死成德富。

迫害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信息:

1、公诉人:韦勇(检察官) 汪俊伟(检察官助理)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辛子庄路(金佛大道249号)
邮编:408400

2、垫江县公安局
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
邮编:408300
局长:马强

3、垫江县政法委
政法委书记:华祖军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西大道南段208号
邮编408300

4、南川区检察院信息
重庆市南川区辛子庄路(金佛大道249号)
电话:023-64563222,023-64563291
传真:023-64563288
检察长:赵磊
副检察长:陈东

6 南川区法院信息: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南大街107号 邮编408400
院长:孙养统
副院长:蒲小波
审管办主任:黄新
重庆市南川区法院
副院长石林13983323123
政治部2364567018
法警大队2364567095,2364567045,

南川区司法局局长刘达文13996880777,237142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