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市法轮功学员和家属正气拒绝社区人员骚扰

更新: 2020年11月06日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二零年十月末,居住在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凰城区城乡的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亲属遭城区副区长杨光、城东社区周姓书记、凤凰城区副区长林松和凤凰城区一个男性主任的电话或见面骚扰,目的就是签诬陷大法和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三书”。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属告诉他们信仰真善忍没有错,做好人没有错,不签。

法轮功学员王书清的儿子说:“我妈信仰真善忍不犯法,没有罪,不签。”

法轮功学员王书清,生活在辽宁省丹东市凤城市凤山区头台村。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上午,头台村村长郑贵成和一个警察,给王书清的侄儿打电话,叫他给王书清的儿子打电话,让他出来一下。然后,他们拿出“三书”,叫王书清的儿子替母亲签字,被王书清的儿子拒绝,并告诉他们:“我妈信仰真善忍不犯法,没有罪,不签。”他们就走了。

法轮功学员姜虹的女儿:“我妈从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病都好了,能不炼吗?”

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凤城市凤凰城区副区长杨光、城东社区周姓书记,还有一个片警,以普查户口为名,敲开了法轮功学员姜虹的家门,当时只有姜虹的女儿在家。杨光拿出一张纸,上面写着表态“与法轮功断绝关系”之类的话,让姜虹的女儿替其母亲签名。姜虹的女儿拒绝。

姜虹的女儿说:“我妈从修炼法轮功后一身病都好了,能不炼吗?再说我也不能替别人签名。”杨光说:“那你自己签一个名吧。”姜虹的女儿说:“那更不行。”杨光说:“你们该炼还炼,签个名应付一下,以后就从黑名单上除名了。”姜虹的女儿说:“三尺头上有神灵,神看着呢。”杨光说:“我和周书记都是共产(邪党)党员,我俩就这工作,今天你必须签这个名。”姜虹的女儿说:“你没有权力命令我,签不签是我的权利。”杨光说:“其实你们炼法轮功是为了自己身体好,对社会并没有危害,但有些人参与政治、反党。”姜虹的女儿说:“法轮功不参与政治,是共产(邪)党迫害在先,法轮功反迫害在后。即使参与了政治也没错,公民有政治权利,也有给你们提意见的权利。”

这时姜虹回家了,杨光又让姜虹签字,姜虹说:“这个字不能签,签就是害了你们。”并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讲善恶有报的天理。

杨光和周姓书记只好起身告辞,并说这事没完。姜虹的女儿告诉他们,共产(邪)党搞的这些政治运动,最好不要参与,“文革”就是个教训。

十月二十八日,杨光和周姓书记又到姜虹的外孙女单位骚扰,让其替姜虹签字,并威胁说不签会影响你的前程等等,姜虹的外孙女严厉拒绝签字。

法轮功学员叶志刚的妻子:“他也没杀人放火干坏事,签什么字啊?”

2020年10月10日上午,辽宁省凤城市魁星社区陈女士(可能是主任),打电话给法轮功学员叶志刚的妻子,让她到社区填人口普查表,或者她们上门登记。

当日下午,叶妻到社区填好人口普查表后,陈拿出她们复印好的诬蔑法轮功的“四书”让叶妻替丈夫叶志刚签字,叶妻说:“他也没杀人放火干坏事,签什么字啊?叶志刚说别人没权替他签字。”陈又让叶妻签字说不炼了,叶妻说:“不能签,签了真的对你不好。”陈又让叶妻给女儿写一个从未炼过法轮功的保证,被叶妻拒绝。

叶志刚的妻子提起当年政法委企图绑架叶志刚到抚顺洗脑班,被叶志刚抵制,那不久后,出现脑出血的事。没等她说完,陈就说:“咱也别说谁对谁错了,我就干这活的,你不签,可能片警会到你家或到单位找你,影响孩子出行等(注:其实这些都是中共的迫害)。”然后,陈就起身送客了。

十月二十八日上午,凤城市凤凰城区副区长林松(女)打电话,让叶志刚的妻子到区里去一趟,不去就到单位找她。下午,叶志刚的妻子去了,林松把她领到主任室,是个男主任,自我介绍好象姓杨。

他说:“你认为好,你在家炼,我不管,只要不违法就行。今天必须写炼还是不炼。”叶志刚的妻子说:“我在单位是先进工作者,在家是贤妻良母,你们这样对我不公,我没有违法。好象‘文革’又开始了似的。”男主任说:“我都不懂‘文革’,你还懂‘文革’,你别给我洗脑了,你走吧,下一步政法委找你,再下一步公安局找你。”

其实,这些城区、社区人员和村干部,他们只是中共邪恶组织的基层人员,但是做人是有底线的,迫害好人,迫害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的人,就是违背天理,也违反中共的宪法——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在未来法制健全的社会里,这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良心的谴责。希望各级中共人员理智、智慧的远离迫害,不成为中共的陪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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