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610、公安、警察、保安人员遭恶报实例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法轮大法是佛法修炼,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归真。自从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检法、各级官员都有人在参与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无论是什么人,参与了迫害,如不悔改,早晚都会受天谴。

在已曝光的超过万例的中共各级官员、警察、普通市民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的事件中,有病死的、被雷劈死的、车祸死的、暴毙的、自杀的、半身不遂的,还有被判刑、撤职的,更有自己作恶殃及家人的。

下面是发生在湖北省咸宁市数个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公检法、610人员等遭恶报的实例。

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指导员徐建军遭恶报猝死

二零一六年七月七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指导员徐建军,突然倒在了工作岗位上,猝死,时年51岁。

徐建军,男,赤壁市人,一九六五年七月生,一九八三年参警,在公安局连续工作了三十三年,曾任赤壁市纯川派出所警察,参与迫害过法轮功学员张如军、廖保清等等。

徐建军到赤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任指导员后,曾多次参与诬陷法轮功学员,给法院提供伪证,数位法轮功学员因此被非法判刑,徐建军成为伪法院迫害法轮功的帮凶。因徐建军诬陷,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郑玉玲(非法判刑四年)、廖保清(非法判刑三年半,缓刑四年) 、黄君良(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三年)、石凯(非法判刑三年)、来永才(非法判刑三年)。

徐建军迫害法轮功的所作所为,上天都有记载,时间一到,他就遭到现世报应。他的死亡,是他做恶,迫害法轮功的恶果,也是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牺牲品,他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第四地质大队保卫科科长肖会平遭恶报累及家人

肖会平,男,湖北省咸宁市温泉第四地质大队保卫科科长。中共邪党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肖会平积极配合,到北京绑架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邹注娇和李和清。保卫科的开销,从李和清的工资里强行扣除八百元,从邹注娇丈夫的工资里强行克扣两千八百元。

法轮功学员家的自行车放在一楼,他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把自行车骑走了。后来,法轮功学员发现他骑的自行车是她家的,就问怎么回事?他说,修理费花了三百元,要这位法轮功学员出这钱。

不久,肖会平的阴囊睾丸肿很大,连裤子都不能穿,不得不住院治疗,既痛苦又花钱。他的父亲不久也死了。

湖北省咸宁市温泉第四地质大队保卫科刘英遭恶报并累及家人

刘英,男,湖北省咸宁市温泉第四地质大队保卫科成员。中共邪党刚开始迫害法轮功时,刘英积极配合,和保卫科科长肖会平到北京绑架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邹注娇和李和清。保卫科的开销,从李和清的工资里强行扣除八百元,从邹注娇丈夫的工资里强行克扣两千八百元。

后来,刘英在野外出车祸,手骨折,差点丢命,不得不住院治疗,既痛苦又花钱。他的父亲在山上被石头砸坏了,住院治疗。

湖北省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但汉久遭恶报死亡

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二日,湖北省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但汉久突然死亡,年58岁。

但汉久,男,一九六二年十月生,湖北省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常务副主席,湖北科技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

据查,咸宁市科学技术协会在科技界诬蔑法轮功,诽谤大法师父,并且经常与市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协会配合,与610配合,抹黑法轮功,迫害法轮功。

但汉久的突然离世,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应得的报应。

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610副主任王芙蓉遭恶报

王芙蓉,女,嘉鱼县610副主任。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王芙蓉同市、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一起,在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即洗脑班)非法提审法轮功学员何桂红。

当时何桂红已经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仍然不放过她,长时间逼迫她交待自己制作法轮功真相资料《嘉鱼新语》的时间、材料来源、编印程序和使用工具、地点。

王芙蓉随即与国保大队警察一起直赴牌洲湾,途中突感身体不适,右腿神经像针刺一样剧痛,浑身直冒冷汗,心慌气短,遭到恶报。

但是她并没有及时悔悟,仍然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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