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法后,我把以前的抽烟、喝酒、打麻将等一切不良瘾好全部去掉,身体上的疾病不翼而飞,喜悦心情无以言表。我买来彩电、单放机和同修在我们周边地区,附近的乡、村去弘法,有想学的我们就去给他们放师父的讲法录像,教他们炼功。在附近村先后组建了好几个炼功点。那时我们这学法的人很多,我们家是炼功点,每天晚上学法,起早炼功,大家真是比学比修,心性提高的很快。每天感到生活的非常充实、快乐、幸福。
一、迫害中证实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开始后,因为我们家是炼功点,同修经常来,他们就把我当成了重点,所谓的头,七月二十三日晚,派出所来人把我找到村上,所长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因为我们修炼按照真、善、忍做事,对人、对社会都是有益的。所以我说我还炼法轮功。就这样他们把我带到了派出所。乡干部每两个小时一换分别找我谈,他们想首先把我说服、攻破,其他人就好办了,这哪是常人的事啊。经过几天的车轮战术,让我写不修炼的保证,我没写,没有达到他们的目地。于七月二十七日将我送到县看守所拘留十五天。因我不写保证到家三天后,又强行将我拘留十五天。回家后,九月三日在我家看师父讲法录像我们共十二人,晚上八点左右,派出所来人强行把我们绑架到派出所,并将电视机、单放机、录像带都抢走了。到派出所后,晚上不让我们睡觉,白天在太阳底下暴晒。九月四日下午县公安局来人到派出所将我第三次拘留十五天。因为那时师父给我们心性推到了最高位置,对法的坚定坚如磐石,拒绝邪恶对我的转化,我于十月末被非法教养三年。
由于我不转化、不配合,先后被非法加期四个月,被转到另一个教养院非法关押。二零零二年末把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调到别的教养院。剩下几个分别转化,黑天、白天不让睡觉,直到你说不炼为止。最后一个轮到了我,当到三天三夜时,恶警说:“谁不比你强,人家都转化了,你为什么不转化。”(当时我的牙都掉了)我说:“你们就死了这个心吧,全世界剩我一个我也不会转化的。”当时这些人就不转化我了,恶警说:看着不让他睡觉。第二天向院里反映。就这样经过四天三夜后,被分配到另一个大队。二零零三年初,有一天我的两腿突然间动不了了,第一天两人搀着能去厕所,第二天两人搀着也走不了了,因为腿一点知觉也没有了,大小便只能在屋里。我想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悟到邪恶那么没转化成,想用这种方式,说到期放你,是因为你有病了。我心里想我绝不能用这种方式回去,我必须堂堂正正回家,悟到后,第四天一切正常。于二零零三年二月末在同修整体配合下走出教养院。家属打车来接的,亲属问我吃饭没有,我说:吃了。睡觉没有,我说:睡了。亲属心想关押三年多了,知道回家还能睡着觉吗?(因恶警说:你不转化,这辈子都别想出去,教养院本市到期的都是由警察接走的)。
五百多里的路程,到家已是下午了,我一看这场面也太震撼了,院内都是人,道路两旁还排出去挺远,有同修、有亲属、有当地百姓,足有几百人,同修还买来鞭炮燃放,场面极其感人。
二、开创学法环境
二零零六年秋,我看到明慧网上关于资料点遍地开花的交流文章后,为了给同修减轻负担,我家也想开一朵小花。当时有的同修为安全考虑不怎么同意,说你是重点,不安全。我想,其实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做的过程中修炼、提高。实质都是师父在做。我说只有信师信法最安全。这样在同修的无私帮助下,小花开了,花开的还挺鲜艳。
师父说:“你们最大的最大的事情就是能够给我们学员创造一个不受干扰的、一个稳定的环境修炼,这就是你们最大的责任。”[2]我想怎么能给同修开创这样的环境呢?二零零八年正月十五晚上,我经常走的十多里的路程迷路了,我想这不是师父点化修炼迷失方向、找不到家了吗?到家后和妻子商量成立学法小组,然后把附近同修找来一说同修都同意,就这样我们成立了学法小组。同修们无论刮风下雨、农闲农忙三百六十五天除年三十外,一天也不间断,每天到学法时间准时学法。平稳的走到现在。
炼功点、法会是师父给我们留下的修炼环境。我就和每周来取周刊的同修商量,咱们能不能定一个时间大家在一起学学法,然后交流交流,有其他同修来也可以,同修们都同意。这样我们就定下在一个离交通主道比较远的同修家,每月学法两次。学一阶段后,由于同修讲真相被绑架。后来就在我家,改为每月学法一次。有一次学法正赶上村治保主任家办喜事,同修问我,咱这是交通主路,治保主任家办事情派出所的人能不来吗?正在门前路过能行吗?我说谁家还不许有串门的,集体学法是师父给留下的修炼环境。同修们照常来学法,没有受到影响。
又一次,该到集体学法日了,我有些为难了,原因是几天前妻子与另两位同修去附近村挨家挨户讲真相,被人举报诬告,另两名同修被绑架到派出所,送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并要求去公安局交一千元罚金,有一同修家属找我们问,怎么办,说如果不交钱,就来抓我。我说,一分钱也不能交,交钱对他们也不好,如果一抓就交钱,这钱来的多容易啊!他们抓的不更来劲了吗?他们不敢来抓你。同时还传说:举报时是三个人,还缺一个正在找呢。这时集体学法时间也到了,学还是不学,思想在斗争着。我想如果不学,旧势力看着说,你看我抓对了吧,他们就不敢学了。所以同修整体配合,我们没有受到影响,正常学法交流。十五天后,国保队长去看守所找同修要钱,同修说不交,讲了不少真相,后来国保队长说,我们这么大个公安局不差你一千元钱。同修说:我还没有路费回家呢,国保队长让手下给拿五十元钱做路费。
从二零零九年到现在除每年秋收外都坚持集体学法、交流,在师父的加持和保护下,在同修的整体配合下,平稳的走到现在。
注:
[1] 李洪志师父著作:《转法轮》
[2] 李洪志师父著作:《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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