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美法官”还是“最黑法官”?

【明慧网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2020年10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刑事法庭庭长张琳,被评为最美新都人--最美法官。但是张琳符合最美法官的标准吗?她配当最美法官吗?

事实上,张琳是一个假借法律之名、行执法犯法之实的黑法官。在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冤判中,她没有一丝的公平和正义。从二零一六年至今的五年里,张琳已参与枉判九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六年,丁惠(女)、林小全(男)、郑斌(男)被冤判,丁惠被迫害致疯;二零一七年,冯桂清(男)被冤判。二零一九年,黄香玲(女)、付发芝(女)二人被冤判。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陈揖鑫(男)、郑天琼(女)夫妻被冤判一年六个月。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王国华被枉判三年。

张琳,女,2010年7月刚到新都区法院刑事庭工作时担任书记员,从事审判工作8年,2016年任副庭长,2018年12月4日任新都区法院刑事庭庭长至今。张琳一到新都区法院刑事庭就积极追随前两任刑庭庭长陈伦富和付华,参与非法审判遵纪守法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仅在二零二零年九月至十月的一个月时间内,就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新都区法院刑事庭冤判: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新都区大丰街道办76岁老年法轮功学员陈揖鑫、郑天琼夫妻,被冤判一年六个月;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二日,遂宁市法轮功学员王国华被枉判三年。《判决书》(2020)川0114刑初522号。枉判王国华的审判长:付华(男),审判员:张琳(女、刑庭庭长)、王洁(女),书记员:骆才华(女),公诉人:李晓峰(女、副检察长)。从2016年至今的统计中看,新都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的审判长都是付华,审判员都有张琳。

因为张琳迫害法轮功学员积极,这十年里,不仅从书记员升迁至庭长,中共还多次把她评为先进人物,发给她许多奖状。不知,张琳是否知道,曾经也被中共吹捧成“先进人物”的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和海口中级法院刑庭庭长“模范法官”陈援朝,他们的凄惨结局。这些今天的“先进人物”、“最美法官”,就是明天的惨死和暴毙者。

1、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遭恶报离奇车祸身亡殃及家人

曾被中共当局大肆渲染的任长霞,女,四十岁,登封市公安局长,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曾一次绑架陷害登封市和郑州市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并勾结检察院、法院将四人非法判刑五年,劫持进新乡女子监狱。恶有恶报,二零零四年四月十四日,四十岁的任长霞所乘坐轿车与大货车相撞,车内其他人,包括司机都安然无恙,而坐在最安全位置的任长霞却被当场撞死。她乘坐的车与大车追尾,司机无事,而任长霞的脖子撞在前面椅背上断颈而死。

任长霞死后三天都闭不上眼。当地很多老百姓讲,那是有人找她讨命。其妹跟人说:“过去我不信法轮功说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我真的相信了!”不仅如此,任长霞的丈夫卫春晓,在其妻离奇车祸毙命的四年后,突发脑溢血而亡,死时四十五岁。

2.中国大陆第一个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模范法官”陈援朝的下场

再看看第一个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模范法官”陈援朝的下场。1999年11月13日,海南中级法院对四名法轮功学员所谓“审理”,分别非法判二至十二年有期徒刑。随后北京等地效仿,铺开全国,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当时主动担任此案审判长庭长陈援朝因采用流氓手段罗织罪名达到诬判目的,被江泽民集团授予“二等功”、“一等功”和“模范法官”,大加宣传。

但两年后,正值壮年的陈援朝即被确诊为肺癌,病入膏肓,2003年9月2日在极度痛苦中死亡。中共对这个“模范法官”的宣扬也突然沉默下来,但这种加码的司法迫害却至今没有停止。

善恶有报是天理。二十一年来,明慧网报道的案例中,已有两万多人因参与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包括中央官员、省市委官员、“六一零办公室”头目、派出所所长、居委会主任等。仅二零一九年,即有529个中共各级人员因参与迫害而遭恶报,应验了老子所云“善恶有报 如影随形 近报自身 远报子孙”的古训。

这些年里,成都新都区法院冤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官主要有:付华、张琳、王洁、陈晓敏、苏平、骆才华、梁康等,检察官李晓峰等。希望你们能尽快看清中共的邪恶面目,远离中共,停止迫害,将功补过,给自己赎回一个美好的未来。灭中共已经进入倒计时,全世界越来越看清中共毁灭人类的罪恶目的和邪恶面目。

参与迫害王国华的主要责任人信息
1、新都区检察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香城北路181号
邮编:610500
检察官(副检察长):李晓峰 (女)办公室028-83970155, 13880881310

2、新都区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香城北路289号
邮编:610500
院长:龚桂莲
审判长:付华、男、现任专职委员前、刑庭庭长,(办公室)028-68903035,13198592375
审判员:张琳、女、2016年任副庭长、2018年12月4日,任刑庭庭长至今,028—68903039

'张琳'
张琳

审判员:王洁、女,028—68903041;
书记员:骆才华、女,028—68903043;

新都区法院(明慧网上恶人榜编号)
1、编号:E000038742陈伦富(男)
2、编号:E000141683鲜丛萱(女)
3、编号:E000109790付华(男)
4、编号:E000109928张琳(女)
5、编号:E000109930骆才华(女)
6、编号:E000109929梁康(男)
7、编号:E000141680陈晓敏(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